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奖励方案

2026/02/0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奖励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奖励方案 篇1

为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努力实现学校新一轮发展目标,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学校内部分配的激励机制,倡导“学生在我心中,我在学生心中”的师德风尚,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建设一支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高质量,高标准的师资队伍。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校情,设立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一.专项经费的来源

局拨经费和自筹经费。

二.专项经费的使用

1.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科研等成绩显著的骨干教师。

2.专项经费的使用注重即时激励与期末考核奖励相结合,逐步建立长效管理的机制。

三.专项经费的支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进行低职高聘。

2.指导学生参加市、区学科体育、艺术、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3.骨干教师津贴: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双语教学、硕士学历等的'教师补贴。

4.学期、学年考核奖励费。重点奖励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科研成果显著、贡献突出的骨干教师。

5.课题奖励经费。对围绕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平台、二期课改平台、信息化平台、国

际化平台、校园文化建设平台的创建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和承担市、区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的教师予以经费保证和奖励。

四.专项经费的管理

1.学校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上级规定制定学校专项经费使用的试

行办法,不断完善提高。

2.学校定期向教职工、向局主管部门汇报专项经费的使用具体情况,接受检查与监督。

五.评审程序

1.凡属于奖励对象的教师对照条件,进行自评、自荐。

2.组内讨论推荐,处室提供意见。

3.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或材料

4.学校校长办公室统一登记,实施奖励。

5.奖励情况反馈。

6.重大奖励经校务会或职代会通过方可实施。

六.骨干教师的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积极,取得较为突出成绩并获得一致好评者。

2.积极参加教科研,承担校级以上课题,在校、区、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科研文章或校级以上会议上交流三篇以上经验文章者。

3.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指导学生在学科、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在指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成绩显著者。

4.青年教师进步迅速、班级管理成绩突出、带教教师效果明显等得到公认的成绩获得者。

5.在教师专业化发展方面全面提高,获取高学历(研究生以上)或国家认定高层次专业,考试证书获得者。

七.发放标准:

㈠津贴:

1.校优秀教师津贴费标准为:1500—20xx元/人/月(评选办法见规定)

2.第一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享受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享受时间为3年并在此期间完成一定任务(具体要求由教导处制定)。

3.班主任津贴费及考核标准为:600元/人/月

4.教研组长、学科组长、备课组长费标准分别为: 200元;140元;60元/人/月(兼任同系列第二职务,津贴享受该岗位的70%)

5.带徒费考核标准为:60元/人/月

以上津贴:①照10个月发放;

②病假、事假按一定比例扣除。

㈡奖励:

1.科研论文的奖励标准为:国家级刊物300元;市级刊物200元;区级刊物100元;

系统内刊物50元。

宣传报道文章等奖励标准为:国家级200-300元;省市级100-200元;区级50-100元;镇级和系统内50元。

2.初三毕业考成绩超区均分者,奖励标准为:凡超区公办学校平均分,基本奖500元,在此基础上每超1分奖励50元,以此类推,不满1分算作1分计算。

除毕业班外,在期末校际联考中,初中获第一名奖励标准为:200元(所任班级均分);获第二名奖励标准为100元。

3.高三升学考,语、数、英及“加一”的教师每考取一名本科生,任教教师每人100

元,综合课教师给予适当奖励。艺体类每考上一个本科奖励3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比赛获奖者,奖励标准为:

市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区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局级内: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5. 辅导学生在学科比赛中获奖的奖励标准为:(正规竞赛)

区级: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第六名,50 元。

市级: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50元;第四-第六名,100 元

团体成绩奖励照同项名次增加50%。

6.辅导学生在艺、体类比赛中获奖的奖励标准为:

区级:第一名,100元;第二名,30元;第三名,20元;第四-第六名,10 元。

市级:第一名,2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50元;第四-第六名,30 元。

团体成绩照同项名次增加50%奖励。

八.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从20xx 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奖励方案 篇2

为了配合公司人员招聘工作,最大限度的开拓人员招聘渠道,公司大力提倡在职员工进行内部推荐,并给予内部推荐的员工一定的奖励,具体情况如下:

一、要求及标准。

1、推荐新员工入职,被推荐入职工作满三个月,可享受奖励,三个月内离职的不享受奖励。被推荐人由推荐人直接推荐,且无其他中介费和服务费产生,按50元/人进行奖励。

2、提供人力资源中介公司、学校、人才市场或第三方渠道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底,累计招录用5人(含)以下,一次性奖励100元;累计招录用5人以上,按20元/人给予奖励。

3、新员工入职后在公司内提升到管理层的,奖励推荐人100元。

二、奖励程序。

1、推荐人事先到服务中心经理备案,被推荐人按公司规定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2、办理入职手续完毕,公司开具《内部员工推荐确认单》一式两份,被推荐人手执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

3、被推荐员工工作满三个月,服务中心经理统一申报奖励,并附带员工所执《内部员工推荐确认单》作为奖励凭证。

此方案从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奖励方案 篇3

目录

一、活动背景....................................................1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1

三、活动主题....................................................1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1

五、活动主办单位................................................1

六、活动对象....................................................2

七、活动细则....................................................3

八、宣传工作....................................................4

九、经费预算....................................................4

十、注意事项....................................................5

十一、附录......................................................6

学生联合会作为培养学生兴趣爱好、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的第二课堂,正成为大学生充实校园生活、参与学校活动、延伸求知领域、扩大交友范围的一种重要方式,各部门以其具有的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多样性的多种形式吸引着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其中。我院学联自08年4月成立后,各类部门部员不断增多,现已成立部门12个,团委及学生联合会的指导下,逐步发掘部门活动和专业学习的契合点。学联将逐渐转向“打造精品校园,提升校园地位,巩固校园成果,促进校园发展”的建设方针,同时突破学院发展瓶颈,完善学联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机构职能。

鉴此,我院学生联合会将举办大学生艺术节,此次艺术文化活动节旨在与时俱进,充分展现学院风采、社团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文化内涵。

二、 活动目的及意义

大学是我们成长成才的地方,是我们梦想起航的新驿站。在这里,我们满怀对未来的`期待,不断发展自己、完善自己,用青春和汗水浇灌梦想的种子。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寻觅遗落的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精魂。同时,丰富校园文化,展示大学生的设计才华,提升大学生的动手能力,烘托大学校园的实践氛围,彰显通理工“厚德强能,知行精进”的校训。也为了进一步加深大学师生生之间的友谊。促进大家素质的发展,因此有必要举行这次风筝文化节,传递满满的正能量。

三、 活动主题

拥抱青春 放飞梦想

四、 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x年5月中旬

活动地点:南通理工学院校园内以及第一食堂门口

主办单位:南通理工学院团委

承办单位:南通理工学院宣传部

五、 活动对象

x在校师生

(一)DIY风筝,体验传统工艺

创意绘画大赛旨在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大学生的工程结构设计与实践能力,丰富校园学术氛围,促进交流与学习。提高同学们的艺术欣赏水平,陶冶情操。让同学们在浓厚的艺术氛围中健康成长,增加自信本环节要求参赛小组独立完成风筝的设计和制作。每组有彩绘设计图一张,实物风筝一个。每个风筝要有相应的主题及名称。如:母亲节,感恩,低碳等。届时在摆摊地点会有专人负责教授基本的制作方法。

1.时间:5月16日晚至17日晚

2.地点:第一食堂门口

3.评比方式:每个小组派出三名代表。一人介绍参评风筝的工艺和主题,一人给大家展示风筝,一人展示设计图。评委根据各小组的风筝工艺、设计及主题打分,评出最佳创意奖一名,最佳表现奖两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者均有精美奖品赠送。

(二)风筝展览

(一)自由涂鸦制作风筝

1、参赛者分为若干组(参赛人数控制在40人左右),每组人数2-3人

2、为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参赛者不得自行携带半成品风筝材料。每组在赛前统一领取由主办方提供的部分材料(纯白版风筝、部分颜料与部分画笔等),参赛队伍需自行携带其他装饰(如报纸等)涂鸦风筝的材料并在划分的小组活动区域内完成制作。

3、规定参赛风筝的主题为“感恩风筝季”,每组需给自己的队伍起个队名,在队名汇报解释完成后便可开始对风筝进行具有自己独特创意的绘制,借此表现出各自所要展示的意义。参赛者也可以制作其他主题风格的风筝,但不得参与最终的风筝评选。这样既有利于加强活动的整体性和主题的鲜明性,也有助于制定评选标准。

4、自行绘画风筝

5、比赛评委团由邀请的部分观众与嘉宾组成,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奖励方案 篇4

一、奖励对象

1、高三年级全体科任教师;

2、编制内行政后勤人员;

3、仅在高一、高二、高三第一学期任课的科任教师。

二、积分项目

1、总目标得分

达到学校预定的一本(47%)、二本(78%)上线率时,全体高考科目科任教师每人分别计200分。

2、班级指标得分

兴趣班达到学校预定的一本,普通班达到学校预定的二本上线率PN(N=1、2、3……)时,相应高考科目的科任教师分别计100x/7分,班主任计80分,(x为高三期间该科目的.周课时数,下同)。

3、超指标得分

凡超额达到学校下达指标的班级,每超一人,相应科任教师分别计50x/7分,班主任计40分。超指标上限得分为500分。

4、优秀总成绩得分

(1)凡被清华、北大每录取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0分。

(2)凡总成绩达到西安交大(本部)录取最低分对应名次以上者,每有一人,所属科任教师、班主任分别计100分。(文科以理科名次乘以文、理科全省二本录取之比计)。

(3)凡总成绩列市前1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任教师、班主任分别计80分。

(4)凡总成绩列市前5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分。

(5)普通班考生总成绩列全校理科前20名,文科前1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0分。

(6)普通班考生总成绩列全校理科前50名,文科前25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100分。

(7)普通班考生总成绩列全校理科前100名,文科前5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分。

5、单科优秀成绩得分

①理科类、文科类单科有效成绩P分别列同类考生前45名、前17名,每有一人,相应科任教师计100分;理科类、文科类单科有效成绩P分别列同类考生前46—90名、前18—35名,每有一人,相应科任教师计50分。

②同班级不同科目成绩名次和列第一者计300x/7分,列第二者计100x/7分。

6、体、艺分别被下列院校录取,每有一人,班主任计200分:北体、中央美院、中央音乐学院。

三、其他情况

1、仅高一、高二、高三第一学期任课的教师每一学期奖励70y元(y为当时的周课时总数,下同);

2、仅高三第二学期任课者按计算结果的25%发放,随着学期的增加依次按40%、55%、70%、85%发放;

3、非高考科目每一学期按60y元发放,仅高一、高二、高三第一学期任课者每一学期按40y元发放。(专指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

4、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指导老师指导考生双上线每一人奖励500元。

四、管理奖

1、在编的行政后勤人员当年考核成绩为优秀或良好者按P/10发放(p为奖励平均值),以下者按P/15发放。

2、不上课的校委会成员校长按70%发放,书记按50%发放,副校级30%发放,中层按20%发放。

3、管理奖与任职时间有关,一年、二年分别按50%、80%执行。

五、减分

1、在六个学期综合考核中每出现一个C级及以下者,总积分减少5%。

2、凡没有完成学校下达指标的班级,每少一人,相应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扣30分,扣分上限为300分。

3、在六个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30天时,每超1天扣10分。

4、兴趣班达不到二本线每一人扣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50分,普通班达不到三本线每一人扣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10分,普通班达不到高职线每一人扣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50分。(特殊对象除外)

六、说明

1、奖金的发放依据高考情况转换为现金发放;

2、高考前已调离(含借调、脱岗)的科任教师和行政人员不发高考奖,高考后调离的科任教师和行政人员实发50%。

3、有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脱岗、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触犯法律等)不发高考奖。

4、科任教师任课时间满3年且总得分低于平均分的30%时,校长办公会可视工作情况在40%范围内作调整。

5、当方案的某一项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严重不合理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可作修改或增减。

6、校长办公会有权对其中的一至二项中的数值作较为合理的调整。

7、本方案从20xx年开始施行,原方案作废。

神木中学

20xx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