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对居家隔离人员服务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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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对居家隔离人员服务管控方案 篇1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频发、波及范围广、涉及人群复杂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督导组检查反馈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涉疫地区返平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方案如下:
一、居家隔离人员的闭环管理
(一)宣传倡导涉疫地区返平人员返平前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了解管控政策。
如按规定需居家隔离,返平后第一时间单独居家隔离。
(二)如居家隔离人员在落实管控措施前,已与家人共同生活,该户全部人员需一并居家隔离。
(三)乡镇(街道)在接到第一落点推送的.涉疫地区返平人员信息时,要通知居住地村(社区)干部“点对点”“人盯人”闭环接回,直接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五包一”责任的落实
(一)乡镇(街道)责任人:一般由包村(社区)干部负责,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村(社区)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村(社区负责人):一般由包网格干部负责,主要职责:对被隔离人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一人一屋”居家隔离要求;宣传疫情防控政策,确保辖区人员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配合开展人员赋码、解码工作。
(三)卫健责任人:一般由乡村(社区)医务工作者负责。
主要职责: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实施健康监测,指导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进行自己健康管理。
(四)公安责任人:一般由属地派出所负责。
主要职责: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志愿者:一般由居家隔离人员之外的亲属、邻居或网格员负责。
主要职责: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服务。
三、严格居家隔离的标准
(一)居家隔离人员严格实行“一人一屋”,原则上做到单人单间单独隔离。
(二)因特殊情况必须共同居住的人,家人全部实行居家隔离。
(三)除外出就医、生育等特殊情况以外,要做到“足不出户”。就医、生育等外出时,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
(四)核酸检测原则上由指定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五)隔离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四、多措并举落实管控措施
(一)乡镇(街道)要对居家隔离条件进行再评估,对条件不具备的一律集中隔离。
(二)实行居家隔离告知承诺制度,推动居家隔离措施落实到位,杜绝私自外出、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关爱和心理疏导,妥善做好后勤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保障好隔离人员和陪护人员的日常生活,确保居家隔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四)乡镇(街道)要建立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台账,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五)乡镇(街道)每日17:00上报居家隔离人员和核酸检测情况。
五、加强居家隔离的督导检查
(一)县疫情防控办每日对居家隔离人员开展督导抽查,了解居家隔离人员动态,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
(二)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隔离期间人员核酸检测、联系沟通等工作,加强抽查、监督及管控力度。
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居家隔离人员“漏管失控”等现象发生。
(三)乡镇派出所、卫生院会要会同村(社区)要明确管控责任,全部落实管控措施,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坚决杜绝居家隔离人员超范围活动情况的发生。
对擅自离开的,依法依规处置。
社区对居家隔离人员服务管控方案 篇2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特别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政府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己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政府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特别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瓶盖(约5、5ml)84消毒液+1瓶水(约550ml)
(3)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瓶盖(约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社区对居家隔离人员服务管控方案 篇3
为切实傲好病毒感来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自己防控能力,按照省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干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互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相关规定:
一、居家隔离对象
疫区返回人员、外地来(返)白人员,尚未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
二、隔离办法
上述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同时主自行家离14天,由指定医疗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做到对或社区(居民小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基本措施
1、实施居家隔高观察时,指定医疗机构人员应当向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书面成口头告知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防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居家隔离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居家需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社区(村)必须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
3、居家隔离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隔离观察员应每天掌握其健状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并做好相的个人防护措施。
4、居家用离观察期间,居家展离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信苗末症状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负责的医疗卫生机诊治或送发热门诊。
5、居家属离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每天房间要通风2—3次,每次15—20分钟),保持心情愉快,清淡饮食。
6、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时,如居家隔离者无特别情况,指定医务机构人员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其解除隔离观察。
7、居家高观察期间,其所在社区(村)应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请各县(市、区)结合社区网袼化管控等指施,认真落实好、指导好居家隔离观察防控工作。
社区对居家隔离人员服务管控方案 篇4
根据xx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莘庄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就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组织架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更好地推进我镇疫情防控工作,成立莘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防控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人大主席任第一副组长,其余班子领导分别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门工作组:综合指挥组,由宋延辉、顾丽芳同志担任组长,陈颖、姜培红同志任副组长;社区防控组,由张春兰、傅宇担任组长,王麟、王一靖等同志担任副组长;安保维稳组,由章群策同志担任组长,朱伟中等同志担任副组长;企业街面防控组,由姚剑华、钱彦同志担任组长,叶红、马海明、陆建新、钱文刚、张德弟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生活保障及宣传动员组,由史震谷、张顶文、沈怡君同志分别负责各相关工作。物资财政组由乔宇红同志担任组长,叶红、石熊飞等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群办、办公室、社事办、社区办、经发办、总工会、文明办、网格中心、联动分中心、综治办、规建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中心、卫监所、莘庄派出所、莘光派出所、莘松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详附件。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指挥组——宋延辉、顾丽芳
负责镇防控办各项数据、信息的上报,撰写每日动态简报,实时掌握各小组工作动态。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做好沟通解释等各项工作。(社事办(爱卫)、办公室)
(二)社区防控组——张春兰,傅宇
1、做实全面排摸工作。社区办、各居村委做好精细化、“地毯式”排摸,做实自排自查工作。通过12345、12320等投诉举报热线,鼓励居民主动提供线索,对小区内“鄂”字牌照车辆进行排查,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同时完成市级推送名单进行核查,建立“一户一档”,“一人一档”,对于重点人群进行标注。联合物业保安、发动小区志愿者、党团员等,做好小区出入口的车辆与人员的相关监测工作,当好“守门员”。
2、做好上门核查工作。对于自查自排出的待核查人员,由居委干部、家庭医生、社区民警组成“三人核查组”逐一进行核查,并做好甄别处置工作。对于居家隔离人员做好体温监测、信息采集及分类后续处置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工作。各居委做好隔离人员的稳定、安抚工作。采用“包片”, “一人一档”等方式,安排居村干部、志愿者对隔离人员视情解决必要的生活困难以及垃圾处理等实际问题,并落实“每日两次测温”工作。
4、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社事办(爱卫)、房管办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杀菌消毒,垃圾清理分类投放等工作。居委会发动党员志愿者、小区楼组长等社区居民经常性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责任单位:社区办、居民区党委、社区中心、社事办(爱卫)、房管办、综治办、社区卫生中心、各居村委)
(三)安保维稳组——章群策
综治办统一安排特保进行规模性人员居住场所的安全保障(如社区、宾旅馆、集体宿舍、规模租赁房等)。对于湖北籍人员、密接人员入沪入驻宾旅馆,对其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统一管理。对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其行为进行限制,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综治办、莘光派出所、莘松派出所、莘庄派出所)
(四)企业街面防控组
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餐饮、楼宇、企业)的管控工作。对辖区内此类场所既有量,组织市场、城管、综治、四大平台公司等力量进行全面巡查。
1、经营场所、所属企业——姚剑华
对镇域内实体办公的企业及经营的商户、商住楼等进行全面巡查,对于暂停营业的场所,张贴《歇业公告》,对于不具备歇业关停的场所,发放《经营场所提示单》。对尚在经营中的商场、超市、市场等人密场所,建议视情压缩营业时间,减少出入口,张贴《倡议书》。此外,收集汇总湖北籍员工回乡、返沪信息,每日及时上报镇防控办,并督促做好自行隔离。对于企业、商户、个人瞒报、漏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罪名进行严惩,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总工会、经发办、四大平台、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卫监所、各村(改制村)等)
2、街面、建筑工地——钱彦
对沿街商铺、经营点位,建筑工地等人员进行全面排摸、进店巡查,重点排查内部员工中的外地来沪人员,做好体温监测与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加强建筑工地内人员抽查,切实做好湖北籍人员及密集人员的隔离工作。(网格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卫监所、规建办等)
3、农贸市场、农村会所等——姚剑华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家禽动物疫情监测、餐饮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监管,严格监管农村会所食材安全;加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管控,坚决打击流动活禽交易。(农服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卫监所)
(五)生活保障及宣传动员组
1、生活保障——张顶文、沈怡君
针对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点人员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生活上必要物资的保障。(党群办、办公室、文体中心)
2、集中隔离点——史震谷
启用莘庄镇集中隔离点一处,并做好梯次备用集中隔离点准备(100余间房间备用)。设专人定点联络,备足特保力量,做好集中隔离监管。(综治办、文体中心)
3、宣传动员——张顶文、沈怡君
(1)建立志愿者队伍,切实做好社会面的宣传、居家隔离人员服务、弱势群体的保障工作。一是由居委干部带头,发动小区党团员、楼组长、积极分子等,建立对抗新冠病毒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二是组织机关青年志愿者队伍,下沉居村委,夯实居村值守力量。三是联合“两新”组织,建立楼宇企业党员突击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的宣传,科学引导居民良好卫生习惯,注意休息、健康饮食、保持空气流动、勤洗手、戴口罩等。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减少群众恐慌情绪。(党群办(组织)、居民区党委、机关党委、综合党委)
(2)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健康大讲堂、市民健康自己管理小组等基层健康传播阵地和形式,大力普及预防冬春季呼吸道疾病卫生知识,劝阻违规饲养家禽行为。(文明办、爱卫办、各居村委)
(六)物资财政组——乔宇红
为切实保证值守人员的物资保障,防控期间的`资金使用、物资采购、报销流程经镇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可特殊操作。物资集中采购,填写《莘庄镇冠状病毒防控物资服务采购申请表》,经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不走政府采购流程)。零星采购,单位(部门)内的紧急物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后续报账时须提供发票或收据。做好值班人员的加班统计以及无就餐条件人员的就餐补贴,统一统计造册。对于特殊时期未走政采流程的资金,要加强管理,追溯相关纪律。(经发办、财政所、审计办、监察办)
四、保障措施
(一)群防群控
落实属地责任,对重点观察对象所在地,严格做好消毒及相关隔离工作。开展社区、企业、市场主体等单位的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居村干部、四大平台公司等在辖区内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疑似情况,切实做到“三个覆盖,三个一律”。
(二)信息报送
各基层单位做好疫情监测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疫情动态情况报镇防控办,内容包含居家隔离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每日2点前上报信息,报送应及时、真实和全面。同时,注意保护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隐私权。
(三)经费支持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购置预防控制疫情所需药物、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应急物资、酒店租赁等费用以及相关健康教育宣传费用。
(四)督导检查
镇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督导,使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得到全面、及时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疫情防控工作,均不得瞒、缓、谎报或授意他人做出类似行为。对不按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部门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有力有序开展防控措施,全面排摸自查,互通信息,共同协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应急措施,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摸管理。各成员单位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要严防严控,做好疫情管控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整治,除四害、清理卫生死角,对九大类重点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要点指导,营造健康卫生清洁的生活环境。
三要加强宣传,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向居民、学生、员工宣传突发事件的相关科学防控知识,提高个人防控能力,提升公众自己保护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社区对居家隔离人员服务管控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1、14天内自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
2、14天内有湖北、温州旅居史,或接触过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人员。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快速响应、平战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着居家隔离观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李海沅担任组长,民生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宰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梅园派出所、后宰门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民生中心、城管中心、各社区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生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陆生兰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成立工作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成立由街道挂钩科室干部或社区书记(主任)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网格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建立“四包一”工作制度,敦促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街道各中心、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
(二)上门告知。首次上门由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等联合开展。由医护人员开具《居家隔离告知书》,告知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依据、注意事项、疾病相关知识以及居家隔离观察的法律责任;由民警做出警方提醒,要求隔离观察人员遵守隔离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派出所)
(三)健康监测。由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对隔离观察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各测量体温至少一次,做好健康询问和提醒,开展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健康宣教,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可疑暴露者医学观察登记表》。(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日常随访。社区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日常随访,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健康监测。遇到特别症状和紧急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和区卫健委。(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五)转送措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包括腹泻、慢性病发作等,应及时向负责居家隔离的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报告,并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社区做好配合工作。(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六)垃圾和消杀处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社区发放黑色垃圾袋、城管中心定时收取,并对楼栋公共区域进行一天2次消杀处理。(责任单位:街道城管中心、社区)
(七)生活服务保障。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保障隔离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未成年子女照顾、赡养老人等实际困难。对身体残疾、孤寡老人、独居人员提供必要医疗和生活物资保障,及时补充必要的医疗物品和日常生活用品。(责任单位:街道民生中心、社区)
(八)心理健康服务。积极为隔离人员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因地制宜开展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线上互动服务,提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效性。(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九)解除隔离。观察期满未出现特别,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规出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书》,解除隔离。(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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