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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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实施方案 篇1
20xx年3月24日是第22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你我共同参与,依法消除结核”。为做好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宣传计划安排如下:
一、计划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结核病防治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村民预防结核病知识,倡导相互关爱、共享生命的道德风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反对社会歧视,为结核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遏制结核病流行势头,确保我辖区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宣传时要围绕宣传主题,制定宣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以《结核病防治知识核心信息》为重点,向社会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我省结核病防治“两免一加强”惠民政策。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向镇政府汇报本地结核病防治工作现状,争取政策支持,会同教育共同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3月24日
三、工作策略
(一)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
(二)广泛性宣传教育活动与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大众以宣传普及知识为主,对高危人群采取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为主,对结核病人加强督导管理。
四、具体措施
(一)采取多种形式,注重宣传实效
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以宣传横幅、展板、上街宣传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注重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加大重点场所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
(二)要求每个村卫生室都要张贴结核病宣传画,对所属辖区的村民发放结核病宣传资料同时讲解结核病知识,提高民众对于结核病的认识。
结核病实施方案 篇2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呼吸系统疾病之一,其发病率、死亡率均已位居各常见疾病前列,对人们日常工作、生活造成极大威胁。作为人群相对集中的场所,学校更是结核病的重灾区,近年来,中小学生患病率呈上升态势。毫无疑问,结核病已成为学校传染病之首。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在校园的蔓延、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以及正常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根据鲁教体字[2018]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沂临市教育局批准,拟在全校范围开展结核病的筛查与防控工作。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拟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坚决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充分认识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依靠全体师生,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二、组织机构
“沂临一中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党委书记副校长全面负责领导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副组长:x副校长(校本部)全面负责校本部结核病防控工作x副校长(南校区)全面负责南校区结核病防控工作x副校长(北校区)全面负责北校区结核病防控工作
成员:
1.校本部xx
2.南校区xx
3.北校区xx
疫情管理员:校本部x
南校区x
北校区x
三、工作职责
接受卫生部门指导,将防控结核病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部署,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设立结核病疫情管理员;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控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等。
四、预防控制措施
(一)日常防控
1、全面落实学校新生入学结核病的专项筛查。
严格执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在进行新生入学体检、教职工结核病检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时,组织被检察人员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中,通过症状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胸部x光片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对结果进行规范记录。新生入学体检结束5个工作日内,填写《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汇总表》并上报市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
2、加强常态下的结核病防控宣传教育。
主要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各校区师生广泛宣传防治结核病的核心知识,利用学校党团和社团等组织、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课程等,积极组织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参加相关宣传和实践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相关知识知晓率,增强人群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减少对患有结核病学生的歧视。
结核病防控的'相关核心知识主要包括:
(1)结核病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
(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级结防机构(设县疾病控制中心)接受检查和治疗;
(4)在县级防结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
(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
(7)不随地吐痰;
(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
(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3、严格保障学校环境卫生。
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做好教室、寝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实验室、多媒体教室、体育馆等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工作,课余时间常通风,尽量减少空调的使用,将开窗情况作为日常卫生检查的重要内容。根据《学校公共场所紫外线消毒方法及注意事项》对寝室进行紫外线消毒,并填写《学校公共场所紫外线消毒记录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避免因方法不当对师生造成伤害。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4、建立并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登记以及病因追踪制度。
晨午检。具体由班主任和班级卫生委员进行落实,重点了解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结核病可疑症状,填写《学校对中小学晨午检记录表》,发现结核病可疑症状者,立即上报学校疫情管理员及校卫生室。
因病缺勤登记。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原因,填写《学校对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踪登记表》,做到每日上报、及时跟进。如疑为结核病,立即上报学校疫情管理员及校卫生室,并由疫情管理员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或治疗情况,严防患病学生及家长隐瞒病情。
5、建立并落实病例报告及疫情监测制度。
病例报告。对学校通过新生入学体检、教职工体检、晨午检、因病缺勤学生登记及病因追踪、主动就诊等渠道发现的具有结核病可疑症状者或疑似(确诊)病例的学生或教职工,由学校疫情管理员填写《学校对结核病可疑症状者或疑似(确诊)病例报告单》并于24小时内上报市疾控中心,同时督促具有结核病可疑症状者或疑似病例的学生或教职工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跟踪了解诊断情况。学校疫情管理员每月填写《学校对结核病可疑症状者或疑似(确诊)病例报告/转诊信息一览表》,并于次月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
疫情监测。在常态下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检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工疑似病例报告信息,及时进行核查。舆情监测工作由学校疫情管理员具体实施,日常对校园网站、微信群等公共平台,以及学生微信、微博等个人信息的实时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和应对有关舆情。当校内发生结核病疫情时,疫情管理员要对疫情状况、控制措施、处置进展等信息进行统一提供和对外发布,并及时对学生、必要时对家长进行疫情状况、控制进展等的说明或通报,做好结核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患病学生及家长的心理疏导等工作,做到正确引导、正面宣传、科学教育,避免引起学生及家长不必要的精神负担和心里恐慌。
(二)校内结核病散发疫情的防控措施
校内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此状况,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要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蔓延。
1、科学进行密切接触者筛查和管理。
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或教职工病例,即填写《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通知单》,并组织人员在结核病防控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根据《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科学确定密切接触者的筛查范围,并开展病例筛查工作。同时,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结核病症状时,应及时就诊。对审查发现的胸部x光片未见异常,但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的密切接触者,在其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可对其进行预防性服药干预,并填写《学校对单纯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预防性用药记录表》;拒绝接受预防性服药干预者应在首次筛查后3月末、6月末、12月末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各进行一次胸部x光片检查,并填写《学校对未预防用药者医学观察/胸部检查记录表》。对在校治疗和复学后继续治疗的学生,要填写《学校对在校结核病患者治疗服药记录表》。疫情管理员、校医、班主任应根据结核病防空机构的技术要求,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并做好相应记录的全程管理工作。
2、建立绿色诊疗通道。
建立并加强学校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市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及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并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和醒目公共场所公布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方便师生咨询和就诊。疫情管理员要与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对接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学生结核病的就诊、登记、报告以及诊断证明等专项管理,加强对患病学生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对不需休学的学生,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学习。
3、严把休、复学关。
休学。根据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由机构开具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其采取休学管理。
(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
(2)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因肺结核患者;
(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4)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议休学的其他情况。
复学。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符合下列条件的,结核病定点医疗可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学校对其采取复学管理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因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因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涂片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三)校内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措施
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上报市卫生计生局,由其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定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在此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协助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计生局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2、在卫生部门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心里恐慌。
3、在常规工作下着重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4、落实卫生部门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
五、强化监督,严肃管理
学校接受上级行政、卫生部门以及监督执法机构的督导检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人员,学校将深入分析研究,责任到人,追究到人。
结核病实施方案 篇3
为规范我省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
二、结核病疫情的界定
(一)散发病例:指某一学校的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发生一例及以上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或结核性胸膜炎。
(二)暴发疫情:是指同一学校在短期内(1个月内)发现3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患者,或者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与对照人群相比结核菌素试验的阳性反应率异常升高。
三、结核病疫情的监测
(一)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指定专人每日浏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肺结核报告情况。凡发现由医疗机构报告的学生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追踪工作。对在医疗机构住院的病人应与医院联系核实诊断。
(二)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每周和每月对辖区学生肺结核疫情进行一次分析,一旦发现学校结核病报告数异常增高或疑似暴发疫情,应立即向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书面报告。
四、结核病疫情的处置
(一)散发病例
1、书面通知学校:各级结防机构发现并确诊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和结核性胸膜炎后,要书面通知所在学校;
2、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由校医负责立即对其密切接触者(同班、同办公室和同寝室)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筛查,特别要注意不明原因缺课(未上班)者的筛查,确定其中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咯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三天内将核实无误的信息向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并负责组织所有可疑症状者在一周内到当地结防机构接受检查。
3、检查方法:同《指南》“接诊和诊断程序”。
4、检查结果处理:检查结束后未再发现新的肺结核病人或发现新肺结核病人但病人总数不足3例或即使总数达到3例及以上但无流行病学关联的按指南要求落实治疗管理措施,对已经构成暴发疫情的,应按暴发疫情处理。
(二)暴发疫情
1、报告: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发现学校暴发或疑似暴发结核病疫情后,要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时通知所在学校。
2、核实:结核病防治机构要立即派人深入学校,调查了解肺结核患者之间是否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即相互之间有无明确的密切接触史等,填写《学校暴发疫情预警信息及现场调查核实结果》,见附件2。如果患者之间不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则按散发病例处理,如果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则执行下述程序。
3、核实后的初步报告
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调查小组在核实确定结核病暴发疫情后,应在24小时内根据初步的调查结果书写初次报告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初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疫情发生时间、地点、患病人数、报告患者的详细信息等,初步现场核实过程及结果,下一步处理工作建议等,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1。建议启动结核病暴发疫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对处理程序。
4、现场调查和处理措施
在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过程中时应遵循边调查、边处理、边完善的原则。
(1)现场调查前的准备
1)组建现场处置小组:成员包括流行病学医生、临床医生、检验、健康促进和管理人员等,并明确参与现场调查的人员分工,可分为现场调查组、现场处置组和卫生宣教组等。
2)准备现场调查材料
疫情现场处置小组应准备好现场调查所必需的记录本、个案调查表、密切接触者调查表、PPD皮试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材料等。
(2)现场卫生宣教
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学校要密切配合,在现场调查前,共同做好疫情发生学校的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通过宣传结核病防治的基本知识,消除疫情发生地有关人员的恐慌心理,安抚人心,维持学校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宣传形式上可采取结核病知识专题讲座、展版和发放卫生宣传材料等。健康教育材料内容参见附件3。
(3)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1)现场基本情况调查
调查疫情发生地的学校名称、详细地址、在校学生数、教职员工数、年级(班级)组成及人数、学生来源、教室和宿舍容量、学校校医的配置等。并通过现场走访,实地查看结核病患者所在班级、宿舍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条件。
2)疫情基本情况调查
详细了解首发病例和后续结核病患者发病、就诊、诊断和治疗处理的过程,目前的健康状况;结核病患者的时间分布、班级及宿舍分布情况和相互间的联系;已采取的处理措施,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3)确诊患者的个案流调
对所有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开展详细的个案流行病学调查,个案调查内容参见附4,调查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发病和诊疗经过,发病后的活动和密切接触者,目前的治疗转归结果等。
通过调查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出现症状后的学习(工作)、生活经历,确定与其发生接触的人员名单,并详细记录接触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与患者的.关系、接触时间、接触场所、接触的密切程度、现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等。
疫情现场处置小组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必须留取其痰标本,开展涂片、培养、药敏检查,对培养获得的结核分支杆菌分离株送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DNA指纹同源性分析,以判断患者之间是否存在分子流行病学上的关联。
4)密切接触者调查
根据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接触发生的场所和持续时间,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将确定的密切接触者调查信息填写在个案调查表中的表2。
5)密切接触者检查
根据密切接触者调查确定所有的人员信息,积极追访查找密切接触者,对查找到的密切接触者采取下述检查处理措施。
A开展卫生宣教工作
对接触者检查前,应开展卫生宣教工作。主要是宣传接触者检查的重要性,以消除其顾虑。
B结核菌素检查:所有的密切接触者均开展结核菌素(PPD)检查。
C胸部x光片检查:PPD强阳性者或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需拍摄胸部x线片检查。
D痰抗酸杆菌涂片检查:PPD强阳性者或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需进行3次痰涂片检查。
5、现场控制措施
(1)对确诊患者采取的措施
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要按照指南的要求登记、建立病案记录,确定化疗方案,落实规范化治疗管理。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隔离治疗(符合住院治疗的病人应到结核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由家庭所在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制定病人的治疗方案,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机构和乡村级医生负责实施全程督导管理,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由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或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由校医负责,执行督导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2)单纯PPD试验强阳性的密切接触者:PPD
试验结果强阳性、胸片正常者,在征求其知情同意后可以在当地结防机构或校医的指导下予以抗结核预防性服药,并安排专人负责预防服药的督导管理和服药过程中副反应的处理。预防性服药推荐方案:若采用异烟肼和利福平联合服药,则为3个月方案;异烟肼和利福喷丁,每周服药两次,共服3个月(预防性治疗知情同意书参见附件5)。
(3)其它密切接触者要建议定期进行随访复查,或一旦出现肺结核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到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检查。
(4)对患者所处环境处理措施
对患者的痰液严格进行消毒(可用1000mg/L~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作用30~60分钟);对患者学习、生活或居住的环境,如教室、宿舍等定期进行消毒(可用0.5%~1.0%
过氧乙酸溶液薰蒸或过氧化氢复方空气消毒剂喷雾;也可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并要加强开窗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对患者使用的被褥等物品要进行晾晒。
6、形成调查报告
暴发疫情现场调查处置结束后1周内,疫情现场处置小组应写出详细、全面的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同级卫生监督机构。调查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疫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疫情概况,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和处理措施,现场调查和处理过程,结论和建议等。对暴发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发生的具体原因,提出今后应对类似暴发疫情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各部门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制定本地区学校和幼儿园结核病疫情处置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配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对学校和幼儿园结核病疫情报告工作及结核病防治措施落实的督促与检查;
3、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和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4、负责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本地区学校和幼儿园结核病疫情相关信息。
(二)教育行政部门
1、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学校和幼儿园结核病疫情处置方案,并配合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校和幼儿园结核病疫情报告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3、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和幼儿园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4、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和幼儿园结核病疫情的相关信息。
(三)结核病防治机构
1、负责辖区学校和幼儿园日常结核病疫情监测工作、并对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结核病防控、报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定期到学校进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
2、负责对学校或幼儿园发生的结核病暴发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3、协助学校和幼儿园机构对其全体师生进行结核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4、负责及时将涉及本地区学校和幼儿园结核病疫情信息告知学校和幼儿园,并指导学校和幼儿园具体落实防控措施。
(四)学校和幼儿园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结核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结核病可疑症状者的发现、推荐和结核病疫情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协助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结核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六、相关概念
(一)活动性肺结核密切接触者:是指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长时间(1个月以上)在同一房间学习(工作)、居住、生活的接触者,包括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或同事)、室友、教师等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的其他密切接触者。
(二)流行病学关联:是指肺结核患者之间有明确的接触史。
结核病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指示精神,结合15届“世界结核病防治日”“遏制结核健康和谐”的宣传主题和我乡实际,特制订关门乡3、24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目的
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人员密度大、相互接触较为密切,一旦发生结核病疫情,如处理不及时,易造成暴发流行。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通过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进校园宣传活动,让师生掌握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从而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3月24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的宣传主题,广泛宣传结核病的`危害、感染方式、传播途径,宣传结核病免费诊断、治疗的知识和有关政策,增强群众自觉参与结核病防治意识。
三、宣传方式
各村卫生室在“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前后,围绕宣传主题,在学校、街道利用宣传展板、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咨询、讲座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通过宣传活动,利用小手拉大手,引导全社会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正确认识,提高广大群众自我健康意识和保护能力。
四、宣传活动有关要求
各村卫生室对此次活动要加强领导,做到宣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对本次活动要注重收集资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准确的数据。活动结束后将图片、文字资料在4月1日前上报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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