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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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75号)要求,结合忠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1.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县级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诊室,要加强预检分诊,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要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新入院病人及陪伴的核酸釆样,及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和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落实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外省市解除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重点人员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措施,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要动员群众共同防控,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核查,异常情况迅速如实详细上报。
3.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落实全员标准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不断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不得与普通患者共用相同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4.重点场所防控。乡镇(街道)、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商超、药店、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要减少庙会集市、文艺巡演等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5.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发动农村群众,广泛开展农村地区卫生整治,尤其加强农村地区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着力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6.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手机短信提醒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家庭聚餐10人以内,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7.应急准备。乡镇(街道)、村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尤其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对两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科学处置疫情
8.快速响应。一旦发现疫情,乡镇(街道)、村委会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卫生健康委,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接到报告后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要立即组织县级专家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
9.精准管控。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市级专家指导下,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街道)、村委会要协助做好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工作。
10.快速流调。快速组建县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街道)、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加强部门间联动配合,传统流调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现场流调与核酸检测相结合,流调分析与临床诊治相结合,查人、查物、查环境相结合,境内与境外相结合,迅速开展流调溯源,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11.扩大检测。县卫生健康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进展,边调查边检测,按照各地制定的大规模采样检测作战图的安排,快速组织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要边研判边检测,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及时扩大采样范围,尽早排除潜在风险。
12.严格隔离。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群要严格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乡一级人员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可以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对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乡镇(街道)、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利用农村地区的闲置房等资源设置村级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落实严格分区、定期消毒、定期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等管理措施,要加强隔离对象的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要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13.集中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县卫生健康委应组织县级临床救治专家现场参与患者救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14.环境消杀。乡镇(街道)、村委会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保障
15.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片包干机制,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6.落实应急保障。县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按照县城(农村)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要求,查漏补缺,加强能力储备,确保常态化条件下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日核酸检测量不少于1000人份,防控物资满足30天运转需要,配齐足够的社区排查力量;尤其要提高县域内核酸检测能力,切实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检测结果。
17.强化救治保障。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落实对口帮扶,建立二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帮扶关系,通过开展线上培训,派出专家现场指导,派出医疗力量到乡镇卫生院驻点工作等方式,提升乡镇卫生院能力。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和巡查,不断提高其疫情防控工作水平。要落实村医培训,确保能及时识别疑似症状患者,及时送医排查。
18.完善预案方案。要结合农村地区特点,研判不同情形下农村地区的检测、隔离、流调、救治等能力需求,细化应急预案,拓展前期制定的疫情防控作战图,明确对口支援农村地区人员和设备安排,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支援力量能及时到位。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已出台的《关于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忠县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在2021年1月10日18:00前将附件3和本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备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农村地区人流物流加大,加上防控力量薄弱,人员防护意识相对较差,群体性活动增多,传播风险加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做好准备,严防死守,抓实抓细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港镇中心小学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三、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水平,抓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作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五、组织管理
1、为严防传染病在校内传播流行,本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
2、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人,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六、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1天内同班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新港镇中心小学疫情报告员报告。
3、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追究法律责任。
七、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痊愈好要出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八、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坚持开窗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
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彭凡辉院长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程丽华、王云、尤建、戚晓伟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尤建
副组长:戚晓伟
医疗组成员:牛刚、孙加胜、田松、刘双城
护理组成员:梁凤、朱廖荣、谢雪华、吕敏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彭凡辉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王云、桑蕾、程丽华、李勇、赵杰、刘瑶、谢颖君
4、消毒隔离组
组长:彭凡辉
成员:孙磊、李勇、赵杰、赵梓言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云
成员:桑蕾、李勇、赵杰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120及时送至县发热门诊。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五)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4
针对目前疫情发展趋势,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疫情防范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防控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的原则,做好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输入,以及我镇境内发现散发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应对疫情机制
1.人员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治检测等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组,负责本镇疫情防控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镇卫生院组建疫情应急处置机动队及医疗救治技术组。
2.技术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负责对本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制定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3.医疗救治机制。指定镇卫生院为镇级定点收治医院,落实疑似患者的初诊、转诊及抢救设备、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收治流程,做好“战时”准备。
4.应急物资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做好相关检测试剂、耗材、消杀药械、抗病毒感染药物、抢救药品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储备适量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消毒药品等。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
(二)强化疫情监测与报告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密切关注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及时调整监测与防控策略。镇卫生院要强化疫情监测、预测预警和报告工作,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测、病例主动搜索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工作,切实做好疫点消毒处理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
(三)做好切实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每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断治疗、排查工作。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异常症状,则解除医学观察。
(四)做好社区和重点场所防控
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社区、车站、学校及托幼机构、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正面引导,指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出现肺炎症状后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无疫情发生的地区主要采取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延缓疫情传入社区。疫情发生的地区要采取及时发现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阻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五)强化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
卫健、教育、文化、宣传等部门要有针对性普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发布健康提示等科普知识,提高全镇的防控意识和能力,稳定社会情绪;宣传、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不稳定性苗头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机构。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秦里军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海强为副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防控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环境卫生消杀组、舆情宣传组,防控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根据疫情形势研判情况,报请镇党委政府启动协调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和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大范围全镇性疫情暴发流行的要严肃追责。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组建本辖区、本单位工作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具体主要职责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成立防控救治组;开展疫情预警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加强预防控制、诊疗技术方案的学习培训和组织实施;开展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检测、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提出隔离、医学观察、等建议,搞好医务人员防护,加强院内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发生;及时收集和上报相关疫情信息。
宣传部门:正面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普及防控知识。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视情适时公布政府应对举措。
公安部门:加强与疫情相关社会动态的监测,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处制造、散布和传播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实信息。
社会事务管理部门:根据疫情动态发布旅行景点健康提示和旅行限制建议。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特别要做好与中高风险地区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人员和务工人员的摸排工作并及时上报卫健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和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措施,规范活禽交易。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部门:根据疫情发展和应急处置要求,督促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的交通卫生检疫消毒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依法追查有关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优先运送紧急救助物资和疫情处理人员。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教和防护工作,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
农业综合服务部门:加强家禽家畜养殖的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
林业部门:规范野生动物养殖,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贩运、交易。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环境清扫及垃圾清运。
各村(居)委会负责调集本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备、设施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返乡人员台账,落实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协调各村(居)卫生室和防疫员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疏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卫生知识宣传、环境消杀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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