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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2025/10/2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根据《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价范围和时间

范围:全校在岗教师

时间:20xx年12月7日—12月9日。

三、考核评价内容及等次

内容:师德考核评价主要考察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是否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是否有违反《市教师“二不准”》、《教师法》等规定行为。

等次:师德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50%(如遇小数点可以逢一进十),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方法

1、在本单位进行考核,成立师德考核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校的师德考核评价工作。

学校考核工作组中,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30%。

2、师德考核评价基本程序是:个人述职——考核赋分——确定等次——校内公示(公示期5天)。

3、考核赋分环节根据教师工作岗位、性质不同,可分类组织,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

一线教师应采取本校教师民主测评(占40%)、所任班级学生和家长民主测评(占20%)、学校考核工作组测评(占40%)三个方面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非一线教师应采取本校教师民主测评(占50%)、学校考核工作组测评(占50%、家长代表除外)两个方面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②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④宣传发动、组织参与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⑤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⑥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⑦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五、考核评价结果的使用

1、考核评优、优秀教师、名师评选必须从当年师德考核评价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2、师德考核评价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3、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不同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公职处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几点具体要求

1、被聘担任教师职务的在岗人员包括合同幼儿教师;不含退养(二线)人员、工人岗位人员。

2、病休人员不参加师德考核。

3、师德考核评价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公正、严格有序地进行。

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篇2

为巩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技艺高超、结构合理的职教师资队伍,根据上级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2、坚持师德师风考核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师德师风考核的`对象是竹墩小学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三、竹墩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为将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开设师德师风举报电话:

设立师德师风监督箱,由副组长罗德周负责管理。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

1、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

2、考核细则:见附表

3、考核等次:按每学期或学年考核结果得分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80分)、不合格(79分及以下)三个等次。有“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师德师风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分值为零。

五、考核办法与程序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采用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学期或学年累积计分。师德师风平时考核分别由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等部门核实后计分(按上述细则扣分),由师德师风副组长负责汇总,每月公布(通报)一次师德师风考核(扣分)情况。

2、学期或学年末,考核领导小组在汇总平时考核数据,并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打分,经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学期或学年总得分,同时按上述标准确定师德师风考核等次。教师师德总得分为百分制,可按十分制折合后计入教师工作量化总分。

3、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4、被考核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中心小学提请复核。

5、校级领导的考核,由中心小学领导组织实施。

6、学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的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篇4

为了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加强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也为了塑造奋斗中学人特有的形象,精心打造一支优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

1、《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

3、奋斗中学《校风》、《教风》、《学风》的规定。

二、考评内容:(本方案考评内容将教职工违背师德的表现,根据影响程度认定为A、B、C三级违规。)

A级违规表现:

1、教职工恶意辱骂、殴打学生或讽刺、挖苦学生,造成意外事故。

2、班主任将公费挪作私用,如学生的学费、班费等,班主任(包括其他科任教师、年级组长等人)除了学费之外,不经学校领导批准,向学生乱收费。

3、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4、在学生中随意散布不健康言论,包括反对社会主义、倡导伪科学、挑动学生闹事等。

5、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造成教师关系不和、发生严重冲突。

6、结成小团伙、帮派,对他人排挤、打击,致使教师之间发生冲突。

7、因工作发生矛盾,对教师采取打击、报复行为,造成教师之间发生严重冲突或因工作之际发生小矛盾而辱骂、斗殴。

8、教师与社会人员发生严重斗殴行为,并被公安机关拘留。

9、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参与和色情活动,并经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调查属实,情节恶劣者。

10、在社会上故意造谣,给学校的声誉造成较坏影响。

11、教职工无故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特别是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

B级违规表现:

12、教师面对学生发生斗殴事件或看到集体财物受损时,不管不顾、也不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从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13、教师强行让学生购买物品。

14、教师因学生违规而施行罚款。

15、教师与学生家长发生辱骂、斗殴行为。

16、教师请学生家长办事未如愿,借故对学生施以报复;学生或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负责人反映情况,学校经调查情况属实。

17、教师不孝敬父母长辈;夫妻之间发生吵架、打架造成恶劣影响;与邻里关系发生严重事端,且负有责任,经调查属实。

C级违规表现:

18、在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着奇装异服,有损教师形象者。

19、教师在学校办公室或谈话室给学生有偿补课。

20、无故不参加全校集会或升旗仪式;在升国旗时随意走动、说话;在全校集会上,当领导或他人讲话时,大声说话,影响会场秩序,被制止后仍不改。

21、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本校教师不应发生的行为:(此项内容不属考评范围,但要求力戒的行为。)

1、在课堂上把学生赶出教室;学生迟到,不让进教室。

2、不经调查,针对管理者或其他教师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甚至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3、在教学主楼前骑自行车、摩托车。(特殊情况,除外。)

4、对学校或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工作指示,有不同意见,又不沟通,故意抵触,不执行。

5、住单身宿舍的教师,晚上静校后,不按正常时间归校或休息、严重干扰他人的生活、休息,且严重影响第二天的教学工作。

6、工作中发生纠纷,当作个人恩怨去处理。

7、毕业班教师接受所任课班级学生的馈赠。

三、考评分值和评分依据:

本项考评占学校总考评分值的3分。在教师中,每学期有一次:

A级违规现象发生,且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扣除本学期该教师考核分3分;

B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2分;

C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1分。该项考评所扣除的考核分数,从学校本学期的教职工总考评分数中扣除。

四、考评办法:

1、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评领导小组,由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学校教管会的全体成员、工会主席组成。

2、如教师中发生违背师德的行为,考评组长可责成领导小组个别成员进行调查,并就调查情况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违规教师作出公正的评定。

3、发生

A级违规者,校长或书记找谈话;发生

B级违规者,分管校领导找谈话;发生

C级违规者,相关部门主任找谈话。谈话的目的是帮助违规教师找出原因、打消顾虑、改正缺点。

4、对于发生师德行为的违规现象,视具体情况,可在不同层次教职工会议上予以通报,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教育,以便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整体师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