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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2025/12/19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整治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措施,现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实际,制订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镇要针对本镇非煤矿山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促进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3.严格安全准入。各镇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不规范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并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减少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防范事故发生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努力消除生产过程的“三违”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各镇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严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操作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达到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四、工作安排

1.部署落实阶段。3月至4月底各镇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20xx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并部署落实到各非煤矿山企业。

2.整治阶段。5月至11月底各镇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并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

3.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各镇要对本镇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整治方案 篇2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区卫生计生系统道路交通违法行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职工、病人和家属出行和中心周边安全为总体目标,按照“党政领导、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积极开展“自觉守法、文明出行”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职工病人和家属的文明交通素质,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和谐医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以及持续开展常态长效治理,明显改善中心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增强职工、病人及家属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减少职工、病人及家属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落实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中心成立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分管领导: 联络员:

四、重点整治范围

中心门口及周边道路、门急诊区、行政办公区。

五、 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中心将深入排查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存在的问题,制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中心及周边道路专项整治工作。

(二)主题宣传阶段(5月4日—13日)

中心将于5月4日—13日期间通过张贴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张贴宣传海报、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病人及家属进行教育宣传活动。

(三)治理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5月1日—31日,中心将进行自查自改和集中整治,制定对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具体工作是:安排专人在医院门口指挥车辆停入正确的停车位;车辆拥挤时进行疏导;对妨碍交通的车辆进行劝离;由当天行政值日人员和一名职工组成“平安马甲”志愿者队伍,配合**镇市容办和交警加强对中心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

(四)督查巡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中心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将对中心内部和周边道路进行持续不定期的巡查,确保中心周边道路交通井然有序。

整治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稀土等不法活动,有效保护我市稀土资源,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整治重点及任务

通过对我市稀土矿业秩序的清查,对非法开采稀土点开展进一步的整治工作。

(一)对20xx年10月以来发现和查处的非法开采稀土点进行“回头看”,认真核查非法开采稀土矿点是否查处到位,有关人员是否处理到位。

(二)对上级下发我市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查处到位。

(三)根据我市稀土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提请市政府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稀土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7月6日至7月20日,认真贯彻落实《市开展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对20xx年10月以来发现和查处的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的“回头看”工作。

(二)7月21日-8月31日,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涉嫌违规违纪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9月1日-9月20日,根据自查中发现的稀土监管薄弱环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稀土监管长效机制。

(四)9月21日-9月30日,对本市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实现市、乡和职能部门的相互联动。

(二)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有稀土资源分布的乡镇的监管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每日工作开展情况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每周进行工作小结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计划安排,遇到问题及时请示上级。

(四)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圆满完成本组的各项工作任务。

整治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认识当前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迅速组织深化“打非治违”自查自纠,狠抓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我局统筹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监站,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二)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建管股牵头组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燃气办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质(安)监站牵头组织。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单位的建筑施工、燃气管道设施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

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资质生产经营、违法转包分包、不执行标准规范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城镇燃气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赣市规建字〔20xx〕62号)要求,认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方破坏、圈围占压等隐患。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8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局《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全面检查,检查各企业对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底)

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严厉打击整治,以迎接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访暗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实施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市场准入、招投标、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要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单位、企业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企业开展约谈警示。

(四)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五)实行信息交流和统计上报制度。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周二向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并附周报表,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六)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事故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