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污水净化处理设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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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污水净化处理设备方案 篇1
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XX〕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具有雅安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并进,加快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带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实施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以及232个新村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家乐、旅游民宿、景区宾馆等场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决农村治污能力不足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类型规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地方社会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按照低成本、达标准、利维护的要求,合理选择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巡查维修;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污水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目标任务
(三)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到20XX年,实现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推进阶段(20XX-20XX年):推进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32个新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其他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20XX-20XX年):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乡(镇)、农村聚居点和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20XX年):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建立持续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到20XX年底,确保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四)强化规划引领。20XX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时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实施《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实施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进行处理;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配套完善管网设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支持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实施《雅安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旅游景区等建设,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乡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有效衔接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移民局)
(七)开展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库、渠道、小溪沟等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八)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策和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集约化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鼓励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支持政策。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贷款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区)为主的政府投入体系,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好中央、省、市、县(区)各级专项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标。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负责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监管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禽畜散养环境卫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管理。各县(区)、经开区要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推进“放管服”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十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浙江污水净化处理设备方案 篇2
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机器的运用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是一类模块化设计高效污水生物处理机器设备,是指以生物膜系统为净化处理主体污水生物处理系统软件,充分展现了厌氧生物滤池、接触氧化床等生物膜反应器具备的动物密度高、抗污能力很强、能源耗费低、实际操作运作平稳、维护保养便捷等特点,促使该平台具备很广泛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性。
二、设计原理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护环境的工作纪律要求,保证出水量指标值保证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2)采用目前我国完善、好用的工艺处理,平稳靠谱地保证整治具体目标;
(3)在符合以上前提下,保证前期投入少、运作成本低;
(4)技术方案简洁明了,实际操作管理方法便捷;
(5)因时制宜,在已有的场所上基本建设一幢外观设计美观大方,与周边房屋建筑相适应的污水处理厂。
三、机器设备的结构
1、NZP-11型填充料
该填充料采用特别制作塑胶和环氧树脂构成,构造科学合理、新奇、填充料比表面达1000m2/m3,比例轻0.97g/cm3,不阻塞、易挂膜。该填充料是通过苗条圆球、互联网机壳和通心多孔结构圆柱体所组成的球形填料,只需要可以直接投加、不必固定不动、难降解物质除去效果明显,氮、磷、硫化物除去效率高,无剩余污泥产生。
2、曝气
采用中心廊道式曝气,曝气管设置在池的中间,在曝气时,空气能带动水向两边循环,形成二个环流。罐体为圆形,因此无死角。其气孔小,不易阻塞,调整与更换便捷。氧的转移率大于18%,比一般曝气头高2—3倍。
3、管道
机器设备所有管道均采用UPVC管,管道间联接用UPVC粘接剂粘接。
4、格栅格栅采用不锈钢制造,栅条间距为2mm,不易阻塞,分离效果明显等特点。
5、风机、控制柜
WSZ-F的风机与配电柜均设置在风机房内,风机房内设风机二台,交替运作,风机房置于地表之上,采用隔声防雨构造。
sWSZ-F采用日本百事德回转式鼓风机,该风机体积小、风压高,运行时无震动,风机运作噪声在职45分贝以下,且寿命长,该风机在日本净槽中已用20年,性能靠谱。
配电柜全套采用进口电器及计算机“仿真”控制系统,二台水泵能自动备用,超警戒水位能实现声光报警。二台风机交替运作,当一台风机损坏时,另一台能启动使机器设备连续运行;当污水断流时,风机能自动间歇运作,从而保护生物膜系统的正常生长。
6、以上就是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做出的方案
浙江污水净化处理设备方案 篇3
一、方案概述
农村连片综合整治方案通常会选择以“水解酸化+人工湿地”为核心的无动力污水处理工艺,但随着农村空余土地越来越紧张,污水处理规划面积越来越小。“水解酸化+人工湿地”工艺由于占地面积过大,且无动力运行时容易发生堵塞、澭水、发臭等情况,一些缺点随着运行时间增加慢慢开始凸显。
为此,结合目前的排水系统现状情况,为在降低工程投资和运行成本的同时,达到提高村中绿地建设面积,确保污水的处理达标排放,选择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人工湿地”组合处理工艺作为本次连片综合整治的主体技术。
二、主要设备及构筑物设计参数
1、格栅沉砂池
格栅沉砂池均采用钢混结构。其中,日处理量为450吨的中心镇污水处理厂格栅池尺寸(L×B×H)为:4.5×0.6×1.0m;日处理量为30及35吨的其他村污水处理系统格栅池尺寸(L×B×H)为:2.5×0.5×1.0m。为避免雨水影响及保障农村儿童活动安全,格栅池顶设置不锈钢栅栏及有机玻璃盖板,分别上锁,以便于日常清渣。池内设置竖条式人工格栅,粗细各一道。粗格栅栅条间隙20mm,细格栅栅条间隙5mm,安装宽度与格栅沉砂池内尺寸一致,安装角度75°。
2、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是本工程的核心处理单元,工艺为“厌氧-缺氧-接触氧化法”,分别由三个单元组成:生化池(厌氧池、缺氧池、接触好氧池);二沉池;清水池。为保证结构稳定、避免腐蚀,整体以304不锈钢建造。一体化设备根据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进行了优化,设备尺寸紧凑、配套污水提升泵、曝气风机及污泥回流泵等注重节能,耗电量低,设备结构尽可能避免复杂,以减少在少数民族地区将来运行维护时可能出现的故障及麻烦。
①生化池
生化池采用A/A/O工艺,厌氧段、缺氧段无填料,好氧段采用接触氧化工艺,悬挂立体弹性填料,填料高度1.5m。以日处理量为30吨一体化设备为例,好氧段设置GD63-25型管道泵为混合液回流泵,将好氧池污泥回流至缺氧池以提升脱氮效果,回流比150%,设置HC-25S型回转式鼓风机进行曝气,气水比:10:1。A/A/O工艺中,厌氧段停留时间:1h;缺氧段停留时间:2h;好氧段停留时间:5h;总水力停留时间:8h。好氧段污泥负荷:0.7kg-BOD5/(m3填料·d),有效水深:2.0m。
②沉淀池功能:将接触氧化池的混合液泥水分离,污泥部分回流至厌氧池。表面负荷:1.50m3/(m2·h),有效水深2.0m,水力停留时间:2h。污泥干化池后利用剩余空间设置清水池。
3、污泥干化池
设污泥干化池对一体化设备的剩余污泥进行干化,剩余污水回流至格栅沉淀池。污泥干化池内填充碎石及砂滤料,由下往上分别为:碎石(粒径30-40mm),厚200mm;碎石(粒径10-20mm),厚100mm;碎石(粒径5-10mm),厚100mm;砂滤料(粗砂),厚100mm。日常不使用时以有机玻璃加盖,上锁。
日处理量为450吨的污泥干化池尺寸(L×B×H)为:6.0×3.0×1.2m,日处理量为30及35吨的污泥干化池尺寸(L×B×H)为:1.5×1.5×1.2m。
4、人工湿地
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的尾水基本上可达到设计要求。为确保污水处理效果,增加一座表面流人工湿地系统,进一步降低污水中有机物、SS、氨氮及总磷浓度,通过人工湿地的.过滤作用澄清出水,最后排入附近水体。人工湿地内填充石灰石填料,种植根系发达、净化能力强的植物,选择再力花、风车草及美人蕉作为主要湿地植物。设计水力负荷:q=1.5m3/(m·2d),设计水面坡度:0.05%~0.1%。碎石填料粒径:20~40mm,湿地高度:1.3m,填料高度:1.0m。布、出水方式为:穿孔管上部布水,穿孔管下部布水。
三、工程调试
工程建成后先对生化池的微生物进行培养。目前常采用的培养方法有间歇直接培菌法、连续直接培菌法和活性污泥接种培菌法。结合连片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量少、工期紧、调试期间平均气温较低(约10~15℃)等实际情况,本工程调试工作采用活性污泥接种培菌法进行快速调试,调试时间约25天。具体调试步骤如下:
①往各村污水处理设施中通入生活污水将一体化设备充满水后关闭进出水阀门,共取怀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活性污泥1吨(含水量约80%),投放至各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好氧池中,通过硝化液回流系统及污泥回流系统接种至缺氧池及厌氧池。
②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中投加葡萄糖、尿素和磷肥,使活性污泥培养期间一体化设备中污水BOD5浓度为120mg/L,BOD5∶N∶P=100∶5∶1。连续闷曝15天,待好氧段中填料上附着足量生物膜后,打开进出水阀门,通入生活污水处理,对出水口各项水质指标进行检测直至出水达标,调试完成。
四、实际运行效果及注意事项
20xx年初,本工程全部调试完成,进入实际运行阶段。初期24小时运行,格栅池内提升泵通过液位控制启停。后发现到晚上22:00至早上6:00时间段几乎无任何污水排放,运行时间更改为每天16小时。经一个月的试运行之后,运行效果稳定,各项主要指标全部达到设计标准。
农村连片综合整治中采用“一体化设备+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工艺可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准,部分指标可达到一级A标准;“一体化设备+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紧凑,不受高程限制,布置灵活,维护简单,经优化后吨水处理成本仅为0.44元,十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可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特点灵活调整运行时间,以进一步节省运行成本及提高运行效率。
浙江污水净化处理设备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加快补齐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的通知》(闽政办〔20xx〕28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的通知》(泉政办〔20xx〕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属地主责、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市场运作的原则,分年度推进实施全县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为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20xx年至20xx年,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主体,完成优选或组建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投、建、管、运”,实行专业化建设企业化管理;分年度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按提升治理要求,采用纳厂或集中方式治理村庄,三格化粪池尾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等三股污水须全收集处理;采用分散治理村庄,三格化粪池尾水须按要求排入林地农田消纳。完成提升治理的村庄,通过“纳厂、集中、分散”实现污水治理的总户数须占该村庄常住户数90%以上。
力争到20xx年,全县完成提升治理村庄167个,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5%以上。完成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七类重点村庄提升治理。
二、重点任务
(一)策划年度任务。充分应用《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年-20xx年)》《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制定各年度计划,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整体打包立项,统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积极申报省级与中央资金项目储备库。重点针对大溪桥国控断面水质提升、试点乡镇项目建设等工作,推进试点乡镇及蓬壶镇、达埔镇等大溪桥上游区域农污项目建设工作。每年10月15日前生成下一年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每年3月15日前向县农污办报送年度项目清单。(县农污办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二)实施精准治理。优先提升存量,对已建处理站或主干管的村庄,分批实施提升治理,整修处理设施,完善收集管网敷设,农户三格化粪池尾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等三股污水全收集处理,提高接户率。稳步建设增量,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纳厂、集中、分散”等技术路线,优选经济适用、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防止设施规模脱离实际需求。强化资源化利用,鼓励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回用于绿化、景观、灌溉等,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县农污办、县农业农村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三)规范建设运维。做好项目前期,落实“一村一设计”,逐村逐户现场踏勘、合理设计,确定厂站选址,绘制勘测定界图。以县为单位,将治理项目整体打包、统一报批相关审批手续,支持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措施,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坚持“一次建设、长久使用”,严格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依法依规办理基建手续,强化施工过程各责任主体质量监管,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等主要建设材料由业主统一招标采购。严把工程验收,由县农污办牵头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提升治理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存档备查。规范设施运维。承担日常运维的单位要成立专班、指派专人,对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日常养护、定期巡查,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县农污办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四)提升治理水平。坚持“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统筹考虑,与农村道路、河道整治、环境治理等项目协同建设,与城镇(含乡镇)污水厂网建设、农村户厕及农村公厕改造协同推进。20xx年7月底前出台试点方案,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机制体制探索实践,推进试点示范工程,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县农污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五)推行共治共享。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乡镇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河道专管员的工作范畴,加强巡查力度。发挥村级组织力量,将农污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对受益主体农户的宣传引导,引导农户配合接户管、房前屋后收集管道、检查井建设。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乡贤、农村“五老”等力量,监督项目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宣传部、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六)构建长效机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创新智慧监管模式,统筹建设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任务在线调度管理、问题及时转办督办、整改限期落实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成效评估、明察暗访、企业信用评价。以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为重点,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成效考核,实行以效付费。(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七)探索试点任务。根据《XX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xx年-20xx年)要求,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域一体化、项目建管一体化、城乡水务一体化等机制,创新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尾水及污泥资源化利用、村庄人口潮汐现象治理适用模式、山区地区适用处理技术工艺。(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三、实施模式
(八)完善建管机制
确定实施主体。确定永春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主体;积极与省内具有投融资能力、项目运营能力及相关经验的国有企业洽谈、合作;积极推进合资公司组建工作,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管、运”。(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
稳步推进一体化。坚持建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统筹考虑区域协同搭配、收益平衡,鼓励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整体打包给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建设运维。对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村庄污水管网与城镇污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日常运维鼓励由城镇污水厂网运维单位统一负责,运维费用按相应渠道保障。(县农污办、永春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城管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
推进资产整合。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由同一公司负责。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在资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农污办牵头,县财政局、永春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九)强化资金保障
落实财政资金。县财政应按市行动方案下达的年度任务,审核县农污办提出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资金拼盘。各有关部门按上级要求申报纳入上级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县财政优先使用好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资金;统筹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晋江洛阳江流域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优先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其中土地出让金不低于0.1%、流域补偿金不低于10%。(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永春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配合)
拓宽筹资渠道。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法筹集建设资金。实行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由上级补助、县财政安排、专业公司参与方出资、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等构成,债务性资金通过符合规定的银行融资,申请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县财政局、发改局、永春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行使用者付费。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稳步推行使用者付费,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地区依托供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建立财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污水治理,对污水处理费未能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期间,县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县农污办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永春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十)优化审批手续
将全县治理项目整体打包、统一报批相关审批手续,支持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措施,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全县整合,逐村确定厂站选址,绘制勘测定界图,统一上报调整用地性质,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永春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
(十一)强化成效管理
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依托XX省生态云平台“绿盈乡村”模块,统一建档落图,运用5G传输、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实现设施远程监控;实现在线及人工监测监控数据传输至省生态云平台。(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
四、保障措施
(十二)强化组织推进
落实属地责任。县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政府“一把手”工程要求,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由永春生态环境、城管、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和桃溪水利公司人员组成,负责协调方案实施、项目调度推进、组织抽查验收等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县河长办,办理工作专班日常业务,同时工作专班应做好协调项目审批、用地征地、施工建设等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强化考核督促,加大行政推动力。
强化部门协同。统一报批相关手续,统一招标采购污水处理设施主体设备、管道等主要建设材料;由住建局负责工程质量监管;永春生态环境局负责设施运行达标排放监管。项目建成后,由县农污办组织联合验收。新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要合理选址,统一上报调整用地性质,自然资源局要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在报批相关手续时,要按照《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留、取消、合并、豁免、技术服务、容缺预审、告知承诺制等七类事项清单的通知》相关规定优化项目审批事项。
(十三)完善配套政策
用地政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分类统筹安排。在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相应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并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排污权政策。参照“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纳入可交易范围”的规定,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永春生态环境局牵头)
(十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评先挂钩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效考评和“绿盈乡村”、卫生乡镇、文明村镇等相关创先评优标准(体系),并适当增加分值权重比例。对治理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永春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县委文明办、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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