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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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励方案 篇1
1、薪酬激励。
薪酬激励作用是无需质疑的,在我国经济不很发达的现实情景下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是个人尊严和社会地位的象征。薪酬激励要体现岗位价值,体现内外公平性。
业务骨干往往担任着重要的工作职位,按理说,职位重要就应当多拿钱,但鞭打快牛的企业中,薪酬往往平均化,薪酬纵向之间拉不开差距,横向之间也差别甚小,这样就让业务骨干们感觉十分不公平,挨鞭子也是无奈之举。
实现薪酬内部公平的手段就是职位评估,根据职位要求的本事、复杂性、职责、任职条件等诸多因素进行评估排序,薪酬按照排序结果进行定档定级,这样职位薪酬就会有很明显的差距,不一样职位的薪酬高低相差会有数倍甚至几十倍之多。这样,业务骨干们不再是“干累活,吃瘦草”,此刻是肥草伺候。
职位价值从薪酬上得到体现,业务骨干们就会认识到自我的职责重大,挨鞭打也是也不容辞的事情。同时,职位评估构成了宽带薪酬,让他们明白努力后有更高的收入,他们会更有奔头。
当然,薪酬排序不能关起门来进行,还要参考市场水平,不能让业务骨干看到外面世界的草更肥,萌生去意。企业要根据员工的流向,即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进行市场薪酬调查,供给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这些骨干们才会心无旁骛,安心效劳。本企业的草肥,说不定外面的优秀人士也会跑进来。
2、目标激励。
根据企业战略发展和职位要求,给每个业务骨干设计相应的工作目标。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就会朝这个方向努力,从而实现自我超越和自我管理。
目标管理的配套措施是绩效考核与浮动薪酬或奖金的设计,根据目标完成情景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浮动薪酬和奖金实行联动,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付出与回报真正成正比,薪酬就会根据人员的实际贡献拉开差距。这样设计,业务骨干们虽然目标层层加码,但收入也节节上升;本事弱的人悠闲自得,但没有草吃。
这样经过奖优惩劣,企业的不良风气会迅速改变。在那里,科学的目标和考核是奖惩的主要依据,目标要完善,不是高不可攀或轻而易举就到达,要跳一跳才够得着,衡量绩效的标准必须是公平的和客观的。经过目标和考核设计,把组织目标贯穿于每一个人身上,这样,不仅仅骨干能够进取地再接再厉,那些本事弱的.人也会“不用扬鞭自奋蹄”。
3、发展激励。
激励要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作为企业的业务骨干,他们往往有很强的个人成就感,对自身的价值实现十分看中。而薪酬增加到必须高度,就会出现激励弱化现象,无法进一步激发人员的工作热情。当然,对很多我国企业来说,这一高度还远未到达。
这时,企业能够从组织发展战略出发,根据业务骨干的个体不一样和具体要求,设计有针对性的激励方案,经过给予适宜的晋升、赋予更大的职责、供给尽可能多的培训机会、送以股权期权、设计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例如:技术人员的多通道职业生涯规划等方式。帮忙他们实现自身价值。
当然,这一切都要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要与价值、贡献等直接挂钩,同时坚持公开透明,让人员事先清楚明白,这样,业务骨干们虽然挨鞭打,但一想到期望就在不远处等着他,他就会信心百倍,勇往直前。
年终奖励方案 篇2
一,考核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造血”功能、服务功能,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发展经济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情况,特制定峨桥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有效利用种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为乡村振兴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压实村级主要主体责任,激励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结合峨桥镇实际情况,出台此考核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峨桥镇实际情况及领导要求拟定初稿
(二)对初稿进行集体研究。20xx年10月初,经分管负责人研判起草,汇报主要负责人共同探讨修改。
(三)征求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
(四)定稿。20xx年01月通过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推行此考核办法。
四,考核重点
结合峨桥镇村居工作考核办法,每季度完成经济收入最多的村,得满分,同时作为本项考核基数。其他村的得分情况根据该村完成的经济收入占考核基数比例得相应分。(如一季度收入最多的村为20万,得1。4分;那么一季度考核基数即为20万;收入10万的`村得分:10/20x1。4=0。7分)
总量得分=本村本季度经济收入/本项考核基数x1。4
村(社区)干部(含所有在村任职的干部)每人每年绩效报酬中提取8000元标准建立考核资金池,按2000元/人进行分季度考核。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按照得分顺序,1—6名奖励,7—9名不奖不罚;10—17名处罚。
具体如下:第10、11名的村全体按10%扣除应发资金,即实发xx00元/人;第12、13名的村全体按20%扣除,即实发1600元/人;第14、15名的村全体按30%扣除,即实发1400元/人;第16、17名的村按40%扣除,即实发1200元/人。
第1名的村取得全部扣除资金的30%,第2、3名各取得全部扣除资金的20%,第4、5、6名的各取得全部扣除资金的10%。奖励到村,村(社区)主要领导上浮20%,其他人员由村按照相应贡献具体分配,并上报分配方案。
年终奖励方案 篇3
一、方案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品牌产品经销商的经营积极性,全面拓展本公司系列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品牌产品的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特制定本方案。
二、奖励有效期限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三、活动参加者
所有××品牌产品经销商。
四、奖励细则
(一)奖励计算标准
本奖励方案所指的进货,是指向本公司进货,依××品牌系列产品的批发价金额(不包括保证金)为计算标准。
(二)进货奖励办法
根据经销商本年度月平均进货数的完成情况实施奖励,具体如表1和表2所示。
1.××品牌001产品系列,年度奖励办法如表1所示。
表1××品牌001产品系列年度奖励实施表
月平均进货数奖励金额
(人民币/台)
一类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二类城市
(除北京、上海、广州外的省会、直辖市等城市)三类城市
(除一、二类之外的城市和地区)
××~××元××~××元××~××元100元×奖励系数
××~××元××~××元××~××元120元×奖励系数
××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150元×奖励系数
2.××品牌002产品系列,年度奖励办法如表2所示。
表2××品牌002产品系列年度奖励实施表
月平均进货数奖励金额
(人民币/台)
一类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二类城市
(除北京、上海、广州外的省会、直辖市等城市)三类城市
(除一、二类之外的'城市和地区)
××~××元××~××元××~××元200元×奖励系数
××~××元××~××元××~××元250元×奖励系数
××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300元×奖励系数
3.确定奖励系数时,可参照表3的规定来执行。
表3奖励系数确定表
月进货金额奖励系数
一类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二类城市
(除北京、上海、广州外的省会、直辖市等城市)三类城市
(除一、二类之外的城市和地区)
××~××元××~××元××~××元0.8
××~××元××~××元××~××元1.0
××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1.2
4.奖励发放日期:××××年××月××日。
(三)专售奖励办法
1.凡向本公司进货且不经销其他公司品牌的经销商,给予各商品批发价进货总金额1%的奖励,但公司无生产的产品不在此列。
2.非专售者,给予进货金额0.5%的奖励。
3.奖励发放日期:××××年××月××日。
(四)进货金额月份增长奖励办法
1.本年当月进货金额较去年当月进货金额,其增长率达10%以上者,给予0.5%的奖金。
2.本年当月进货金额较去年当月进货金额,其增长率达15%以上者,给予0.7%的奖金。
3.新经销商(无去年当月进货金额)按每月进货金额给予0.3%的奖金。
4.当月进货逾期付款或当月未进货而预付款者,不予奖励。
5.奖金发放日期:××××年××月××日。
(五)付款奖励办法
1.奖励条件:每月底应结清当月全部货款。
2.奖励率:凡提前1天以上者,则每天以0.05%计算,给予奖励金。
3.奖金发放:于当月货款结算之日从中扣除。
五、方案执行须知
1.执行本奖励方案发放奖金时,应收取统一的发票或合法的收据。
2.经销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分销商提货。
3.经销商参加奖励方案的相关活动时,可以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措施。
4.据调查或举报有下列行为的经销商,则会被取消参加本奖励活动的资格。
(1)有恶意竞争、压价销售行为的经销商。
(2)有窜货行为的经销商。
年终奖励方案 篇4
第一条奖励对象为本乡内各行政村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盘活集体资源或实施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后收入得到增加的村集体。
第三条本办法指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包括:村集体从事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收入,发包集体土地、林地、滩涂、山场、水面等资源、资产取得的收入,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不包括接受上级项目建设、补助补贴、救灾救济、社会捐赠和代收、征地征收、利息、盘盈等取得的收入。
第四条村级集体经济创收项目投入奖励标准:当年度投入20万元以上且年收入增加2万元以上的,予以奖励5万元;当年度投入50万元以上且年收入增加5万元以上的,予以奖励10万元;当年度投入100万元以上且年收入增加10万元以上的,予以奖励15万元。奖励资金于收益产生后申报。
第五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突破奖励标准:当年度集体经济收入突破15(含)—5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奖励2万元;当年度集体经济收入突破50(含)—1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奖励5万元;当年度集体经济收入突破1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奖励10万元。以上一年度的集体经济收入为基数,每上升一档予以奖励。
第六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幅奖励标准:当年增幅达到20%以上的奖励2万元;当年增幅达到30%以上的奖励5万元;当年增幅达到50%以上的奖励10万元。增幅以上一年度集体经济收入为基数。
第七条村集体以贷款方式实施集体经济创收项目的需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乡人民政府对接贷款银行予以最优惠利率。
第八条奖励采取村级申报、乡级审核,项目投入以实际支付来认定,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当年度同时符合第四、五、六条两条以上条件的,按最高标准予以奖励,不予以叠加奖励。
第九条村集体经济年收入未达到15万元(以上级部门认定的最低额度为准)的村集体应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不得自筹资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当年度未安排集体经济创收项目的,原则上取消当年度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乡财政补助。
第十条本办法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开始实施,之前实施的项目不列入奖励范围,实施期限暂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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