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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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背景介绍
贫困生资助是落实国家扶贫政策的重要举措,旨在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为了有效实施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资助对象
1.资助对象为幼儿园贫困生,即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园学生。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贫困生资助对象应符合贫困线标准。
三、资助范围
1.学费资助:提供全额或部分学费资助,确保贫困生能够顺利入学。
2.生活补助: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提供相应的生活补助,包括伙食费、交通费等。
四、资助标准
1.学费资助标准:根据幼儿园收费标准和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制定不同档次的学费资助标准。
2.生活补助标准: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费用,制定不同档次的生活补助标准。
五、资助申请与评估
1.贫困生家庭须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贫困户证明等。
2.学校设立资助评估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评估,确保资助对象符合资助标准。
3.资助评估委员会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考虑各项评估指标,进行评估打分,确定资助名单。
六、资助管理与监督
1.学校设立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资助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工作。
2.资助发放应及时、准确,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3.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资助档案,记录每位贫困生的资助情况,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
4.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七、资助效果评估
1.学校应定期对资助对象进行效果评估,了解资助的实际效果。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资助策略和标准,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宣传与倡导
1.学校应加强对幼儿园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家长和社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学校应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关注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工作,鼓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其中。
九、经费保障
1.幼儿园应合理安排财政预算,确保资助经费的到位。
2.学校可以通过募捐、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资助经费的来源。
十、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是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旨在确保贫困生能够顺利接受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帮助他们改变命运,实现自我发展。通过严格的`申请与评估机制,合理的资助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通过定期的资助效果评估,及时调整资助策略和标准,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希望通过这项工作,能够为贫困家庭的孩子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让每个孩子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精神,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资助对象
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残疾儿童:持有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的儿童。
城乡低保家庭儿童: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的家庭儿童。
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三、资助标准
孤儿:资助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X]元。
残疾儿童:资助保育教育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X]元。
城乡低保家庭儿童:资助保育教育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X]元。
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四、申请与评审
申请时间: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评审程序:幼儿园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名单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资金管理
资金来源: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财政部门安排。
资金拨付:教育行政部门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幼儿园。
资金使用: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助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要成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广泛宣传动员。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让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资助政策的内容和申请程序。
严格评审程序。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资助对象符合条件。
加强资金管理。幼儿园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建立信息档案。幼儿园要建立受助儿童信息档案,将受助儿童的申请材料、评审结果、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记录,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幼儿园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实施方案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xx〕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隆或镇中心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活动主题
“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5月31日。
三、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左正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荆教发【20xx】29号文件和《荆门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机关幼儿园资助贫困学生管理工作由吴锦华同志为主要领导负责人,詹翠芳同志为具体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为宣传、监督人员,各成员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贫困儿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贫困儿童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副园长)
成员:
二、资助对象
1、已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军属中困难户子女以及烈士子女;
2、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保教费家庭的.子女;
5、孤儿、残疾幼儿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子女。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元,受助对象在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不超过三学年。
四、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
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受助儿童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级以上民政、医疗等相关机构出具的低保证、孤残证、医疗证明或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填写《荆门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资格审定
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评审。
3、公示
幼儿园将通过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儿童隐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上报
幼儿园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助儿童名单后将受助儿童申请材料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五、资金拨付
收到学生资助中心拨付的专款后,在一周内将资助发放给贫困家庭。
六、工作要求
1、严格公示,经上级审核合格后在园内进行公示。
2、采取展板、口头等方式对家长做好宣传,以便做到家喻户晓。
3、专设管理人员,监督人员,不、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
4、各班教师清楚上交申请幼儿的具体情况,有必要进行相关的家访活动,以便确认申请的真实性。
5、将《申请表》、《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审核名册》、《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发放清单》等相关表册、公示照片及幼儿贫困材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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