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篇1
一、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送教上门服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7—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机会,帮助他们提高认知能力,掌握生活自理技能,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服务对象
本方案的服务对象为具有接受教育能力但无法到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但不限于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等。
三、服务原则
家庭自愿原则:送教上门服务需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和配合。
定期入户原则: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送教计划,并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为免费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服务内容
学科教育:根据残疾儿童的年龄和残疾类型,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进行语文、数学、科学等学科的教学。
生活技能教育:教授残疾儿童基本的生活自理技能,如穿衣、洗漱、吃饭等。
康复训练:针对残疾儿童的生理特点,进行必要的康复训练,提高他们的运动能力。
心理疏导:关注残疾儿童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五、服务方式
一对一服务:由专业的教师或志愿者对残疾儿童进行一对一的教学和训练。
小组活动:组织残疾儿童参加小组活动,提高他们的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家长参与:鼓励家长积极参与送教上门服务,与教师或志愿者共同协作,促进残疾儿童的全面发展。
六、实施步骤
调查摸底:对目标范围内的残疾儿童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其基本情况、教育需求和家庭意愿。
制定计划:根据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送教上门服务计划,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
组织培训:对参与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或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服务意识。
实施服务:按照计划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评估反馈:定期对送教上门服务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整合社会资源:积极争取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的支持和帮助,为送教上门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保障。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提高社会对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的认识和关注度。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7—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上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六、工作要求
1、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具体由学校教导处负责。
2、每学年初、学年末举行送教教师工作座谈,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3、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4、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5、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教案,教学过程资料等。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送教上门服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帮助他们发展潜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服务对象
本方案的服务对象为7—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他们具有基本接受教育的能力,但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到校学习。
三、服务原则
家庭自愿:尊重家庭意愿,确保送教上门服务得到家长的认可和支持。
定期入户:按照约定的时间,定期到服务对象家中进行教育服务。
免费教育: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的送教上门服务,确保他们不会因为经济原因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
四、服务内容
学科教育: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语文、数学、科学等基础学科的教学,注重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掌握。
生活技能教育:教授服务对象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如穿衣、洗漱、吃饭等,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
社交技能教育:通过角色扮演、情境模拟等方式,帮助服务对象学习与人交往的技巧,提高他们的社交能力。
五、服务方式
一对一教学:根据服务对象的个别差异,采用一对一的教学方式,确保他们能够充分理解和掌握知识。
小组活动:组织服务对象参加小组活动,通过集体互动,提高他们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六、服务团队
教师团队:选拔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组成送教上门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能够针对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
志愿者团队:积极招募热心公益、具备相关技能的志愿者,协助教师团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志愿者可以在课后辅导、陪伴交流等方面发挥作用,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七、工作机制
建立档案:为每个服务对象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他们的基本情况、学习进度、生活技能等方面的信息,以便教师团队制定针对性的教学方案。
定期评估:定期对服务对象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了解他们的进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沟通反馈:加强与家长和服务对象的沟通,及时反馈送教上门服务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八、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确保送教上门服务所需的经费得到落实,包括教师团队的工资、教学资料、交通费用等。
政策支持:争取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为送教上门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社会宣传:积极宣传送教上门服务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社会对残疾儿童教育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通过以上工作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为残疾儿童提供更加优质、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送教送康上门”服务工作,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闽教基〔20xx〕36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培育和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逐步优化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二、服务对象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到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康复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送教送康上门”对象。
三、服务原则
“送教送康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原则;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医教”相结合原则;现场教学和线上指导咨询相结合原则。侧重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和残疾儿童少年的潜能开发,提高其感知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送教送康内容
包括残疾儿少身体、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
1、教学内容: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2、康复训练: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3、保健指导:指导医生的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医生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五、时间安排
1、个别送教的对象教学时间由送教教师与家长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报学校备案。原则上每周1次(包括寒暑假),每次教学时间为不少于60分钟(包括学生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两部分)。
2、社区送教时间由学校与社区相关负责人商定,原则上每周1次,每次为60分钟。
六、师资及经费保障
由承担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送康上门”工作。送教送康上门学生的学籍统一建在特殊教育学校。县教育局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送教生数足额下拨,主要用于“送教送康上门”服务教师的劳务费等补贴,购置相关教育教学设备费、教材费等。县残联根据残少儿童康复救助的标准给予相应的康复补助。
七、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开展“送教送康上门”服务,不仅能满足具有接受教育能力而又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少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还是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特殊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亦是我县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送教上门”试点工作的领导,扎实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推进需要,成立送教送康上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部署工作及业务理论指导。
送教送康上门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陈朝晖
副组长:张尚禛康晓玲
成员:庄锦山刘洋冰王建龙
2、摸底调查核实,确定服务对象。各中小学根据惠安县残联提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人口基本数据,于每年8月25日—9月10日组织人员对本乡镇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确定“送教送上门”服务对象,填写《惠安县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与承担学校花名册》(附件1),建立健全送教档案,并将送教对象上报县特殊教育学校,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
3、明确服务队伍,实施精准送教。县卫健局负责选派医务人员承担医疗康复指导工作。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兼职特教教研员负责组织送教业务的指导培训,特殊教育学校选派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指导“送教上门”个别化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负责螺城地面的送教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就近安置的方式由各乡镇学校所属中小学进行送教,各镇普通中小学根据送教服务对象人数选派2—3名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强的资源教师参加送教上门工作,保证送教工作有序推进。
4、总结工作经验,确保送教实效。各校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的经验,对在开展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将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确保我县特殊教育“送教送康上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八、落实措施
1、将“送教送康上门”的残疾儿少纳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下拨送教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
2、对承担“送教送康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各校要将“送教送康上门”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配置及相关经费纳入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承担“送教送康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教育康复需求,安排“送教上门”服务时间。原则上,每个服务对象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2个课时(60分钟),每学年不少于60个课时。“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任课教师工作量。
4、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送教送康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教研科研成果认定。要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教师(医生)提供工作补助(每课时劳务费60元)及交通、伙食费(按照县域内补助标准),所需经费从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支出。
5、定期开展全县随班就读、融合教育、送教送康上门工作的业务培训。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县性的经验交流专题讲座及教学观摩活动。
6、细化方案,常态管理。各校要对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制定“一校一策”。针对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合理安排教师,确定“送教送康上门”对象、时间和方式,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方式和“教学生与教家长”并举的方式进行送教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计划内容,并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特教资源中心或邻近的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的生活体验,促进同伴交流和融合教育。同时,学校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生一档,对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计划、教学过程、训练记录等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7、加强监督和指导,由惠安特殊教育“送教送康上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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