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线下复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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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线下复课方案 篇1
根据《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九条措施的紧急通知》(略政办发〔20xx〕14号)和汉中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经略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县教体局决定按照“分期分批、一校一策、逐一研判”的原则,有序恢复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课范围
经县教体局批准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复课时间及程序
各校外培训机构从20xx年4月12日至4月13日提出复课申请。按照“申请一所,验收一所,合格一所,复课一所”的原则,对满足疫情防控、达到复课要求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验收通过后有序复课。对未提出复课申请或验收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校园疫情防控严于社会疫情防控”的理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健全完善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细化优化复课方案,全力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严密防线。
1.严格师生健康和行程管理。要夯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管理和行程轨迹监测,建立学校教职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台账(包括教职员工花名册、核酸证明、疫苗接种证明等),原则上有市外行程轨迹的师生不能直接返校。复课前,所有教职员工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出具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证明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返校。严格教职员工外出管理,执行离汉外出报备制度,原则上非必要不出汉,确需离汉的要如实填写《略阳县外出人员备案表》,分别报县教体局和所在社区备案,坚决把病毒输入风险堵在校外。
2.完善两案九制和物资储备。要进一步完善“两案九制”,尤其要结合实际重新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和学校突发疫情应急预案,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任务到人,岗位到人,责任到人,提高可操作性。根据师生员工数量,提前做好消毒剂(包括84消毒液、酒精等)、口罩(包括医用外科口罩、KN95口罩、儿童口罩等)、非接触式温度计(电子体温枪)、体温计、消毒液(包括洗手液或肥皂、免洗手消毒凝胶、消毒湿巾等)、紫外线消毒灯、喷雾器、一次性防护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储备。储备数量为不少于一个月的使用量。建好物资储备台账,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注意物品的有效期。
3.做好健康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召开复课暨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个人防护、物资储备、环境消杀等)和应急演练(应包括出现确诊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出现发热等特殊情况等场景的处置),确保防控工作职责明确到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健康、培训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如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4.开展环境整治和消毒消杀。及时对办学场所楼梯、过道、大厅、教室、教师办公室、厕所等进行彻底打扫清洁和通风换气,按规定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确保校园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要安排专人,每天做好办学场所室内外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增加对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认真规范填写消杀记录,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同时对水、电等设施设备和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5.做好复课告知和招生宣传。复课验收通过后,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复课告知,开展招生宣传,做好复课流程沟通,妥善解决收退费事宜,平稳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要按照培训学生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时间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拥挤扎堆等情况。暂停举办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人群聚集活动。
6.严格门禁管理和个人防护。在培训机构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行程卡”图识。严格落实“错时错峰”、“封闭管理”要求,严控人员进出,除教职员工、学生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人员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培训期间,强化师生个人防护,落实师生员工和学生全员、全程佩戴口罩,主动落实“一米线”,勤洗手、不扎堆等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各培训机构要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双减”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双减”精神落地见效。
1.严格控制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2.严格资金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收退费制度等;所有预收费必须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服务三方协议》,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现金形式收取的,应全部归集至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设立预收费风险保证金,存入不少于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
3.严格收退费行为。必须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具正规票据。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严格规范培训行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培训机构提供境外课程;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信息;不得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教研人员);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5.严明纪律红线要求。县教育主管部门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开展线下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经批准自行复课、拒不退费等的培训机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体育运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相关非学科类培训班参照执行。
教务处线下复课方案 篇2
非常时间开学,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成立新尧初级中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
组长:闵运霞
副组长:张经桃周晓娟 罗佳佳
组员:全体班主任老师
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新尧卫生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专门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周边村民住户进入校园,,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工作人员存在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生返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 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
1、全面排查登记教职工、门卫工作,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寒假期间外出或返回师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师生、身体不适师生的信息台账。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
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调整20xx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指导幼儿安排好居家游戏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讲卫生活动,做全面的消毒工作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讲卫生活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所、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公共场所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二、开学后具体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倪文萌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
确定总务处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
持续通过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游戏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尽量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等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学生返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送来学生且不得进入学校,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视频通话访问、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工作人员在校园活动。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教务处线下复课方案 篇3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最新要求,经秀洲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复课安排如下:
一、核验后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场所安全等有关规定,制定复训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完善各项防疫制度,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并经所在镇(街道)防控办、归口管理后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有序开放。
二、守好场所“小门”。
细致排摸机构师生和工作人员情况,属于“红、黄码”、密接、次密接及近14日内来自周边疫情严重城市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管控重点人员不得进入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学生、家长扫“嘉行码”、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戴口罩等防疫规定,健康码或行程卡异常、体温异常及有疑似症状的不得进入。实行闭环管理,与教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不得接受外卖送餐等服务。
三、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教室、卫生间及教员学员驻留、休息区,公共使用的教辅用具等要每日消毒,加强室内空间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和洗手设施运行良好。提供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
四、严控线下培训规模。
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每次不得超过培训规模的50%,保证学员一人一桌、座位间隔1米以上、学习空间相对固定。做好引导分流,倡导即接(送)即走,避免学员家长聚集。
五、落实人员健康管理。
建立人员名册,加强每日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教师、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等每3天1次核酸检测。近期有市外旅居史的教员、学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执行健康管理措施期间,不得进入培训机构或参加其他线下培训活动。
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复训后,倡导所有师生员工近期倡导实行家、机构“两点一线”,尽量不去其他公共场所活动,不聚集、不聚餐。加强机构工作人员每日行动轨迹排摸,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强化培训机构安全管控。培训机构人员的快递,按防疫管控要求一律不得进入培训机构。
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根据《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发动、全员行动,各镇(街道)、主管部门、培训机构、相关个人要切实履行好“四方责任”,确保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教务处线下复课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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