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上班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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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峰上班具体方案 篇1
结合教育部、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安排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我校教职工于2月20日正常上班。在学生正式返校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现就20XX年春季学期教职工工作安排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决策部署,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响应、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思路,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和各项日常工作,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向学校蔓延,保障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战时机制、战时状态原则,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切实以战时状态、战时思维、战时工作方法落细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二)坚持积极研判、抓好预防原则,一切活动都要从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角度出发,把提前研判、抓好预防、动态监测作为主要工作措施。
(三)坚持保质保量、统筹兼顾原则,确保学校重点工作和各单位重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取得预计效果。加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
(四)坚持创新教学、高效管理原则,充分应用新技术、新手段,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网上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停课不停教”。
(五)坚持分级分类、协同联动原则,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及具体实际,根据学校最新要求,修订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20XX年春季学期正式上班后工作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到校工作人数;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抓实联防联控。
三、工作方式和到校工作人员要求
在保质保量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和其他重点工作的前提下,各单位尽量减少到校工作人数。教职工正常上班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疫情防控各专项工作组周末须安排人员值班。教职工采取错峰上班、到校工作、在线工作、弹性工作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师生健康、确保校园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校上班要做好防护,每间办公室最多一人办公;每日须在学校“疫情防控,从我做起,每日打卡”数据采集平台“打卡”,及时、准确、真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
(一)校领导班子:学校党政负责人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到校工作,学校党政副职根据工作需要轮流到校工作,其他未到校工作的党政副职在线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二)职能部门领导班子:负责疫情防控、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学校重点工作的职能部门应保证本部门1名领导班子成员到校工作。其他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可根据工作安排在线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三)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负责线上教学和学校其他重点工作的教学/科研单位应保证本单位1名领导班子成员到校工作。其他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工作安排在线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四)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应根据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及各单位具体要求,有序开展线上教学科研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学科研工作的影响。原则上,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尽量不到校工作。
(五)党政教辅人员(含外聘员工、服务外包员工):原则上各单位应安排1名党政教辅人员到校工作,其他人员在线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六)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必要的工作人员到校工作。
四、入校管控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校园施行封闭管理、错峰上班,教职工到校工作采取提前审批报备方式。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要求,须于每周五中午12:00前将下周到校工作教职工名单(模板见附件《疫情防控期间20XX年春季学期每周到校工作教职工安排表》)报送疫情防控教工及离退休人员组和安全稳定组,工作组汇总后在学校信息平台公布。
各单位上报《疫情防控期间20XX年春季学期每周到校工作教职工安排表》中的教职工可进校。如有特殊情况临时增加人员到校工作,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由所在单位提前一天,即每日16:00前向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组报备审批次日临时到校工作教职工名单,作为其入校凭证(如有关于入校管控和错峰上班的最新要求,以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组相关通知为准)。
五、返京返校要求
(一)目前仍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返京。确因工作必须返京的,要按照北京市和当地政策精神,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返京。
(二)拟从其他地区返京的教职工,按北京市要求,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回京前,须提前向在京居住的社区(村)报告。同时,至少提前1天向学校提出返京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报疫情防控教工及离退休人员组备案通过,才能返京。其中河南、湖南、广东、浙江等疫情高发地区的返京申请要从严审批。
(三)拟从其他地区返校居住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返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返校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返校,并按学校要求进行14天的集中观察。
(四)在京被居住地要求居家观察的教职工,不允许返校。须服从居住地安排进行14天的居家观察。
(五)寒假期间未离京或返京后已经完成14天居家或集中观察,身体健康的教职工,才能返校。
上述教职工在观察期内,须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相关症状,须按要求进行医学排查,并第一时间报告居住地及学校;观察期满,且未出现相关症状的,才能返校。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把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面加强信息摸排、宣传引导和教育管理。
(二)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对外交往活动。保持办公室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办公环境宽松和空气流通,加强办公桌椅、设备、用品、门窗把手等的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加强防疫健康教育,配备必要防护用品,督促教职工做好自我防护。
(三)食堂采取错时错峰、分散就餐等措施,避免集中聚集性就餐。疫情防控期间,暂开放第一食堂一层和清真食堂,就餐教职工需加强个人防护,自觉遵守就餐秩序。进入食堂需主动出示校园E卡、接受体温检测;餐前餐后均需佩戴口罩;取餐时按1米以上间距自觉排队;用餐时妥善收好口罩,并按一人一桌或错位就坐,做到低头吃饭不聊天,防止飞沫传播。提倡个人自带餐具或使用食堂一次性餐具打饭带走,分散用餐。
(四)全体党员干部及在编教职工要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活动,一律不得组织、参加聚餐和聚会活动。
错峰上班具体方案 篇2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秋冬开学专项督导和“三服务”工作的通知》、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转)发的《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和《绍兴市教育系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切断校外感染输入校园和防止校内交叉感染,确保疫情防控和返校开学“两手抓、两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做好师生返校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做好组织领导准备。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思想,制定建立“三案六组九制度”。周密制订学校开学师生返岗复学工作方案,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师生“违禁返校”事件处置预案,围绕“防输入、防感染”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并开展演练。建立体温检测、疫情摸排、后勤保障、教学管理、联络接待、应急处置等六个工作组,建立属地派出所、疾控中心、社区(村)、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和学校领导、班主任、校医等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人做、环节无疏漏、流程相衔接。细化环境清洁消毒、错时错峰返校、体温一日两测、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分散进餐、缺课登记跟踪、师生关爱帮扶、疫情信息报告、一例双查追责等九项制度,抓好制度机制防疫。
(二)摸准受控返校人员。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窗口期,严格执行师生健康申报制度,做好“一人一表”健康登记。每天摸排师生“健康码”赋码、居家体温检测等状况,摸清有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地区)的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等动态信息,摸清从绍兴市外返绍后接受医学观察情况。各校要根据“一人一表”摸排出不能返校的师生名单,名单要同时通报当地镇街、社区(村),并借助校地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医学观察工作。掌握来华留学生、外籍教师、港澳台师生等拟返绍和购票信息,妥善做好信息比对和劝阻返校工作。
(三)预备防控物资设施。各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在开学前一周配置到位疫情防控所需足量物资,主要包括口罩、体温检测仪、隔离线桩、洗手液、消毒液等,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与完备,因需设置好校门以内区域的体温检测点及风雨棚、检测分流通道。在离校门口最近处设置好至少一个临时隔离室,有住校生的学校还要在宿舍区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要有明显标识,数量应参照住校生人数按比例设定。临时隔离室可参照省教育厅《校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运行指南》设置,在当地卫健部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设置运作。
(四)开展环境清洁消毒。开学前一周,各校要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xx〕5号)要求,对校园内大门、门卫室、扶梯(或电梯)、走廊、教室(包括功能教室、实训场所)、寝室、食堂、卫生间、图书馆、会议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清洁,卫生间配备足量的洗手液。要在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合理安排消毒间隔次数,按规定做好消毒后地面、台面等残留物的清洁,并做好室内场所通风工作。
(五)提前告知开学时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全市中小学原则上实行分类、错峰开学(具体开学安排另行通知)。中小学开学时间正式明确后,市教育局提前一周通过越牛新闻、绍兴教育公众号、中小学校园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各地各学校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将错时错峰开学时间告知每一位师生,提醒学生一律不得早于规定时间返校,强调“绿码”按时返校和“黄码、橙码(即境外来绍人员)、红码”医学观察的规定。
(六)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学校要根据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在开学一周前做好对教职工以及相关工作组成员的防控知识、操作规范、应急处置等防疫培训,指导做到规范值守、温情劝导、刚性执行。学校要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标语等途径,做好国家防疫政策、科学防疫常识的校园宣传工作。要通过短信、微视频等提前向家长推送学校开学疫情防控规定、受控返校措施、测温流程、日常卫生习惯、活动就餐规定等,确保早知晓、早准备。
(七)引导教师提前返校。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引导离绍教师及时返回绍兴,并按规定做好医学观察工作。按照“留足预留量、保证线上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的原则,分批分类有序做好教职工的返校工作。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提前返校,统筹做好复学准备工作。符合返岗条件的教职工原则上至少在学生返校三天前全部到岗到位,并统筹开展专项培训、防疫准备。对于不能如期返校的“受控”教职工,学校要做好岗位补缺等相关准备工作。
(八)调整优化教学计划。各地要指导学校做好线上教育教学与线下常态教育教学的统筹衔接工作,通过对学生线上居家学习情况的科学测评、诊断摸底,及时调整好新学期的教育教学计划,科学确定教学起点,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要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工作,适当增加户外体育活动和自习时间,并切实加强近视联防联控工作。开学后将统筹相应时间弥补教学时间不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精准做好师生返校时“受控进出”校门工作
(九)有序组织错时返校。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研商后,统筹离绍学生返绍返校时间,科学做好医学观察工作。根据错时错峰要求,组织学生分批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批次安排另行通知。各校实行“一校一策”错时上学和弹性离校,尽量错开上下班高峰,尽力避免校门口家长大量集聚,原则上500人以上学校应采取分年级错时上、下学办法,尤其是开学第一天上午要有充裕时间用于安排学生有序错峰返校,确保进校体温检测等排查工作井然有序。
(十)加强交通组织管理。各校要加强开学返校时校园周边的交通组织工作,在当地交警部门的支持下有效疏解开学交通压力。全力做好离绍返校师生从车站到学校的接运工作,不提倡师生员工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班)。校车按国家疾控中心相关技术方案消毒和组织乘坐。公交专线或校车司乘人员防疫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强化全员体温检测。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检查点,按照“不漏一车、不少一人”要求,对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和人员严格实施“一问、二测、三查、四处置”的“受控进入”校门检查流程。根据市教育局《师生体温检测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另发,具体流程见后),细化本校的操作办法和应急处置流程,师生员工进入学校必须逐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方可进校。校内宿舍楼、食堂入口也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对住校师生实行每日晨、午、傍晚、寝前体温四检,对其他师生实行至少每日晨、午体温两检,对员工实施每日晨、午、晚体温三检。非本校师生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要落实专人接待,控制在校时长。
(十二)严格落实“七个一律”。各地各校要坚持师生员工返校条件,严格做到:无“健康码”绿码的一律不允许返校,有发烧或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返校,曾被确诊、疑似或接受集中隔离观察、居家隔离且无医疗机构治愈证明或无当地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允许返校,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规定需要隔离的一律不允许返校。另外,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家长一律不得入园;中小学家长一律不进校园;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式配送,一律不得进校园。
(十三)精准实施应急处置。学校如发现教职员工、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按照“第一时间隔离、送医、报告”的原则,对有发烧或咳嗽症状的学生,应立即为其佩戴口罩并引导至校内“临时隔离点”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教职工应立即为其佩戴口罩,直接送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近期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地区)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的师生员工,直接拨打120处置。做好有发烧或有咳嗽等症状师生员工离校情况登记,并当天录入“绍兴市教育局返岗复学健康数据调查系统”。如果出现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按照《指引》采取措施,并及时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人员马上实施隔离措施,及时将疫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人数、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救治等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十四)强化违禁处置管理。对不符合条件强行返校的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拨打110处置或拨打120送医;若体温正常的,通过校地联防联控机制直接送回其家庭。如遇学生或家长不配合检查、挑衅滋事、干扰学校秩序的,则会同当地公安、疾控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阻止其进校,并及时向属地防控指挥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突发情况和处置信息。
三、周密做好师生返校后有序防控工作
(十五)实施校内网格管理。全面实施校内网格化管理,将每个班级、每个教室、每间宿舍划分为网格单元,落实班主任、宿管员、寝室长为网格员,指导师生在疫情期间不串门、不在校外租房居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场所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宣传资料和温馨提示。校医务室要做好医务人员值班值守安排。建立疫情期间学生出校门登记基本信息制度,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出校门,尽量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
(十六)坚决做到“八个暂停”。各校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体育课尽量安排户外空旷的场地进行。同时,落实“八个暂停”要求,即暂停学生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暂停组织学生参加离校类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中职学校顶岗实习生除外);暂停走读生晚自修;暂停组织教师参加离校教研活动;暂停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如家长有强烈需求的,学校可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托管,不宜安排跨年级班级组班避免交叉接触);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暂停中小学校内超市营业;暂停使用所有空调(预先切断电源)。
(十七)强化饮食卫生管理。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要求,定期科学安排环境消杀工作。废弃口罩放置在设有标志的带盖垃圾专用桶内,校内医疗废弃物、隔离观察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设施消毒每天2次,食堂、餐厅每日至少消毒一次,严防环境消杀带来的次生灾害。加强对食堂、饮用水和校外配餐等检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与存储、加工,食堂员工体温检测,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等。推行分餐制或食堂送餐制,可通过统一配餐、错时用餐、单边隔位就座、增加就餐批次等办法降低集中就餐人员密度。督促学生餐前餐后勤洗手,每批用餐结束后对餐桌位等做好清洁。暂停校外人员在学校食堂用餐。
(十八)强化师生住校管理。师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每个宿舍区要安排专门人员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落实一名中层及以上干部带班,做好住校师生的身份检验和体温检测工作。要教育指导住校生做好寝室卫生,做好寝室定期通风;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牙刷等用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严禁非本宿舍区住宿师生进入,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尽量走读、暂不住校。各地各校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开学后的两周内是否安排住校生回家。要切实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十九)强化健康教育管理。各地各校要引导师生按照《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引导师生员工在疫情解除前不去疫情重点防控地区,避免接触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减少外出活动,不集会、不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充分运用“开学第一课”等手段,将防疫知识教育结合在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引导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交谈、就餐等保持适当距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师生养成勤洗手、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的卫生礼仪。
(二十)强化重点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绍兴市教育局返岗复学健康数据调查系统”。严格返岗复学审查制度,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属地防控指挥部等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证明返岗复学。严格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报告属地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
(二十一)强化师生关爱帮扶。整合学校心理工作力量,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心理支持。对于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正常开学后要建立关爱台账。对接受隔离的学生组织开展定人定时访问,做好居家生活、心理疏导和学习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返校后,学校要制定个别化的教学辅导方案予以帮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援鄂医疗队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工作。坚持“一人一案”落实日常关爱教师,统筹各学科教师力量,实施关爱帮扶。
(二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地各个学校及时宣传疫情情况、最新政策,深入挖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大国担当、全民抗疫、一线战疫”等生动事例,因校制宜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生命观、价值观。做好家长和学生中对防控措施有情绪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到可疑对象一个不漏,尽力打消不具备返校条件师生的返校念头。加强网络谣言的动态巡查监测,教育师生员工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组织专人关注各类舆情,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置。
四、层层压实开学返校工作责任
(二十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市)教体局应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开学师生返校工作方案,加强对所辖学校的疫情防控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执行“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会同当地卫健部门组织审定各校开学工作“一校一方案”并进行开学准备工作到位情况的评估验收,未能通过的坚决不予开学,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十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围绕开学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由相关校领导任组长,各司其职做好预案制订、职责分解、工作培训、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工作。建立学校、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随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收集和确认相关信息。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按规定渠道和要求及时报送。
(二十五)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复学需要凝聚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力量。各地各校党组织要统筹调动整合基层党组织各方资源,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守土有责,组织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包干责任。充分发挥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力量,提高全校防控积极性和有效性。及时关注和掌握“返校”人员情绪动态,深入细致排查疫情和不稳定风险隐患。妥善处置各类涉疫涉稳纠纷,真正让师生“足不出户”即可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严防发生因疫情引发的校园群体 性事件。全面加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责任。
(二十六)严肃实施督查追责。各区、县(市)教体局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教育督导部门、责任督学要切实加强工作督查。对未如实上报健康信息的学生家长和教职工,要敦促其如实按时填报,必要时可通报属地防控指挥部协同做好工作。对摸排工作出现漏报、瞒报或工作不到位的教职员工,对未按本方案规定擅自组织学生返校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师生大面积交叉感染的学校,对督导力量不到位的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进行责任倒查和严肃问责。
以上工作方案具体结束时间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为准。
错峰上班具体方案 篇3
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1]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文件精神,按照2021年8月18日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属地、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特制订我校教职员工开学返校实施方案。
一、成立教职员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组。
组长:王宏伟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总务处、保卫处牵头,严格排查所有教职员工(含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下同)假期去向情况及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案”要求,进行分类登记。要求学校所在地以外教职员工(包含新校区建设搬迁项目施工人员)返校之前,均须认真填报疫情期间情况摸排表(附件1),逐一登记造册。根据摸排情况,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返校返岗评估。
二、教职员工类别
教职员工指教师、行政、物业、安保、食堂、洗浴、超市、校车司机、项目施工人员等人员。
三、教职员工返校条件
(一)在皖教职工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原则,开学前14天,实行健康监测,无异常情况的按时返校,在省外低风险区的,在学校开学规定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返校和到校报到,并做好中途防控措施。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暂缓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低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二)本人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和管理。
(三)后勤、物业、保安、食堂等人员,在其返校前除按照学校返校要求外,须查验行程卡,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全员参加学校教职工核酸检测抽查),并在岗前参加一次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四)尚在国境外的暂不返校。
四、教职员工返校审批流程
返校教职员工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填写《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员工返校申请表》,所填信息必须如实、准确、详细,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返校。项目施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申请、审批,并报组织人事处、校医室及项目负责人三方备案,发放出入证。
五、返校方式
所有教职工须提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在学生返校前一周有序返校。返校教职员工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使用私家车辆返校。
六、返校批次
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目前在省外的教职员工,提前规划好返校时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第一批次:校领导及行政干部,其他需要上班的,2021年8月21日到岗上班
第二批次:行政、教辅、辅导员(班主任)、物业、保安、超市、浴室、司机等人员,2021年8月25日到岗上班。
第三批次:教师含聘任及兼职教师,2021年9月1日到岗到位。
其它批次:项目施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进行。
七、返校要求
近期返校教职员工及家属必须严格遵守桐城市防疫指挥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进入校园时,必须登记并测量体温,自觉、严格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2.签订承诺书,进行健康信息采集登记,申请“安康码”,做好接种工作,做到“应种尽种”,部分教职工因“禁忌症”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按照要求及时接种,积极配合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职工返校前的核酸检测抽检工作(已提供返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可不参加抽检)。
3.积极参与并自觉进行健康教育,认真学习“三案八制”和《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严格按照规定,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校内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同时要求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4.居住在新老校区外近期返校教职工及家属,进入小区时,必须及时向小区卡点登记报备、测量体温,并按防疫要求自觉进行居家14天医学观察。
5.学生返校当天和学生开学后,教职员工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出入,中途不得随意出入。
6.按照规定认真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材料到部门疫情防控联系人。
7.返校教职工所在单位必须落实包保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近期返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包保第一责任人,督促返校教职工及其家属,严格遵守桐城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遵规守纪,如实报告,认真配合,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八、做好不能正常返岗教职员工工作
对不能正常返岗的教职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与其保持联系,做好思想疏导,引导他们按照所在地方政府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待疫情缓解后,再行返回。因疫情不能正常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不影响其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
错峰上班具体方案 篇4
一、学生返校安排
(一)学生返校时间安排
(二)暂缓返校学生范围
1.在中、高风险区的学生暂不返校。
2.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四川天府健康通”黄码、红码的学生暂不返校。
3.近7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不返校。
4.返校前一周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学生暂不返校(学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在病情治愈后再返校)。
二、返校前准备
1.完成行程登记及健康报备。学生在砚湖易办学生去向情况登记系统如实填写返程信息及目前健康状况,不得填报虚假返程信息及隐瞒健康状况。
2.准备返校材料及报备。学生出发前要主动向导师或辅导员进行报备,包括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经审核同意后返校。各学院学生登记数据、审核材料留底备查。
3.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按要求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三、返校途中安全防护
1.做好返程防护。有条件的学生建议乘坐私家车返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旅途中转,不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经停或中转,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执行公共交通场所或乘务员的疫情防控要求。
2.做好行程记录。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及作为学校审核依据。
3.务必进行“入川即检”。省外返川学生务必第一时间在入川机场、车站、高速入口进行核酸“入川即检”,否则不能入校。
四、返校后校园管理
1.入校审核流程。所有学生由西门或东门入校,入校时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校园一卡通、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书面核酸阴性证明,同时进行体温检测、信息核对和扫场所码。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随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2.入校核酸检测。所有返校学生入校后第一时间在校内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待出期间严格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3.做好疫情防控。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学校安排;关注疫情形势,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4.遵守教学秩序。按照学校教学安排参加课程学习,遵守请销假等制度,严守课堂纪律;暂时不能返校的学生要保持积极心态,根据学校安排做好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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