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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26/01/14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根据安办《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十四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时间范围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危险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高处作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广泛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宣贯培训与事故警示教育。针对坠落高度超过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重点整治: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不具备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如酒后作业、情绪异常等);作业人员未规范系安全带(绳)、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将脚手架支搭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在强风或大雨、雪、雾等不利天气实施露天高处作业。

3.煤气作业。以陶瓷、铸造等涉及使用煤气作业的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煤气作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未开展煤气作业安全培训;未在煤气作业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规范设置固定式检测报警器及使用便携式报警器;未配备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未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煤气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煤气影响区域内设置人员密集的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

(二)涉危险区域作业

4.熔融金属场所作业。以巩固提升冶金安全整治成效为基础,进一步组织开展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会议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作业人员未开展岗位安全培训;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熔融金属吊运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5.涉爆粉尘场所作业。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②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③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④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⑤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⑥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⑦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⑧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⑨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⑩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6.涉氨制冷场所作业。继续巩固提升涉氨制冷治理成效,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仍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氨气检测报警、排风及喷淋等装置未安装或失效;未按要求配备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三)其它重点作业

7.外委施工作业。全面开展外委施工(含检维修)作业重点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外委单位不具备相应作业承包资质;未制定检维修工作方案;相关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书面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未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8.特种作业。在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全面开展特种作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它属无证上岗行为。

(四)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复工复产工业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工业园区内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防。重点排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六)混凝土搅拌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抓好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我县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乡镇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责、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规范管理工贸行业安全整治的工作机制,严格监督和督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突出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要求,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同时,要加强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对自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要按照“两个15天”要求及时录入系统。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对发现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要严格“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杜绝企业“带病”生产。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小结和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2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主体,使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

二、公司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领导全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即使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公司个部门和各厂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公司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得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公司专项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23号文件及186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安全生产最薄弱环节的改进情况。

3、罐体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情况。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6、针对近两年来化工事故暴露出得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防范情况。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资质审查情况。

8、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情况。

四、公司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以自查自整、公司各部门督查同时邀请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分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8月1日—8月30日)

1、公司成立化工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

2、公司和各厂按照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证开展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各厂要结合自身实际,认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各厂重点专业检查内容和重点项目检查内容,并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科备案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公司自查自整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各厂对照186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厂实际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通过排查,对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对排查出处于不安全状态的设施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培训和教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各厂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深入开展“查三违”“抓三纪”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各厂在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向公司上报《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公司安全科向县安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然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各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专项整治排查出本厂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对排查出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向安监局主动报告、接受处罚。

3、公司要对组织不力的分厂、第一阶段开展不扎实的厂,安全隐患较多的厂、车间、近阶段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厂、车间进行重点检查督查。

第三阶段:公司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公司将对第二阶段专项整治中,出现并整改的问题进行认证的回头看。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办和农机局“打非治违”工作精神,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打击农业机械行业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创造安全、有序的农机作业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使用假冒或伪造牌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行为;

(二)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及出售报废农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xx年5月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

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对查出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登记,逐项纠正和治理。既要督查检查,又要做好服务,落实分类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分析(11月20日后)

各中心要对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于11月底前报市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将其与“农机安全生产年”、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各项农机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农忙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三夏”和“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平安农机通”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着力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四)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长期抓、反复抓,按照“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的要求,积极探索增强农机安全监管特点规律,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立务实的管理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