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年终考核方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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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年终考核方案的方法 篇1
为加强村(社区)效能建设,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强化岗位责任,提高工作绩效,打造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村(社区)干部队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考核范围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村(社区)其他两委成员由党支部书记、主任考核。
第二条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绩效考评、目标量化、绩效挂钩、逗硬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采用每月计分、年终汇总方式综合考评。每月计分由自我检评、目标量评、组织考评“三评”确定,计分权重为1:5:4。每月基本分=当月“三评”分-当月加分;年终汇总分=12个月基本分加总/12+加分总分。
第六条 自我检评。自我检评是干部对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反思性自查评定。评价意见等次分值按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以下)计算。自我检评占10%权重。
自我检评由所联系村(社区)镇领导在月底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检评。检评内容主要有:自查是否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总结当月工作特色亮点;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第七条 目标量评。目标量评是对干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的定量考核评价。目标量评基础分为100分,考核由镇党委、镇政府目标督查考核组牵头,效能办指导各单位制定考评细则,对纳入考核内容的工作项目,要明确具体工作事项、完成时限、工作质量、目标要求和具体评分标准,做到细化量化。各办(所)负责考核,根据各村(社区)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打分。目标量评占50%权重。在百分制的基础上,实行因素法加减分进行量化考核。
(一)加分项目、内容及分值:加分项目由个人收集经单位核实向效能办申报计分,未申报的.按不满意档计分;减分项目由效能办牵头考核计分。
1、表彰奖励。凡工作被县、市、省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分别加3、4、5分,同级部门分别加1、2、3分。以奖状、奖牌、证书或文件认定。
2、突击工作。凡临时承担并完成镇、县、市、省委(政府)突击性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别加2、4、6、8分。
3、通报表扬。凡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项加1分。
4、迎检工作。代表镇政府接受县、市、省及以上工作检查并得到肯定的,每次加2、4、6分;同级部门分别加1、2、3分。
5、创新工作。村(社区)在现代服务业发展、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以及党建工作中,具典型示范意义,在村(社区)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需提供证明材料),由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每项加2-5分。
6、超额任务。超额完成镇上目标任务的,每项加3分。
7、督办事项。每完成1件加2分。
8、其他事项。全年本村(社区)无信访、安全、环境事件发生的,加5分。
(二)减分项目、内容及分值。由镇效能办会同各办(所)核实统计实施。
1、信访维稳综治。对本辖区出现的不稳定情况未及时报告镇上的`,扣1分/次;对信访事件因村(社区)稳控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力的,扣2分/次。由综治办负责考核。
2、安全生产工作。本村(社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扣2分/起,重大的3-5分/起。由经环办负责考核。
3、规划建设管理。出现违建,未及时发现并报告的,扣2分/次,对违建处置不力的,扣3分/次。由城建办负责考核。
4、城乡环境治理。由城管中心负责考核。“脏、乱、差”现象受到县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次;发生污染环境事件,受到县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督办的,扣2分/次。
5、临时交办任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专项工作或临时性重点工作,未按要求或时限完成的扣1分/次,造成工作被动的扣2-5分/次。由镇效能办负责考核。
6、日常工作事项。分管领导或牵头部门所安排工作,未按要求或时限办结落实的,扣1分/次。由各牵头部门负责考核。
7、首问责任情况。对反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经查证属实的扣1分;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对反映索、拿、卡、要的,每查实一起扣3分。由镇效能办负责考核。
第八条 组织考评。组织考评是考核领导小组对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及干部德才表现的定性评价。组织考评占40%权重。组织考评基础分100分,最终得分实行纪律考勤考核减分制度。有下列情形的个人分别给予减分:
(一)请假制度。支部书记和主任有事外出须向党委书记、镇长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效能办备查,全年累计事假(病假、产假等有明文规定的另计)不得超过15天,每超过一天者扣2分;其余“两委”成员须向党务副书记请假。无假外出者每天扣2分。
(二)会议制度。参加镇上会议迟到、早退者扣0.5分/次,无故不参加镇或县上会议者,分别扣1、2分/次。
(三)查岗制度。镇纪委和考核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村(社区)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中村(社区)干部不在岗的,且不能说明原因的,扣1分/次;主任当值不在岗者扣2分/次。公示牌未正确填写(时间不正确、个人去向不清楚或未留有效联系电话)的,扣0.5分/次。
(四)学习制度。每月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每次扣2分;党员分课堂未正常开展的,每季度扣5分(在每季最后一月扣减计分)。抽查发现村(社区)人员民情日记未记录,每次扣0.5分;民情日记反映的问题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或未答复的,每次扣1分。
(五)公示制度。按规定要求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以上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次数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财务支出审批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的,每宗扣1分;其他有明确规定需要公示而未公示的,每项每次扣0.5分。
第三章 综合评定
第九条综合评定主要是对村书记和主任“三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全面梳理汇总考核信息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客观公正地对村(社区)干部作出等次评定。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条年度考核根据评分高低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以下)。
第十一条年终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由镇党委对村(社区)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综合目标评定末位的村(社区),对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作相应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效能办负责做好统计工作,扣分、处罚、奖励情况每月通报公示,处罚、奖励分月和年度兑现。
第十三条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半年)。
制定年终考核方案的方法 篇2
一、考核目的
1、根本目的:为客观评价与总结员工20xx年度的工作,更好地激励与挖掘员工的潜能,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强化员工的责任与竞争意识,提高组织整体效能,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指导员工20xx年的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2、直接目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奖金分配、下一年度员工薪酬调整以及未来公司人才培养计划的参考。
二、考核范围
20xx年12月31日前已正式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在职员工(包括实习员工)。
三、考核原则
1、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2、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公平、公正;
4、多角度考核。
四、考核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通知和组织实施;
2)负责对考核过程的监督与检查;
3)汇总统计各部门考核结果;
4)负责对员工有关考核问题的投拆,进行调查处理。
2、部门负责人
1)部门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2)对考核结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负责;
3)绩效结果的反馈面谈,帮助员工制定改进计划;
五、考核维度与权重
被考评人
考核维度
考评人
考核权重
经理/主管
任务绩效
直接上级25%
综合能力15%
工作态度5%
部门绩效
人事部25%
周边绩效
协作部门负责人20%
下属评价
下属员工10%
员工
任务绩效
主管/部门经理
主管15%
经理25%
工作态度
主管5%
经理10%
综合素质与技能
主管5%
经理10%
部门绩效
人事部15%
周边绩效
协作部门负责人15%
1、任务绩效:体现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结果。
2、综合能力:被考评人完成各项专业性行动所具备的特殊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素质能力。
3、工作态度:被考评者对待工作的态度和工作作风。
4、部门绩效:年度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
5、周边绩效:体现与相关部门协作的结果。
6、下属评价:下级对上级工作与管理的评价。
等级比例限制表
等级
ABCDE
备注
分数
100-9089-8079-7069-6060以下
员工人数
不超过部门总人数的20%
不超过部门总人数的30%
不限制
不限制
不限制
总人数20%不够1人的按照1人处理
六、年终考核流程
1、12月19日各部门员工提交完毕年终总结,各部门员工可以自由发挥,但是总结中需包括:
A、全年工作小结
B、自己认为今年做的对公司最有贡献的一项工作是什么?
C、我认为自己今年应该做好但是没有做好的一项工作是什么?
D、明年工作的'改进措施E、对公司的建议。
2、12月31日前各部门完成《周边绩效考核表》、《员工/经理绩效考评表》的考评,人事部完成《部门绩效考评》、《下属名义调查表》的考核。
3、根据部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情况,请各部门配合准备好相关资料,人事部会根据检查情况核定各部门的部门绩效考核分数。
七、绩效投诉与处理
如员工对个人绩效结果持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主管书面提出绩效复议的要求。人力资源部主管需在保护员工隐私权的前提下对员工绩效进行复议,并于2个工作日内与员工沟通并作书面回复。如员工对考核结果仍持异议,可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书面申诉。总经理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提交书面调查意见并与员工沟通。
八、保密管理
1、全部考核结果只对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公开。
2、员工考核成绩除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外,只告知其部门负责人。
3、考核结果及所有考核文档全部由人力资部存盘。
4、任何人不得随意评论考核结果,并将其告诉无关人员。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制定年终考核方案的方法 篇3
为规范学校餐厅临时工人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经学校教代会和行政会研究,制订本制度。
1、出勤:
不准迟到(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安排结合餐厅工作时间的安排,超出10分钟算迟到,含10分钟,如有紧急情况须向餐厅管理人和其他工人说明原因,10分钟以内);不准早退(在未完成餐厅当天工作事务离开,如有紧急情况须向餐厅管理人和其他工人说明原因,理由得当方可短暂离开,20分钟以内),不准旷工(学校安排的所有工作时间,包括签到);不准擅自离岗(在餐厅工人或餐厅管理人没有1人以上知情或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离开算擅自离岗);请事假必须在请假时间的`前一天向餐厅管理员请假,并说明原由,理由充分,与其余工人商量后,方可请假;请病假必须在上班之前,除在上班中生病外。
2、着装:
按规定着装,上班时间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及口罩。
3、工作态度:
服从学校安排,相互间不准发生口角、挑起是非、说别人闲话,不做和不说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事和话。
4、其它方面:
(1)注重个人卫生,如不准在餐厅内乱吐、乱倒、衣物保持干净等。
(2)餐厅所属区域要常观察和打扫,随时保持整洁无灰尘、无积水、无蛛网、无杂物等,帕子要随时保持干净等。
(3)纱窗要及时关闭,下班后要关好门窗。
(4)及时处理腐烂变质食品,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5)电源开关和水龙头在离开时要关闭。
(6)以上未见事宜根据学校的要求。
制定年终考核方案的方法 篇4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到农村挂职任教人员由接受学校考核。外借人员由学校根据其在外借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外借人员有关情况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校的“优秀”名额为9人,“优秀”人员将在不同类型和不同职务的人员中合理确定,重点放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校级领导干部经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计入单位优秀等次基数。嘉奖人数为6人。对20xx年-20xx年以来连续三年优秀的可推荐记三等功奖励,不受名额限制。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主要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科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
2、工作失职,使学校部门工作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科室或年级主要负责人。
3、师德较差,经常违反《教职工公约》的教职工。
4、在年度会考中,学科综合名次列市直中学最后一名的任课老师。
5、平行班学科教学成绩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6、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检查不合格的。
7、听课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事假超过15天;升旗、开会等无故缺席3次以上;无故旷课达1节,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满负荷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德、能、勤在基本分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可直接定为“优秀”等次。
1、普通班班级工作成绩显著,班风正,无流生,无安全事故,学生满意度高,得到领导和群众公认的班主任。
2、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的综合名次列前3名的学科备课组长或主要贡献人。
3、普通班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综合名次列市直前3名的任课老师。
4、在中考中成绩突出的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
5、学校工作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主要贡献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评为“优秀”外,且视具体情况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从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
2.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属一票否决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人员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5.因班风差导致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或班级流生、违法犯罪数明显增加的班级班主任;
6.违背学校有关政策或严重违背校纪校规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对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1、撰写述职材料。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6月25日前,认真做好述职述廉有关准备工作。校级干部要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个人本学年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小结,认真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还要形成述职报告。填报工作实绩,以写实的方式,报告本学年度完成效果较好的主要工作(最多可列五项)和做得不够的工作。陈述成绩应简洁实在,客观恰当;陈述不足,不得敷衍塞责和隐瞒应当报告的重大问题。学校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须提请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召开述职会议。(6月30日-7月5日)学校全体教职工,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代表、退休及退二线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主要负责同志报告领导班子及本人的工作实绩。其他班子成员对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作简要说明。
3、进行民主测评。述职大会结束前,发放《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进行民主测评。
4、实行实绩公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除在述职会议上测评外,还要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时一并公布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5、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进行学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并于7月15日前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对教职工的考核:
采取学生或服务对象代表及所在部门、中层干部和领导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测评工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主测评中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的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和40分,民主测评量化积分=(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某类参加测评对象的总有效票数,分类统计积分。
1.学生或服务对象对教职工的考核评价。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考核评价主要从师德、教学效果与质量两方面进行。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初中学生对任课教师考核测评的权重为25%。职员、工人可请服务对象的代表评议,其分值在25%范围内。
2.教职工所在年级、处、室考核评价。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其权重占25%。
3.校级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权重各为25%。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可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及准备阶段(6.19—6.30):组织学习有关考核工作文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年度考核方案,对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2、评议考核阶段(7.1—7.29):
①个人总结与认格。对照考核内容,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按照《量化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自评;
②组织学生(或服务对象)对任课老师进行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向学生广泛宣传此项测评的意义,消除学生的思想负担。实行必要的回避制度,确保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结果真实准确。
③民主评议与推荐。召开年级组(科、室)会议,总结学年度工作,个人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小结,民主测评推荐优秀等次初步人选。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④确定等次与公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干部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的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量化积分。按积分高低排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优秀等次,并将优秀等次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
⑤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3、反馈复议阶段(7.30—8.5):将评议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对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的,要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4、汇总上报阶段(8月6日-8月25日):将考核结果按规定要求汇总,填写有关表格,并将有关考核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做好学年度考核工作,对于正确评价教职工一年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事关教职工的聘任、晋升、奖惩、待遇等切身利益,意义非常重大,要认真把握考核标准,把重点放在对优秀和不合格等次的确定上。考核工作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考核方法和程序,认真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上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复核、申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