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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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评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走进课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第一线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
1、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档案管理,建立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反映教师综合水平的业务档案。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4、加强对教师实施新课程、教师专业发展、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的力度,促进学科之间、教师之间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
三、基本原则
1、指导与评估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发展,实现学校的发展,以指导为主,评估为辅,重在过程。要把教学评估逐渐变为一种管理过程,做到培训后指导,指导后评估,评估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学校评估工作成为一种规范。
2、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段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的评估机制,建立学校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发展并且易于操作的教学评估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行为,引导教师转变观念,改变教育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4、等级与定量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估的评价办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不搞一刀切。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的科学性和发展的'水平。
四、标准内容
教学评估标准分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和学校教学管理评估。教学评估标准分别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评估。
1、教师教学评估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和课堂教学等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
职业道德分为2个二级指标: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专业水平分为5个二级指标:学历资格、教学技能、教学能力、作业指导、教学质量。
专业发展分为6个二级指标:终身学习、转变观念、反思交流、研究行动、研究能力、创新成果。
课堂教学分为7个二级指标:教学设计、教学技术、教学反腐蚀、学习环境、课堂调控、过程评价、教学效果。
每个二级指标分为A、B、C三个等级标准。
2、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包括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和评价研究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
教学管理分为5个二级指标:管理能力、课程目标、管理机制、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
课程管理分为3个二级指标:实施方案、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教学条件分为4个二级指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学设施、教学资料。
校本研修分为5个二级指标:研修规划、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主题研究。
评价研究分为5个二级指标:教学考察、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命题研究、质量评价。
每个二级指标都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五、组织实施
(一)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期至少一次。
1、教师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2、学校根据课堂观察、年级组、家长、学生评价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
3、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存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教学评估由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自评
1、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评。
2、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将学校教学自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并进行讨论,最后确定学校教学评估等级。
3、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的结果和评估等级写出学校教学评估自查报告。
六、方法程序
1、学校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任课教师。
2、教学评估主要通过查阅教师有关资料、课堂观察、访谈等形式进行。
3、对同一人评估,出现明显差异时,可以采取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再评,评价结果由相关人员参考再评结果确定。
4、教师教学评价结果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教师反馈。
七、结果认定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分~70分;一般——69分~40分;较差——39分以下。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并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八、领导管理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河北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检查,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学校建设新课程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学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安排部署内查工作,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奠定新的发展基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把教学评估纳入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有效的、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机制。
3、建立教师教学评估表彰、奖惩制度。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篇2
为积极落实教育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自身不断发展,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对教师教学的科学评价,根据《高碑店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教师教学评估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师教学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教学评价的原则
教师教学评价坚持方向性、客观性原则,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原则,规范与创新相结合原则,等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分为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课堂教学四部分内容。
(一)职业道德(满分10分)
1、爱岗敬业(满分7分)
热爱教育事业,珍惜自身的工作岗位,关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能按时按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出满勤,按实际考核得分7%,未履行自己的职责,没有按时按量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按每缺席一课时减0.1分计算;未出满勤,事假一天扣0.5分,病假三天扣0.5分(1天扣0.16),旷工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2、为人师表(满分3分)
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具有健康心态,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率先垂范,为人师表者实际考核得分3%,违纪一次减0.5,直至减完本项分数为止。
(二)专业水平
1、学历资格(满分3分)
小学教师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满分,低于大专两2分。
2、教学技能(满4分)
普通话达标,并能用普通话流畅教学;板书整齐,汉字规范;能制作简单的教具和课件;能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获得教学资源,进行学习和研究。
3、教学能力(满分5分)
教学语言表达清晰、准确、简洁,有一定的感染力;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和知识,能力情况;具有对学习困难预测、诊断指导的'能力;有对学生实验活动、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指导的能力。
4、作业指导(满分5分)
作业选取针对性强,难易得当、数量合理,课内外作业能及时批改,有批改记录、批改日期、指导性批语。
5、教学质量(满分5分)
任教学科期末,学年学生成绩考查大于或等于镇级同年级同科平均水平得满分,低于同年级同科平均水平每2分扣0.5分直至减完本项分数为止。
(三)专业发展
1、终身学习(满分5分)
有自主学习,自我提高的愿望,有写学习笔记和体会的良好习惯;能搜集整理与教学相关信息,能按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进修、培训,定期完成学校、教育局规定的学习书目。
2、转变观念(满分5分)
建立新的课程观,重视教材内容的整合、开发和利用;转变传统教学观,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体现师生互动;树立新的学生观,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每一位学生,因材施教。
3、反思交流(满分5分)
对个人的教学观念、行为具有反省的意识,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进行交流和沟通;能通过学生课堂学习活动、作业及知识考查情况,反思自己的教育观念、教学行为,每周听课两节,联系教学实际,主动进行教学方式的改革,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4、研究行动(满分5分)
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在集体备课、教研组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能发现课堂教学中的问题,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有自己的见解,能提出改进建议,并进行跟踪研究;有教学研究、总结的文字成果,专业水平不断提高。每学期上校级示范课一节,每学期帮助2名以上困难学生,使其成绩明显提高。
5、研究能力(满分5分)
主持开发并实施一门校本课程;主持学校校本教研主题研究或为研究活动提供课例。
6、创新成果(满分3分)
指导学生实践创新成果获得市级奖项或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四)课堂教学
1、教学设计(满分6分)
教材研究深透,准确把握教学目标(三维);明确教材编写意图,能充分利用教材和校内、外学习资源设计教学方案,并做好充分的教学预设;对教学重点的突破方式要设计详细,尤其是学生活动方式,教学资源的展示要有充分预设,对所用例题、习题要精选。
2、教学技术(满分3分)
以技术为教学服务为宗旨,根据教学活动需要,科学、合理地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继承简便、实用的传统教学手段。
3、教学方式(满分7分)
符合课堂教学民主化、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要求,教学方式的选择有利于课堂教学目标的实现;努力为学生提供动手实践、自主探索、独立思考、合作交流的空间。能够引发学生兴趣,学生积极思考,大胆探究。
4、学习环境(满分6分)
教师平等对待学生、态度亲切,能用多种方式调动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兴趣;能够展示出知识本身的魅力,善于与学生共同创造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讨论、质疑、探究、合作、交流的机会;教师能够适时提出具有较高思考价值的问题,课堂气氛活跃,师生互动和谐。
5、课堂调控(满分7分)
能根据教学设计组织教学活动,围绕教学目标对课堂活动过程进行有效的引用,做到放得开,收得拢;并能根据具体的教学情境及时修正教学预设。能发现、利用课堂上生成的课程资源,创新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发展,师生相长。能妥善处理、巧妙利用课堂突发事件。
6、过程评价(满分6分)
过程评价及时准确,能通过课堂教学过程评价,及时得到反馈信息,引导、调控教学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修正。能采用多样化的、个性化的评价方式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7、教学效果(满分5分)
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活动;形成并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通过学习活动对个人及社会的相关问题形成正确的认识。
四、评价方法、步骤
教师教学评估采用等级评估、定量评定结果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组织实施,每学年一次,先由每一位教师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自我等级评估(25%)。然后,教师互评(15%)、学生评估(10%)、学校评估小组评(50%),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最后,转换为分数对教师做出校级评价。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权重”表存入每位教师档案,作为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结果认定
教师教学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一般40—69分;不合格39分以下。
优秀人数不超过本学校教师总数的20%。
加分项:
1、 获得市级荣誉的教师加2分,获得镇级荣誉的教师加1分。(含教师指导学生参加镇级以上活动学生所取得的荣誉);
2、 班主任教师加5分。
注:进入优秀栏的教师不突破99分,进入合格栏的教师不突破89分。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估机制,健全教学评估制度,促进教学评估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教学评估的功能,通过评估工作激发学校和教师自我发展的内驱力,促进学区内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县教育局《教学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学评估工作以县教育局《教学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整合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教学工作是中心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永恒主题;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教学质量提高。
二、评估目标
1、督促、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督促、规范学校教学工作,促使学校教学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人文化方向发展,鼓励学校进行管理创新和校本研修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3、督促、规范教研工作,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建立健全学科教学文化。
4、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评估原则
1、坚持指导与评估相结合,以指导为主的原则。
教学评估,重在过程,重在发展。教学评估工作要做到评估中指导,指导中提高,并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先进经验,使教学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2、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的原则。
学区规模学校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对自评进行评估认定;规模学校主要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对自评结果进行认定。规模学校所属教学点在教学点教师自评的基础上,对自评结果进行认定。学校对其评估结果抽查认定。要逐步使教学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坚持整体与抽样相结合,以整体评估为主的原则。
学校对其评估结果进行抽查认定。在对学校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评价研究进行考查的`同时,重点抽取样本教师,通过现场考查、课堂观察、教研活动及访谈等进行考查和评估。
4、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以定性评估为主的原则。
教学评估,通过定量评估,体现教学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发展水平;通过定性评估,依据各项指标的具体标准,对各校和学科的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效果进行判断和评价,两者结合并依据达到的水平得出定性的等级结果。
5、坚持发展性评估与标准性评估相结合,以发展性评估为主的原则。
教学评估,既关注标准要求的合格程度,更关注创新发展;既关注教学的现实水平,更关注发展潜力;既关注常规的情况,更关注特色发展。鼓励各校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四、评估组织
学校成立教学评估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精心部署,科学安排,具体指导教学评估工作;成立教学评估办公室,负责教学评估的常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评估对象
被评估学校的专任教师
六、评估内容
教学评估,围绕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研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
七、评估实施
1、学校教学评估在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学校评估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教学评估办公室对教学评估每年一次。
2、学校成立教学评估组织,制定本年度评估方案。
3、学校在三至四月份进行教师自评,七月份学校进行教学评估,评估程序参照县对学校评估程序,同时上报《学校评估报告书》、教师教学评估登记表和教师教学评估统计表。
4、县教学评估办公室每年的10月份开始,在学区中心校对规模小学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教师、学生、家长访谈的同时,重点进行不同学科、不同水平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要把学校教学管理水平,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作为学校评估的重要指标,对学校作出综合评价。
5、评价学科:小学为课程计划中所规定的所有学科(含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通过全面检查和部分考查,学科覆盖面达到100%。抽课时采取学校推荐、随机抽取和点课三种方式进行,三种方式各占所听课总数的1/3。
八、方法程序
学校现场考查分为全面考查和部分考查两种方式进行。
评估组成员共同研究确定教师、学校的评估结果。根据标准逐项讨论、确定分数和总分。
九、评估结果
教学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定的方式进行
1、学校教学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五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89分、达标75—84分、基本达标60—74分、不达标60分以下。
2、教师教学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全格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70分,一般—69~40分,不合格39分以下。
3、教学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学校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之中。
4、教师本学年教学评估等级为优者,方可评定为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优秀等级,在其他各类评估活动中优先考虑。县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须达到教学评估优秀等级。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
(二)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严把高校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提出改进发展意见,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推动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高校质量文化。
(五)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切实减轻高校负担,提高工作实效。
三、评估对象、周期及分类
(一)评估对象和周期。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xx—20xx年。
(二)评估分类。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本轮审核评估分为两大类。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1.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2.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
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
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
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四、评估程序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
(一)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高校。
(二)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三)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五、组织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教育部评估中心制订专家管理办法,建设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建立专家组织推荐、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异地选派及淘汰退出机制。
审核评估经费由有关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六、纪律与监督
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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