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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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指导和推动各地全面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意见》精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以每个水利工程为单元,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责任主体为对象,根据核定的工程目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县(市、区)分类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先行的工作思路,各市选取1-2个县(市、区)整体推进,发挥先行示范作用。省、市、县三级联动,各司其职,凝心聚力,紧密配合,定计划、抓进度、解难题、勤服务、严督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力争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到20xx年,力争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装机容量1000kW及以上水电站、小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合格率达到100%;“屋顶山塘”等其他重要小型水利工程应达到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条件较好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省级或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
二、实施对象和内容
(一)实施对象
除国电系统以外的已建成运营(包括新建已投入使用)的水库、山塘、海塘、堤防、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工程、水电站和水文测站等水利工程。
水库指通过蓄水验收并投入运行的大中型水库和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小型水库;山塘指已建成运行的最大蓄水量5万m3(含)以上的.“屋顶山塘”或饮用水源山塘;海塘指已建成设计防潮(洪)标准20年一遇及以上的一线海塘工程;堤防指防洪(潮)标准20年一遇及以上的1~4级堤防工程;水闸指最大过闸流量在100m3/s及以上的大、中型水闸工程;泵站指单站装机流量大于等于10m3/s或单站装机功率大于等于1000kW的泵站;大中型灌区指灌溉面积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农村供水工程指日供水规模200吨及以上集中式村镇供水工程;水电站指总装机容量1000kW(含)~5万kW(含)之间的农村水电站;水文测站指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包括水文站、水(潮)位站、雨量站等)。
(二)实施内容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涵盖管理责任、安全评估、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建设、考核验收等各环节。具体包括:工程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岗位责任)具体化;工程防汛和安全运行管理目标化;工程管理单位(岗位)人员定岗(编)化;工程运行管理经费预算化;工程管理设施设备完整化;工程日常监测检查规范化;工程维修养护常态化;运行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化;工程管理范围界定化;工程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工程管理信息化。
三、主要工作
(一)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标准
按照水库、山塘、海塘、堤防、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工程、水电站和水文测站等十种工程类型,制定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综合为一体的工程管理标准。20xx年2月底前,省水利厅基本完成各类水利工程管理标准的制定并发布试行,《浙江省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管理规范》由省质监局发布执行。省水利厅将发布试行的各类管理标准分批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制定为地方标准。
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根据省级管理标准分批制定相关标准或实施细则,组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制定工程标准化管理手册,审核后组织实施。大中型水利工程应率先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并及早实施。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3月将上年度制定的相关标准、实施细则、管理手册的情况和本年度的制定计划报省水利厅备案。
(二)制定市、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意见》的总体要求和省水利厅《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结合实际,全面制定五年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商有关部门同意后经同级政府批准实施,并报省水利厅备案,统一纳入全省水利计划管理,按计划进行监督考核。五年实施方案于20xx年5月底前上报,20xx年度实施计划于3月15日前上报,其他年度于每年8月底前上报次年年度实施计划。
市县制定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着力研究落实五个方面工作:
1.全面梳理发布标准化管理工程和管理责任主体名录
按照水库、山塘、海塘、堤防、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工程、水电站和水文测站等工程类别,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梳理统计列入标准化管理的水利工程名录,并分类梳理确定纳入标准化管理名录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尚未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尚未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的,要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地采用“以大带小”、“小小联合”、“以点带片”、“分片统管”等工程管理模式或推行物业化管理的方式,落实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主体。市、县(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主体名录报省水利厅审核后全省统一发布,纳入实施计划管理和监督考核。
2.全面制定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手册
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省级标准和市、县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列入计划名录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编制工程标准管理手册。管理手册要明确将工程管理标准具体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岗位人员,将工程管理任务和责任各方面“元素化”地细化到岗位职责,对工程管理实行标准化控制、程序化管理、网络化监管。
3.全面测算落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水利工程应当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设置岗位并相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实行自行管理体制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按照定岗标准,因地制宜,测算确定岗位设置和岗位人员配置,并按规定落实到位。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体制的水利工程,必须落实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员,承担工程管理的任务和责任,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管理岗位和岗位人员的要求,监督落实到位。
4.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系统
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主体)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监督服务平台,从水利工程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安全评估、运行维护、监测检查、隐患治理、应急处置、教育培训、制度规范、生态环境、监督考核等全过程、各环节实行标准化控制和网络化管理,实行网上实时监控和现场实地监督检查相结合,切实了解掌握各类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动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监督检查办法,依法依规加强行业监管和直接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管理效能。
(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评估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后1个月内,按要求完成自查自评工作。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依据水利工程管理标准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列入年度计划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工作。非水库类大型水利工程和中型以上水库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非水库类中型水利工程和小(1)型水库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其他水利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水电站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评审验收。各考核验收主持单位以工程为单位向社会公布验收结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建立验收评估专家库,及时组织专家培训,制定验收评估工作计划,有序高效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评估工作。
省水利厅牵头,省、市两级联合组成工程标准化管理复核抽查组,每个设区市随机抽取1-2个县(市、区),抽查复核大中型工程和10%的小型工程。省水利厅负责发布市、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纳入“五水共治”考核、市县水利综合考核。
(四)提前谋划新建在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
新建在建水利工程要实现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制定新建水利工程建设方案时,要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制定管理方案,明确工程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编制工程管理手册。在建工程要抓紧补充落实标准化相关工作,新建在建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均应完成标准化创建和验收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省、市、县成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省水利厅制定下发水库、山塘、海塘、堤防、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工程、水电站和水文测站等十类工程管理标准;省水利厅制定下发《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上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五年实施方案和20xx年度计划。
(二)示范实施阶段(20xx年6月~12月)
完成80个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包括50年一遇及以上标准海塘、省市级河道上20年一遇及以上标准的堤防),500座1000kW以上水电站,400座以上小型水库,200座以上山塘,200个以上农村供水工程,100个以上水文测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和验收工作。
示范县(市、区)整体推进各类水利工程的标准化创建工作,完成1个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和辖区内20%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和验收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20xx年底前,建立较完善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完成1000kW及以上水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和验收考核;累计完成50%大中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和验收考核;累计完成全省30%的小型水库、山塘、农村供水工程、水文测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和验收工作;基本完成整体推进示范县(市、区)辖区内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和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意见》,各级政府要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强化协调,及时解决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中的问题。省、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围绕标准化管理的五年实施方案和制定年度计划,明确任务和责任,强化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落实人员和经费,具体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农民自治管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企业培育机制等研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为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提供政策支撑。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经费保障工作。对公益性较强的水利工程实行标准化管理所需的经费,应按隶属关系列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经营性为主的水利工程实行标准化管理所需的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其经营收入中计提,专款专用。省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在按因素法分配时,将充分考虑各市、县(市、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开展情况及实际绩效,对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予以重点支持。
(四)强化宣传教育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闻报道和“五水共治”通报作用,总结推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经验和做法。省水利厅要制定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培训计划,对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水利工程管理标准、水利工程管理手册的编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测算、管理岗位任务和责任的元素化、物业管理合同的标准化、工程管理信息化等内容,有计划地组织专业和专项培训。市、县(市、区)根据需要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全面提升工程管理的能力。
(五)强化监督考核
制定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对水利工程管理实行严格检查和规范检查,健全日常检查制度,加强防汛抽查和分级抽查制度,各级建立水利工程管理检查通报制度,以通报促严管,促整改。建立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各市、县(市、区)每半年将进展情况报省水利厅汇总通报发布。省水利厅各责任处室要按照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责任分工,及时了解掌握各市、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厅领导小组提供汇总的报告。省水利厅发布市、县年度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省级资金安排挂钩,与“五水共治”考核奖惩挂钩,与“大禹杯”评比挂钩。对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行不力的,对水利工程管理失职渎职的,要及时通报,启动必要的约谈问责机制。
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 篇2
大力加强和落实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运行工作,认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必要性,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进一步促进完善我站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理念和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我站全体员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与HSE管理体系运行工作相结合,真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此为契机使我站安全质量、HSE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实现我站道路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日常管理标准化和“零伤害、零损失、零事故”的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工作目标
落实公司“强三基、反三违、除隐患”为重点工作,强化路面施工正规化和标准化,杜绝各种违章现象,建立健全我站的监督机制,努力从每位员工做起,做到“三不伤害”,实现“零伤害、零损失、零事故”,真正实现我站“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违纪、站无事故”,争创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优秀单位。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我站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我站开展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电话:
四、时间安排
按照公司时间安排,我站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传达和学习上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指示精神,安排和部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为检查整改阶段。
结合实际落实自查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实施各项质量工作标准,完善各项基础工作,提高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第三阶段:为自评考核阶段。认真落实自评考核工作,按照公司自评要求不断完善生产施工的各个环节,不断的持续改进,促进安全工作管理规范操作,行为规范。
五、工作内容
1、抓好宣传工作,贯彻好中油集团公司Q/CNPC104.1-2004新标准的基础工作。
2、结合HSE精品大赛,完善“HSE岗位作业指导卡”、“一书一表”、岗位操作行为流程图和岗位操作程序。
3、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基础资料工作,真实及时地记录各项安全和HSE监督各项活动。
4、强化安全监督队伍,把工作层层落实,分班组、分个人进行制度化,作业化,标准化施工,做到道道工序有监控,各岗位有监督。
5、认真执行“一书一表”,真正落实HSE现场检查表的'检查内容,严格执行施工程序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及时解决。
6、坚持召开安全各项会议,坚持出工前的安全讲话,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7、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抓重点,抓典型,认真落实风险动态管理,层层把关,确保不发生各项事故。
8、落实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
六、工作要求
1、全体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真正在意识上有增强,在行动上有进步,在管理上有提高。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把握重点工作,加强生产施工的监控,安全生产的监督,规范队伍管理。大力搞好宣传、学习工作,从制度到精神,落实学习到每一位员工,从思想认识上真正有所提高。
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重点,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企业日常质量管理、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工序质量过程控制等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质量行为规范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程序化,促进工程质量均衡发展,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力争到20xx年底,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三、主要内容
(一)质量行为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 50216)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体系健全、制度完备、责任明确”的要求,对企业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主要包括人员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资料管理和验收管理等。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按照“施工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规范化”的要求,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控制、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的全过程,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工序做法以及管理要求等做出相应规定。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明确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质量责任人,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建立施工过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保证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
(二)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责任制度。将工程质量责任详细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质量管理、操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简洁、适用、易执行、通俗易懂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手册,指导工程质量管理和实施操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质量管理和操作水平。
(三)实施样板示范制度。按照“标杆引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确保实效”的原则,积极培育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在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以现场示范操作、视频影像、图片文字、实物展示、样板间等形式直观展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与要求,使施工人员掌握质量标准和具体工艺,并在施工过程中遵照实施。通过样板引路,将工程质量管理从事后验收提前到施工前的预控和施工过程的控制。
(四)促进质量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中的作用,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各方主体、监管部门等协同管理和共享数据,打造基于信息化技术、覆盖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
(五)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体系。及时总结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方案、管理制度、指导图册、实施细则和工作手册等质量管理标准化成果,建立基于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开展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评先、诚信评价和项目创优等重要参考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对夯实企业质量工作基础、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工程项目和地区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起着重要作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进度安排、具体措施等,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采取指导和激励并重的方式,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提高相关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指导,营造氛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利用新闻报道、现场观摩、专题培训等形式,积极宣传质量管理标准化的重要意义,营造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统筹,务求实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与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结合、与质量标准化工程创建结合、与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实现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 篇4
为巩固和提高系统机关规范化管理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机关标准化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以《河北省质监系统机关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制度标准为基础,以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单位为样板,推动全市系统机关标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质监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规范》要求,狠抓机关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和经验推广,促进系统各单位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理清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制约,建立质监理念、质量管理、内部监督、信息化管理和质监文化五大体系,保证对“事”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和谐统一,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有效避免工作中的“越位”、“错位”、“缺位”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构建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清正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是实现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根本,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规范》提出的21项管理内容为重点,按照各项制度框架标准的要求,围绕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重点解决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机关管理制度至少要涵盖《规范》所要求的21项管理内容,同时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的《质量手册》。
(二)明确工作职责。
要把明确工作职责作为推行机关标准化管理的重点,从单位各股(科)室的岗位管理入手,将各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内容量化为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部门工作手册》。
根据《部门工作手册》,量化工作要求,明确每一个人的工作任务、目标和权限,形成《xx股(科)室工作职责分工》,重点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过程控制。
要根据各项管理制度对所对应工作及运行环节提出的要求,建立可操作、易执行的工作流程,形成各项工作的运行程序规则。
按照程序规则要求,对工作流程中的控制环节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记录》,严格按程序办事。
要把严格落实《工作记录》作为工作过程控制的关键,确保对每项工作的各个控制环节进行有效的.质量记录,形成完整的可追溯过程,重点解决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四)完善监督奖惩机制。
要按照《规范》对监督督查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履职考核奖惩机制。
把制度要求、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过程控制情况量化成科学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流程,形成《工作考核目录》和《考核标准及评分要求》,进行定期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月通报或季通报。
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把考核结果列入股(科)室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个人评优、任用和落实奖惩的重要依据,重点解决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
各单位要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机关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以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监控与考核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管出新气象、管出新成效。
(六)加强质监文化建设。
各单位要把加强质监文化建设作为建设和谐机关、推进事业新发展的精神动力。
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完善质监理念体系,统一质监标识系统,建立质监文化体系。
要着力把握质监文化的先进性,突出质监文化的时代特征,力求使质监文化建设适应质监工作实际,体现质监事业的发展方向,与时俱进,确保质监核心价值观的确立,进一步增强质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3月15日前)。
徐水县局、市纤检所、市局特种设备处要对《规范》认真研究,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机关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细致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阶段(3月16日至4月31日)。
积极开展试点建设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做好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过程控制、完善监督奖惩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质监文化建设六项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对三个试点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整改到位。
5月10日前确定机关标准化管理县级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局机关工作标准,为在全市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奠定基础。
(四)全面推广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系统各单位按照县级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局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开展建设。
(五)检查考核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市局对各单位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是省局党组的重要决策,全市系统各单位都要把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抓好组织实施。
各单位“一把手”是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示范点单位要抓好示范点建设任务,其他单位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示范点建设经验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市系统机关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确保落实责任。
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加强机关标准化管理的六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股(科)室,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员,提出完善制度、建立体系和规范岗位责任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时限,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示范点单位要高标准、高起点,确保成为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样板单位。
同时示范点单位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选择1--2个单位结对子,重点进行帮助、指导,确保典型带动的成效。
其他单位要努力查找与示范点单位的不足和差距,学好典型,用好典型,确保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取得质的提升。
(三)加强督导检查。
市局将加强对机关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和经验推广应用的督导检查,确保建好体系、规范管理、有效运行,抓出成效、抓出亮点。
七月份市局对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调度、总结,对在抓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工作得力、进展较快、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与表彰和奖励,并推广其经验做法;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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