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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进步之星评选方案

2025/12/0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小学进步之星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小学进步之星评选方案 篇1

按照市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xx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推荐和评选20xx年度市级、县级“三好”学生、“四好少年”、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组长:

成员:

家长代表:

学生代表:

二、评优选先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或个人的评选条件:

1、县级先进班集体或个人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或个人。

2、市级先进班集体或个人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或个人。

3、前两学期的班务考核总分排名进入年级前1/2,再参考本班各科成绩平均分之和排名是否进入年级前1/2。如果班务考核总分进入年级前3名,而成绩平均分之和排名没有进入年级前1/2,由行政会研究决定。如果名额不够,则依次顺延。

4、按照特色班(含英语、数学、科创、文艺)和标准班两大板进行评选。

5、前两学期中没有发生过严重违纪行为和重大事故。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县级三好学生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三好学生。

2、市级三好学生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三好学生。

3、前两学期期末成绩总评必须达到85分以上(百分制),且应名列年级前100名以内。

4、前两学期中没有违纪行为。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3、前两学期中没有违纪行为。

注:7年级只计算第一学期的班务和成绩。

三、评优选先时间安排

1、2月17日成立学校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

2、2月24日——2月28日各年级初选。

3、3月2日截止,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张榜公示三天。

4、3月6日填报登记表,3月12日上报教育局。

四、名额分配

本学年度我校共有市县各类名额57名,具体如下:市三好1名,市优干1名,县三好32名,县四好少年1名,县优干16名,县先进班集体6名。经学校研究讨论,现将我校各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20xx届:市三好1名,市优干1名,县三好16名,县优干8名,县先进班集体3个,校先进班集体6个。

20xx届:县三好16名,县优干6名,县先进班集体3个,校三好11名,校优干11名,校先进班集体8个。

20xx届:县四好少年1名,校三好22名,校优干22名,校先进班集体11个。

小学进步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赏识使人自信,激励使人进步。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二、评优类别(以下提供的类别仅供参考,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充)

1、综合类: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少先队员)。

2、单项奖:智慧之星、进步之星、文明小使者、自律之星、助人之星、艺术之星、环保小卫士、学习小标兵、诵读之星、作文小英才、英语风采之星、数学小博士、诚信之星、劳动小先锋、运动小健将、自理之星、自护之星、最佳合作之星、勤俭之星、自强之星、发言小行家、优秀小主持、优秀住宿生、优秀课代表、优秀小组长等。

3、集体类:卫生优胜小组、学习优胜小组、纪律优胜小组、活动优胜小组等。

4、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

(参考人数:三好学生(6人)、优秀班干部(3人)、优秀少先队员(6人)、优秀课代表(3人)、优秀小组长(4人)、学习标兵(5人)、集体类每项最多3个,其他每项最多2人。)

三、评选条件(参考)

(一)三好学生

(1)在家是个好孩子。能够听从长辈的正确教导,按时完成家庭作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并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每天注意阅读、收听、收看新闻,关心国家大事。做事有计划、不任性、不撒娇,不迁就自己的缺点。节约不浪费,自觉、主动地讲究个人卫生。

(2)在校是个好学生。说话有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在集体中有主人翁精神。不损坏公物,热心为同学服务,善于合作,勇于创新,能积极主动地完成老师、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老师和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在社会上是个好公民。能够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交通规则,爱扩公共设施。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常用文明礼貌语言。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青少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做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破坏花草树木等对环境有害的事情。即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给班级无扣分记录。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顾全大局,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各方面表现突出,值勤认真负责,注意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是学生的榜样,老师的帮手。给班级无扣分记录。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

2、热爱班集体,工作认真负责,敢说敢干,有强烈的正义感,团结同学,成为学生的表率。

3、工作能力强,能独立主持班干会议和班级的主题班会课,能指挥班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成为班主任的得力助手,在班或级威望较高。

4、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能组织本班同学参加校性或级性的各项活动,体育成绩达标。

(三)优秀住宿生

思想进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为同学服务。遵守校规舍纪,服从教育和管理,无不良习惯和反映。在宿舍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给班级无扣分记录。

(四)进步之星

能自觉遵守各项学习常规,有参与各项活动的突出表现,学习成绩持续进步,给班级扣分持续减少,现在每周内总扣分已不多于2分。为班级、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入围。

(五)文明小使者

举止文明,有较高的修养,能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尊敬师长,待人接物有礼貌;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能和同学友好相处,知道谦让;犯了错误能及时改正,认错态度好;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关心集体,有较强的主人翁精神;关心他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勤俭节约,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六)自律之星

在每个时间段每个地方都能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营东区第一中学德育》

小学进步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使我校教育切实做到面向全体,面向发展,树立学生正确的发展观,为了学生一切得发展,使学生人人成为校园之星,将来成为一位合格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校园之星”评比条例。

二、校园之星评选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大多用考试分数来衡量学生的优劣,重智育而轻其它各育,导致一大批学生高分低能,发展不平衡。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目光主要集中在少数尖子生身上,虽然鼓励了少数学生,但由于名额指标的限制,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经受的却往往是失败的打击,从而压抑了学生的个性,使他们产生心理压力,失去自信,影响健康成长。为此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的评选方案,在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使每位学生都能感到不论自己在哪方面有点优点,只要努力,总有展示和获奖的机会,总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和鼓励,不断增加孩子们体验成功的机会,有利于帮助学生尤其是一些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得到发展,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从而达到我校对学生的评价。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礼貌之星、卫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校园孝星、体育明星、艺术(绘画、手工制作、歌唱)之星等十项。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突出的某一方面,方能参加评选。

(一)全面发展之星

1、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能在班级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二)学生干部之星

1、担任班委会、少先队干部,有高度责任感。

2、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处处为班级纪律、卫生等着想,集体荣誉感强。

(三)勤奋学习之星

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在年级中均为优秀。

2、在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学校及以上的奖励。

(四)学习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能够刻苦学习。

2、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文明礼貌之星

1、严格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小学生守则》的相关要求。

2、认真学习并弘扬雷锋精神,坚持做助人为乐的好事,积极主动为班级、为学校做好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卫生劳动之星

1、讲究个人、集体卫生,手脸干净,衣着整洁。认真值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在家能帮助父母做简单的家务活。

(七)纪律之星

1、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骂人,不打架,不搬弄是非。

3、诚实勇敢,勇于举报学生之间的不良行为,且能主动劝诫。

(八)校园孝星

1、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帮父母做事。

2、在校尊敬老师,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打招呼。

3、在校爱护小同学,不欺凌弱小,能主动帮助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九)艺术之星

1、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在学校及镇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3、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

4、在网络绘画竞赛中获奖的。

(十)体育之星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认真地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2、能在学校大型文体活动中积极参加各项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3、能带领并号召全班进行体质训练的,如组织班级打篮球、踢足球等锻炼活动的都可入选。

五、评选办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少先队部、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后,确立为校园之星候选人,再报请校务会讨论决定。

2、“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班级各星评选2名左右。其中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守纪之星在期中考试结束后评选;其他各星在平时和有关相关活动结束后评选。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将集中表彰。

六、表彰

1、学校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办展板介绍其主要事迹;

2、向上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其他表彰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校园之星”。

七、达到结果与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小学进步之星评选方案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院在籍注册的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 学院的评优、评先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现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明礼修身,团结友爱。

三、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在本学年度获得奖学金。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良好以上成绩;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宿舍文明建设中达标。

第五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政治学习、组织纪律、劳动卫生和宿舍文明建设等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是优良校风和学风的带头人。对所担负的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并且成绩突出;工作中顾全大局,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三、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四、积极组织、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第六条 先进班集体条件

一、班委会凝聚力强,班干部素质较高,认真负责,能团结全班同学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有正确的政治舆论环境,浓厚的文化学习氛围,尊敬师长、文明礼貌。

三、能以学生成才为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专业学习兴趣浓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效果良好。

四、全班同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五、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全班同学都能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六、注重宿舍文明建设,在宿舍安全、卫生评比中,达标率较高。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经过学生民主评选,系评定并公示,报学生处审核。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要在班级工作量化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系评定并公示,报学生处审核。

三、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监督。

第九条 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总数的`5%;

二、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

三、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全校班级总数的5%。

四、系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系学生干部总数的10%;

五、系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系学生总数的10%;

第十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每年9月份进行。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十一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奖励,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由学院、系分别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