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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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认识当前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迅速组织深化“打非治违”自查自纠,狠抓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我局统筹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监站,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二)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建管股牵头组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燃气办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质(安)监站牵头组织。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单位的建筑施工、燃气管道设施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
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资质生产经营、违法转包分包、不执行标准规范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城镇燃气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赣市规建字〔20xx〕62号)要求,认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方破坏、圈围占压等隐患。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8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局《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全面检查,检查各企业对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底)
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严厉打击整治,以迎接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访暗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实施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市场准入、招投标、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要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单位、企业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企业开展约谈警示。
(四)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五)实行信息交流和统计上报制度。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周二向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并附周报表,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六)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事故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我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任务
围绕当前我局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涉赌涉毒、公私不分、为官不为、执法不公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过量等问题。2、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3、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1、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⒈ 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⒉
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⒊ 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⒋
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及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1、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2、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3、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4、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⒈ 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等。⒉
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⒊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六)公私不分方面。1、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2、公权私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等问题。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利用职务职权影响不按程序办理私事等问题。4、工作时间违规办私事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七)为官不为方面。1.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办事拖沓,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2.工作不负责任,马虎应付,质量粗糙,缺乏耐心,只求过得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3. 政令不通,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八)执法不公方面。1.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粗暴执法等问题。2.执法不透明、选择性执法和侵犯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等问题。3.徇私枉法、以案谋财,违规办案,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问题。4.以权压法、违法干预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20xx年5月10日前)。5月初召开动员会议,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室。
(二)全面自查(20xx年5月11日至6月30日)。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要重点查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专项治理“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找差距、以问题促整改,即查即纠,立行立改。二要加强干部作风状况的监测分析。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及时提醒纠正。三要加大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核查处理或移送,重大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专治办集中处置。四要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情况。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县专治办。
(三)督导检查(20xx年7月至12月底)。1、开展督查。局纪检监察室要按照本局工作任务,在12月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要实现所有单位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不能敷衍了事、不能走马观花,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发现问题、勇于处理问题。专项督查要有记录,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督查活动结束后10日内将督查书面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报县专治办。对督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局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理,促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报县专治办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专治办。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监管制度,形成有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工作协调机制,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网络等方式(举报电话:),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三)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实行考核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实行通报机制,局纪检监察室每月发一次通报,既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例,也通报各股所队室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执纪问责。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股所队室负责人相关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
整治方案 篇3
一、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各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订与落实情况;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七)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八)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二、检查对象:工矿企业。
三、检查方式
整个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前,各有关行政村要加强指导企业自查工作。企业要根据排查表(见附表)内容逐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二)复查阶段: 4月15日—4月17日。由镇、村安监员,对全镇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相关企业。
(三)整改阶段:企业应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计划,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进行逐项整改,并要求于4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本企业没有技术能力整改的要聘请专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行政村,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保证此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要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完善资料,强化建档。各企业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归类建档,便于检查,并将各类资料于4月20日前分别上报所属行政村及镇安监站。
整治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前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的专项整治,非法营运与不规范经营行为得到沿重打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形势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也得了稳定。竭力建立在市处与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与规范经营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打击“黑车”与“规范”成果。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带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2、重点查处“黑”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
3、规范合法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打击和用合法经营扰乱运输秩序。
4、抓好进入运输市场“准入关”,特别是客运进一步实行“三关一监督”。
三、工作方法
1、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户检户查与抽查相结合。
2、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单位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员与本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
3、将所有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小组,进行分区包片执法,不定期地进行交叉执法。一组负责县城及都公路沿线乡镇。另一组负责县城及都中公路、三周公路沿线乡镇。
四、加强领导
我所成立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工作是国家赋予运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道路运输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运输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使现运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打造责任运管的形象。各股室要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大胆开展执法工作,认真履职。
2、落实责任。各股室要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打击力度到位。要按照工作方案,依法依据严厉惩处“黑车”非法营运和规范经营行为。特别是对现有班线和运力不足的要及时组织开班,增加运力,运力过剩的要调节运行,切实解决群众的安全顺畅出行问题。
3、广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打击“黑车”与“规范”的意义,使打击“黑车”与“规范”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印发通告、宣传单到“黑车”活动的场所发放,实行先教育,后惩治。各股室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打击“黑车”和“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稽查股每月要出一期打击“黑车”与“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报送县委、县政府及市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4、有偿举报。要通过部分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实行有偿举报,鼓励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黑车”线索,与不规范经营者,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举报人身份要严格保密。
5、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的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在案卷制作时要字迹清楚,不漏字不空格,及时归档,保存好,稽查股要将查实的“黑车”号与不规范经营行为者车号一律按时、按量,发送市处稽查科电子邮箱。
六、严肃纪律
严肃查处运管人员利用职权充当“黑车”与不按规范经营行为的保护伞,一经发现,清除出运管队伍,运管人员一律不得为“黑车”违反经营行为和异地经营的出租车说情,一经发现,报市处严肃处理。
七、长效管理
通过打击“黑车”和规范运输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打击“黑车”和规范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坚持疏堵结合,及时,总结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工作的好经验,尽快建立超长效的、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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