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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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篇1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员全面掌握汽车修理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准确诊断汽车常见故障,并进行修理,适应现代汽车行业迅速发展的需求,并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作好准备。
二、课程设置与要求:
1.机械制图:
使学员掌握投影的基本原理,能够绘制和看懂一般零件图和装配图,掌握轴类零件、箱体零件等常见零件识图的多项投影关系,能够按图纸进行装配。
2.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使学员熟练掌握常用金属材料的牌号、成份、性能及应用范围;理解金属材料的内部结构;理解金属材料热处理的一般原理;掌握热处理的代号、方法及其应用。
3.专业理论知识
通过培训使学员全面掌握汽车总体构造,发动机结构及工作原理,熟悉配气机构、燃料供给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传动系统的`功用和组成,掌握汽车电控技术、液压技术,熟悉常用大型工程机械(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运输机)的日常管理、故障诊断与排除技术。
4.实习
能够检查、清洁发动机、空气滤清器、燃油系统;能够检查冷却系统密封情况、带传动松紧度;能够检查、紧固或更换进排气管、消声器;能够检查清洁化油器及联动机构;能够检测柴油机喷油器的喷油压力和喷油状况;能够更换水泵、风扇带、节温器;能够进行发动机的小修作业;能够诊断、排除汽油发动机油路故障、电路故障;能够对汽车底盘进行一级、二级维护及诊断与排除汽车底盘故障;能够正确进行汽车电器设备维护,并能正确诊断与排除电气设备故障。
三、课时数安排:
XXXX
四、使用教材:
《汽车材料与金属加工》(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汽车构造》(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汽车修理与检测》(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汽车维护与故障排除》(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五、任课教师:
XXX
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省人社厅《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中关于“用好职业技能培训和稳岗返还政策”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各类企业实际,制定以下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巩固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成果,服务全县各类企业需求,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复工复产活力,促进企业职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一区三城”建设中发挥技能人才保障作用。
二、目标任务
以企业培训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指导企业制定培训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培尽培。2021年全县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达4000人次以上。其中,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达到2000人次以上。
三、培训范围
(一)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
一是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培训活动,按初级8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标准给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二是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到应急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培训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发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三是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组织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采取“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培训模式参加培训,按不低于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鼓励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对由人社部门组织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按每个项目3万元给予组织竟赛的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企业组织所属职工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每个项目参加比赛的职工应不少于30人,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竞赛补贴,规模以上企业、国有企业享受补贴的项目不超过10个,其他企业不超过5个。
(三)开展以工代训补贴,促进企业稳岗。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持续加大稳岗返还力度,重点突出稳定就业岗位,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对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培训补贴,拨付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围绕县“一区三城”建设和五大产业发展,广泛开展新型学徒制、技能提升、技术竟赛等培训项目,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素质,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把职工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按照当地企业职工比重系数进行培训任务分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全力做好保障。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培训申报程序“严监管、简手续、强管理”,严把培训对象身份、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个关口,保证培训质量。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共享机制,对职工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在内部可查验的信息,简化申报程序和材料,为企业和培训机构减负。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深入企业、培训机构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题宣讲。借助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12333等平台,采取挂条幅、发传单、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形式,向企业与职工及时发布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信息,宣传、解读技能培训政策,帮助有需求的企业、培训机构和职工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不断提高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数量和质量。
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篇3
切实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医疗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康复指导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治疗的特色优势,切实降低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促进我县中医药工作健康发展,特制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县、乡、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培训结束后,县医院、中医院、12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4个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医务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并在临床全面推广应用。
二、培训对象
县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县医院、中医院可选派临床科室人员参加,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训人员为中医科室医疗或护理人员;村卫生室参训人员必须为持乡村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者。
三、培训方式
以集中培训为主,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培训推广与临床使用相结合,确保培训与推广实效。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专项技术培训实践等方式进行。安排专家进行现场授课、现场操作与指导,现场解答疑难问题。
四、培训内容
确定推广的针灸、推拿、刮痧、罐疗等十五项中医适宜技术、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理论学习和中医药基础知识的`学习。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5月2日—10日,由中医院负责筛选,县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在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名称。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xx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各单位选派2-3名中医临床骨干、各乡镇已确定创建的中医特色村卫生室负责人参加,每人培训3天,掌握不少于15项适宜技术及相关内容,并承担单位全员培训任务。
第二期20xx年6月3日,由未参加创建中医特色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参加,每人培训2天,掌握不少于15项适宜技术及相关内容。
(三)20xx年10月底前,县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全员培训技术档案,卫生局将组织对被推广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被推广单位和人员年终业绩之一。
(四)对被培训人员实行考勤制和考核制。出勤率达95%以上的,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由卫生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授予继续教育学分∏类5分。
六、培训地点
县中医院五楼会议室
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高村医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确保20xx年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承诺书》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农村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市村医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加强村医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有效提升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养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治病能力。
二、培训对象、内容及形式
为辖区内每个村卫生室至少培养1-2名村医。培训内容结合当地常见病、多发病,在以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参照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编写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等内容,重新选定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10个中医临床常用方剂、10项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工作。培训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于20xx年2月底前完成。集中理论培训由县中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实践技能培训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培训保证每人掌握不少于10项中医药临床适宜技术及相关教学内容。
三、项目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项目培训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按照项目进度落实项目各项培训任务,加强对项目各环节的管理,接受各级项目监督指导和评估。县中医院负责做好组织安排授课老师、培训场地和教学活动的'开展。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村医按时参加培训,并组织实践技能培训。
四、项目实施质量评估
县卫生局将按项目实施目标进行督导,采取到培训现场听课、向培训对象调查、向患者调查、抽查培训对象项目掌握情况以及到项目推广单位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质量进行评估。县中医院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根据项目实施督导情况一并汇总上报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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