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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方案

2025/12/19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扶贫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扶贫工作方案 篇1

根据《新村建设扶贫专项20xx年实施方案》,聚焦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新村建设扶贫实际,确保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巩固已脱贫成果、保持稳定脱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确保20xx年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牵头单位:县住建城管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坚持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回头帮”,重点排查实施效果、改造质量、资金使用和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条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形成闭环,所有问题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1.实施效果方面,排查已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是否安全,是否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2.改造质量方面,排查中央下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是否符合要求。

3.资金使用方面,排查补助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虚报冒领、违规收取好处费等问题。

4.档案信息管理方面,排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管理信息检索系统数据填报是否及时、准确;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户是否采取挂牌、上墙逐户标明,纸质档案是否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完善。

(二)一般贫困边缘户土坯房改造(牵头单位:县住建城管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继续查漏补缺,20xx年5月底完成全县一般贫困边缘户土坯房改造515户,20xx年6月底完成需拆除任务137户。

1.经济适用,确保安全。充分考虑一般贫困边缘户经济承受能力,以住房安全和满足基本生活功能为前提,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改造方式,降低改造成本。严格执行农房建设标准,切实加强改造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房建设水平和抗震设防能力。

2.统筹推进,规范建设。加强政策衔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调推进改造行动。坚持政策措施、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公开透明,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建设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三、保障筹措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农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配合,指导乡镇统筹协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抓好问题整改。坚持脱贫标准,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举一反三、对标补短,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强化督促指导。持续对各乡镇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开展常态化督促指导,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扶贫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我街道贫困人口真实情况和基础数据,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街道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通过对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贫困家庭,努力提升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我街道贫困家庭全部脱贫。

二、扶贫对象

排查对象:全街道范围内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

排查方式: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和《城市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并汇总审核上报。

排查分工:各社区分别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安排。各排查工作组可根据本社区人口规模及分布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如期完成各社区排查信息数据的填报、录入和街道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各社区及时组织抽调人员编入排查工作组,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负责本社区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要按时完成。

排查统计: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先做好入户调查,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由社区汇总后,填写本社区统计表,报街道进行首次审核,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社区表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xx年7月5日前报街道再次复核。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动员阶段

各社区制定贫困人口排查实施办法,组建工作机构和排查队伍,完成排查工作业务培训。召开居民、党员代表大会,通过讨论确定本社区低收入贫困家庭并公示出来,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二)入户调查摸底阶段

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户表,汇总社区表,完成入户信息录入以及将户表和社区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工作。

(三)贫困人口确认阶段

街道审核分析户表和社区表信息,根据统计调查基础数据,再次对摸排的贫困户进行二次核查,并征求社区班子意见,初步认定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的具体人员,由街道汇总,建立台账,一式三份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各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工作,保证排查质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组要积极配合,要确保抽调人员全部到位。

(二)加强工作督导。各社区要按照街道排查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工作调度,排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如期完成排查工作。要重视排查数据质量,保证排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街道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社区进行督查,发现不按时公示、数据不实,认定不准,将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限期整改,并在街道予以通报。

(三)统筹组织力量。发挥社区“两委”班子的作用,选调有责任心、能力强、肯吃苦的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各级“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住社区工作组要积极主动参与普查工作,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和信息核查工作。

扶贫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从今年起决战三年,实现全镇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脱贫、无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保障,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

总体要求: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和贫困代际传递;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乡平均水平;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年度任务:2015-2017年全镇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540人,到2017年底全镇农村贫困人口降至350人左右,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精准识别

(一)核准对象。对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收入为依据再一次进行核实,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核实后的名单要进行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予以排除,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精准度。建立精准识别责任承诺制,上报立卡的贫困户登记表必须经村小组长、挂组村干部、挂点乡干部、乡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作出承诺,如扶贫对象不符合政策条件愿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

(二)分类扶持。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分为黄卡户、红卡户和蓝卡户三类,第一类为黄卡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在贫困线边缘的贫困户;第二类为红卡户,是指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家庭贫困程度比较深的贫困户;第三类为蓝卡户,是指年老体弱或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五保户。优先扶持黄卡户,集中攻坚扶持红卡户脱贫,对蓝卡户则通过保障扶贫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挂图作业。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三年制定脱贫规划。党委、政府将全乡的脱贫计划分解到村,镇要对每年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户到人,建立台账,并用图表标注清楚,挂图作业,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做到“贫困在库,脱贫出库”。

(四)完善档案。定期更新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每次资料更新都要存好纸质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建立各级扶贫信息互联互通的平台,供帮扶单位和社会各界查询,做到资源共享。

三、精准施策

针对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清类别,分类施策,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实处。从宏观上要抓好贫困村公共设施和服务方面的建设,从微观上要抓好对贫困户的帮扶,做到宏观扶贫和微观扶贫相结合。

(一)加速推进基础设施扶贫

1.对“十三五”扶持贫困村XX村进行村庄建设规划。

2.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需要、最期盼的交通、电力、水利、就医就学等方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贫困群众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每年安排贫困村至少一个“一事一议”项目,以帮助解决路、桥、水等问题。

3.坚持贫困村优先的原则。要突出工作重点,农村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在贫困村,新农村建设要向贫困村倾斜,尽快改变贫困村的`落后面貌。

4.推行差别化扶持政策。要提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

(二)加速推进产业扶贫

1.培育壮大特色富民产业。大力发展绿色蔬菜、高产油茶、茶叶烟叶、井冈蜜柚、养牛等五大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鼓励支持贫困户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发展“一村一品”富民特色产业。每年通过产业扶持贫困户20户以上。

2.筹集精准扶贫到户资金。千方百计筹集精准帮扶到户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1000-5000奖补,支持贫困户精准扶贫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3.积极探索“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新模式。指导贫困村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养殖、种植高效产业;组建一个支撑有力的合作组织。

4.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体系。鼓励贫困农户以土(林)地经营权作价入股方式,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和联户经营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贫困户创办的家庭农场和有贫困户参与的合作社,镇重点给予资金扶持。推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加速推进智力扶贫

1、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立项解决贫困村薄弱学校改造,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

3、大力加强就业培训。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支持职业学历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期间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职业技能证书的扶贫对象,给予每人1000元培训补助;为贫困户免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实施。面向农村贫困家庭定向培养人才,今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三定向”的加20分录取。

(四)加速推进劳务扶贫

1.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户就业。镇解决5-15名贫困人口在本镇从事环卫、园林、保洁、治安巡逻、农村公路养护等工作,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

2.鼓励能人创业扶贫。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3.解决贫困户进企业务工。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农民工进企业务工,解决贫困家庭收入来源问题。

(五)加速推进保障扶贫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

2.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贫困户纳入政府代缴范围。

3.健全医疗保障制度。由县财政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参合费,让贫困户免费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保障。对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县内住院给予特殊政策倾斜:一要取消住院报销起付线;二要将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在其他农民居民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四、精准帮扶

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机制,搭好精准扶贫的平台,实现扶贫方式由过去大水“漫灌式”向精准“滴灌式”转变,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突出抓好“七个到村到户”:

(一)产业到村到户。贫困村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围绕富民产业,选择一个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推广“千村万户老乡工程”的模式,引导贫困户通过参与产业发展,实现增收致富。

(二)项目到村到户。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脱贫项目,找准脱贫路子,做到能种则种,能养则养,能外出务工则外出务工。贫困村要根据当地产业特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服务。

(三)柚苗到村到户。给每户贫困户免费发放20株以上柚苗,扶持贫困户种好“摇钱树”。

(四)资金到村到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制定发展目标、落实脱贫项目和帮扶资金,做到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并举,专项扶贫资金要全部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行业扶贫资金、涉农部门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实现贫困户精准扶贫全覆盖。

(五)干部帮扶到村到户。进一步加大干部挂点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力度。实施“四个一”组合式扶贫:贫困村安排有一个以上县领导、一个以上县直单位、一个以上工业企业和一笔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挂点帮扶。要按照“交朋友、摸实情、找路子、扶资金、促增收”的思路,继续推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2”结对帮扶工作,即每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扶助2户黄卡、红卡贫困户,按“一户一策”发展一项扶贫产业,增加贫困户家庭经济“造血功能”,所帮扶的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要达到2000元以上。通过三年扶贫攻坚,使全乡所有黄卡户、红卡户真正脱贫,对蓝卡户进行最低生活保障。

(六)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加强扶贫信息监测工作,及时更新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的数据信息,每年都要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收入变动状况、干部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按照“贫困在库,脱贫出库”的原则,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及时销号,对有特殊情况返贫的登记入库,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对扶贫项目的安排及实施、扶贫资金使用、贫困户得到扶持等情况,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土坯房改造到村到户。凡居住在危旧房或土坯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年内必须全面实施危旧房、土坯房改造,严格按照省定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标准补贴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是实现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落实扶贫攻坚任务和措施。各村要广泛宣传扶贫攻坚的方针政策。

(二)加强队伍建设。镇成立了扶贫工作站,安排了专门办公室,配备有电脑、打印机等专用办公设备。

(三)加大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力度。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每个阶段都要实行全程监管,严格把握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本着“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扶贫资金专款、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凡涉及扶贫和移民资金的项目,一要严格按规定采取相应招投标形式,确定建设队伍;二要将所有与扶贫资金有关的施工合同必须列入廉政承诺条款;三要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必须与县扶贫和移民办签订廉政责任状。

扶贫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做好我省贫困地区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到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17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20年达到5名。到2017年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县级医院116个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xx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296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2400个,20xx年建设56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收取一般诊疗费。

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研究制定村医退养政策。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加强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xx年至2020年,依托国家、省级有关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2017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18年至2020年,再配备1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20xx年起,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到2017年底前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

6.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

从20xx年起,每年从省卫生计生委系统选派符合条件的处科级优秀干部到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重点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多点执业服务,每人每季度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服务不少于6天,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帮扶指导基层进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科管理能力提升。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医师到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扶,重点帮扶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帮扶时间分别为半年和一年。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对全省417万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从当年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年终统一核算,次年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所需资金根据实际执行结果,由省级通过调整财政新增缴费补助的方式解决。

9.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规范贫困县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责任分工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省财政厅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省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5.省人社厅负责协调各市州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省民政厅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甘肃保监局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7.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卫生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将卫生精准扶贫纳入本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项目实施。

8.各贫困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市、区)的实施。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成时限

1.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20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不少于500名免费医学生。

4.20xx年至2020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3名;2020年前再配备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5.20xx年至2018年,完成贫困县每个县级医院2个重点专科建设,其中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20个贫困县,2017年18个贫困县,2018年17个插花县。

6.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贫困地区帮扶。

7.从20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8.20xx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

五、检查验收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督导实施进度,检查培养培训情况。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相关市(州)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6.落实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制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院管理等执行情况由各级卫生计生委进行督导和检查。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村医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给予政策指导。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省医改办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甘肃保监局等部门配合开展定期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