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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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校工作方案 篇1
一、监测基本情况
(一)监测目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相关年级语文、音乐、美术、英语教师和班主任教师,相关学校校长,区教育局相关教育管理人员。
(三)监测内容。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英语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同时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四)监测样本。今年港北区以样本县身份参加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抽样,我区参加20xx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样本校为20所。其中小学12所,分别是: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西江小学、贵港市港北区八一小学、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小学、贵港市港北区港宁小学、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中心小学、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旺华小学、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高桥小学、贵港市港北区奇石乡中心小学、贵港市港北区郁林路小学、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三合小学、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中西小学中村分校、贵港市大将国际学校。初中8所,分别是: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第一初级中学、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第二初级中学、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第二初级中学、贵港市港北区第一初级中学、贵港市港北区第二初级中学、贵港市港北区第四初级中学、贵港市港北区第六初级中学、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
(五)监测时间。监测时间为20xx年5月25日全天以及5月26日上午。测试场次与时间安排如下(请注意,小学“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一)填答”和“学生英语测试”与中学相应两场测试的时间不同):
二、监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质量监测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港北区实施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督导室
三、监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样本校要高度重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强化过程监督。要制定样本校监测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部门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区教育局要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得到电力、网络通讯、机要邮局等部门的配合,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回邮等工作,以及监测当天样本校的电力、网络通讯保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人员培训。区教育局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督学和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监测工作。要加强对参与监测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做到全员培训,确保其了解政策、遵守规则、熟悉业务。
(三)严格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制定的《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操作手册》及《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执行监测工作规程,做好监测各环节工作,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情况的上报与总结。要做好各种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监测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不得擅自改变监测工作程序和内容。要严明工作纪律,对于失职渎职、督查不力事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保密意识。监测试题及问卷内容属国家机密,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严守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监测试题及问卷内容(由于监测工作的特殊要求,测试结束后也不得泄露)。
(五)确保经费保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时间长、参加人员多,要有专项工作经费作保障。监测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监测工作安排部署、人员培训、资料印刷、文具用品和相关设施设备配置、监测实施人员工作补助等项目支出。
四、质量监测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试题在运送、保管过程中出现紧急状况。
由于人为的因素发生失盗、泄密时,发现人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报告,将泄密范围控制在最小。
在运送试题过程中,如果出现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的情况,或者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押运人员首先要坚守现场,保护试题不被泄露,同时及时向港北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联系电话:0775-4235191),由领导小组转报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必要时拨打110报警,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控制现场,确保试题安全。
2.火灾事故。
测试题在运送途中或在保密室内发生火灾,保密人员要马上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及时查明火情,切断火源、电源,迅速报警,并报告港北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3.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测试过程中,如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或个体伤人重大突发事件,迅速报警并协助公安保卫人员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并将当事人带到值班室处理。如有人员受伤,测试点医生要及时处治,如受伤较重要及时送往医院。
4.食物中毒事件。
测试期间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测试点的卫生排查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启动卫生防疫部门应急预案,并向港北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转报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同时马上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食物中毒的源头进行调查,进行必要查封处置。
5.恶性自然灾害。
如当地预报有遇台风、地震等恶性自然灾害不能进行正常开展测试时,参测县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与监测工具一并寄回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测试中发生洪灾、泥石流等灾害时,要取消测试,并及时组织人员安全疏散。
(二)测试点偶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测试工具及学生名册中出现问题。
测试工具包内出现种类不全、学生名册与密件不符或错漏、卷袋内装试卷与本场测试内容不符、测试卷数量不对等情况时,按照《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中应急预案要求处理,同时报港北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学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
监测员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同时报港北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准其退出测试,交医护人员处治。
3.考场秩序受到外来干扰。
监测员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及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如无法排除,则请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逐级上报。
4.监测员或者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
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监测员、工作人员在测试过程中有意作弊,违反测试纪律时,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其他偶发事件。
监测员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和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要求,按照临场处置机制采取相应处置办法,必要时逐级上报,请示解决。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校工作方案 篇2
1、监测背景
为切实做好富平县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年1号)和《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县教体局具体要求,富平县庄里镇初级中学为样本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监测对象
1、20xx年春季八年级学生
2、八年级道德与法治、科学(八年级含科学、物理、生物、地理)、劳动课程教师和班主任教师
3、样本学校校长
3、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育、科学、劳动三个学科领域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同时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德育:重点测查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
科学:重点测查学生的科学理解能力、科学探究能力、科学思维能力以及科学学习态度与习惯。
劳动:重点测查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以及劳动习惯与品质。
4、监测时间
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24日全天和5月25日上午。具体安排如下:
5、监测工具及测试形式
(1)学生德育测试卷(客观题在线作答,主观题纸笔作答):共2个题本,每套题本中的客观题在线填答;主观题电子呈现,在配套填答卡纸笔作答。
(2)学生科学测试卷(客观题在线作答,主观题纸笔作答):共6个题本,每套题本中的客观题在线填答;主观题电子呈现,在配套填答卡纸笔作答。
(3)学生劳动测试卷(客观题在线作答,主观题纸笔作答):共2个题本,每套题本中的客观题在线填答;主观题电子呈现,在配套填答卡纸笔作答。
(4)学生问卷(在线填答):
包括学生相关因素问卷
每场测试均为1套题本。
6、工作要求
1、所有务必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今年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xx年实施办法》和本方案有关监测实施工作的要求,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和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和县局确定的主要工作项目和期限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测筹备工作和测试工作。
2、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目的是要为国家和我县对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研究提供科学依据。我们要始终坚持真实客观、严格保密、规范程序和标准的原则,填报学生、有关学科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等基本数据信息要准确和真实,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认真做好测试工作,确保测试数据采集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3、严格做好监测工具的保密工作和测试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xx年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监测工具的交接、运送、保管、启封和发放、回收和封装、送返等工作。监测工具保密管理工作要全程负责交接要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全程有明确记录;运送要有专车专人护送,严禁无关人员搭乘;监测工具的启封和发放要做到规定的有关人员全部在场,并严格遵守启封和发放、回收和封装、回寄的时间和手续。测试保密工作要严禁泄题漏题、商量答题等舞弊行为,确保每位接受测试的学生和教师独立客观完成测试答卷,校长针对测试问题可
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有关具体情况,保证数据采集的客观性、真实性与准确性。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校工作方案 篇3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37号)要求,为做好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祥武兼任,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设置六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县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综合工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与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质量监测动员大会;
2、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学校召开培训会;
3、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校安排各样本校督学和测试工作人员;
3、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进行测前准备的问题排查;
4、协调招考中心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5、陪同国家、省、市巡视组对样本校测试工作专项督检;
6、撰写、提交质量监测实施情况阶段总结。
(二)测试工作组
组长: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
成员:陈明发、洪丽文、蔡翠林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对样本校做好监测前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工作:
1、制定监测实施细则;
2、做好监测经费预算;
3、指导样本校配齐监测用仪器设备、文具物品和工作手册;
4、组织召开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监测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
组长:黄建辉、傅黎晖
成员:张志鹏、郑华枫
工作职责:
1、负责上报属地学校信息;
2、审核并提交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校长和教师信息;
3、为各样本校的信息上报工作和监测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4、督促指导样本校做好网上材料上传工作,并全程跟踪落实。
(四)保密工作组
组长:林民强
成员:陈成普、郑云龙
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
2、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五)后勤工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做好监测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车辆安排,做好国家、省市巡视员住宿接待工作。
三、工作安排
1、3月28日,成立仙游县20XX国家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3月31日,综合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监测办召开福建省20XX年国家监测信息上报培训会网络视频会议。信息工作组负责收集审核学校信息。
3、4月3日前,综合工作组上报县级联络员、信息员名单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实施管理系统中。
4、4月14日前,综合工作组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填报学校信息,上报至信息工作组审核汇总后,由综合工作组在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平台的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提交全县学校信息。
5、8月18日,国家监测中心抽取样本校。
6、8月20日,综合工作组公布仙游县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名单并发放相关样本学校的账号。
7、8月24日,组织县监测实施工作组成员参加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网络视频会。
8、8月25日前,监测办组织开展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仙游县样本校信息上报布置工作,并在监测样本校微信工作群传达国家级、省级培训会议精神。
9、8月20日至9月6日,各样本校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校长与相关教师信息。信息工作组审核样本校提交的'信息后,由综合工作组汇总上报国家监测中心。
10、9月10日前,由信息工作组遴选确定样本校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名单并汇总至综合工作组。
11、9月15日前,监测办组织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测试工作组、各样本校,召开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测试工作组组织学习、解读20XX年国家质量监测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测试工作组和综合工作组布置样本校负责人、主监测员、监测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测试程序与规范要求工作。
12、9月14日至18日,各样本校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测试年级学生模拟填涂答题卡练习。
13、9月14日至25日,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和测试工作组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
14、9月25日前,监测办对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进行指导、监督与宣传教育,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综合工作组提交样本县测试规范培训完成和配备监测文具情况报告表。
15、9月27日前,由县保密工作组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16、9月26日至29日,监测办组织人员陪同国家、省、市巡视员开展测前、中、后的工作督导检查,进行测试前、中、后问题排查,确保质量监测工作万无一失。后勤工作组做好国家、省、市巡视组督导检查的后勤工作。
17、9月28日,20XX年国家质量监测考试正式开始,监测办组织六个工作组对测试全程跟踪、现场采集数据,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样本校按照要求上传测试情况记录表、测试完成情况。
18、9月29日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保密工作组负责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19、10月15日前,信息工作组审核、提交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20、10月16日前,综合工作组、测试工作组总结提县级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实施工作总结。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校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并实施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促使各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和谐发展,以致全面育人,不断提高我县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全县教育核心发展力。
二、监测目标
尽快在全县逐步建立由县、乡、校三级组成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为全县教育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引导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监测依据
东平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依据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xx]17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鲁教基字[20xx]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养评价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
四、监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监测体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使监测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做到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特长发展、自主发展;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体说,是根据高中、初中和小学教育目标、教学任务设置评价指标。高中着眼于升学教育、就业预备教育;初中着眼于综合素质培养,为升学教育、就业预备教育奠定基础;小学着眼于基础教育和习惯的养成,注重学生素质的多元开发。
(二)发展性原则
监测目的重在了解各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状况。由于各校的办学条件、师资、生源等因素的差异,必然会导致教育教学质量的差异,承认差异看进步,在原教育质量的基础上,通过质量监测和分析为各学校进行动态发展提供建议。以达到调整教学管理措施、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的目的。对测评结果的分析,重在分析年度发展水平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不做横向结果对比分析。
(三)综合性原则
既要关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的评价,更要关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评价;既要关注国家规定课程的评价,更要关注校本课程的评价;既要关注知识与技能的评价,更要专注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过程与方法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更要关注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
(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学科特点,有的学科以定量评价为主,辅以定性评价,有的学科以定性评价为主,辅以定量评价。能够量化评价的内容,也要从量化数据中关注质的分析与把握。除常规的纸笔测试评价外,还要采用表现性评价手段,进行质性评价,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教育教学质量。
(五)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对学生学习成绩的测评,既要有关注结果的终结性评价,更要有关注过程的形成性评价。通过形成性评价,获得教与学的反馈信息,改进教与学,实现质量控制。通过终结性评价,了解一个教学阶段的质量状况,完善教学管理措施,改进和调整教学策略及教学方法。
(六)可操作性原则
遵循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琐和形式化的评定方式方法。在评价指标严密的科学性和普遍的可操作性的两难选择之间、在评价内容的无限复杂性和有限的可控性的两难选择之间,倾向于选择后者,保证监测的信度和效度。
五、监测范围
东平县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的所有学校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以县直高中、初中各学校、县直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为主。
六、监测体系
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如下: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环境保护。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素养评价方案(试行)》,普通高中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如下:
(1)道德品质。
1、思想政治素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能分清善恶、是非,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关心国家及世界大事,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
2、道德素养: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尊重他人;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个人利益;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待人真诚。
(2)公民素养。
1、民主与法制素养:理解法律知识,具有法制观念;遵守纪律,能运用法律维护他人和自身的利益;具有民主平等理念;
2、环保意识:了解环保知识,并主动宣传环保知识;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自觉保护环境;
3、社会责任感:维护社会公德;关心社会和他人,愿意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文明习惯:举止文明,待人有礼貌;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5、职业与创业意识:具有职业兴趣,获得职业信息,进行职业准备;学会生涯规划,培养创业意识。
(3)交流与合作。
1、交流:会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能理解和尊重他人的观点;与家人、同学、老师的关系和谐。
2、合作:能把自己当作集体的一员,和他人共同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能正确评价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和他人共同努力,直至实现既定目标。
(4)学习能力。
1、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态度端正,具有浓厚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学习积极、主动、勤奋、认真,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2、学习方法与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习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自觉完成学习任务;能够进行研究性学习,并掌握进行研究的初步方法。
3、学习能力:能有效地获取和处理信息;善于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4、实践与创新能力:会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独立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5)运动与健康。
1、身体素养:有健康的生活方式,没有不良嗜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心理素养:能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悦纳自己;情绪稳定,能有效地调节情绪;坚强、有恒心、有毅力,能积极应对挫折;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6)审美与表现。
1、审美情趣:具有审美意识;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情调。
2、审美能力:掌握一定的审美知识;善于发现美,能欣赏美,具有一定的艺术鉴赏力。
3、美的表现与创造:能以各种方式表现美和创造美。
各校可根据自身的历史传承和发展追求,尽快编制独具个性特色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体系。小学阶段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按低年级、中年级和高年级分别制定评价目标体系。
(二)学科学习目标:
对学科教学质量的监测以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为依据。
学科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也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和个性特长。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不能截然分开,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两者的有机融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对学科课程的评价,在关注基本科目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体育与健康、技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等科目的评价。
七、组织实施
“东平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全县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依据监测结果,形成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报告。
监测人员由东平县教研室三个学段的教研员、体卫艺教研员和东平县教育教学专家服务团中相关专家组成,按照相对固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形成项目测评队伍,必要时聘请县外有关专家参与。监测中心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要求、熟悉程序、严明纪律,对监测人员发放聘书,每年一聘。
东平县教研室三个学部和体卫艺办公室在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制定相应测评项目、测评标准和测评程序,组织编制相应测评材料。
各学校设专门人员组成质量检测、监测办公室(可挂靠在教务处),负责此项工作,配合县监测中心搞好项目测评。
县监测中心实施监测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各学校实施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进行监督和评价,如:查阅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方案及相关评价材料和评价结果;查阅学生成长记录袋;查看课程开设情况;查看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二是针对某些具体评价项目及指标通过笔试、口试、答辩、模拟实践、情景测验、实验操作、课内及课外行为观察、问卷、多方访谈等进行实时实地测评,获取第一手资料。
建立全县初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抽测制度。抽测是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能够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进行有效调控。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抽测方式:一是学科抽测。抽测某一学段某个或某几个学科。二是联片抽测。抽测某一学段某一区域或某几个区域的全部开设课程。三是年级抽测。抽测全县某个年级的全部课程。
对高中学段进行普测或抽测。
全县性教学质量检测每个学期安排1~2次,具体考试科目、时间与要求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抽测与普测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学期前期、中期、后期,可以对学科综合能力进行测试,也可就学科单项能力进行测试。
全县性教学质量检测(抽测或普测)由县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命题、印制试卷、集中阅卷、完成成绩统计。阅卷采取统一或交叉、流水作业的形式进行。阅卷结束后,组织专人做好成绩统计、搞好分析。
八、结果使用
测评结果由教育局发布,主要为全县教育决策和各单位教育发展服务,只对有限相关管理人员公开。将各单位测评结果记录在档,长期保存,为各单位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管理随时提供参考。
测评结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教育督导。对各学校的测评结果为年度考核、评优树先提供参考依据。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质量监测制度、搞好质量监测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单位质量监测工作的领导,确保质量监测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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