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本色——读《乡土中国》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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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本色——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乡土本色——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
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和作者后我的认知让将其确定为一本高深的教研用书,但通读以后才知晓它是一本逻辑严谨、文章通俗易懂的社会学小册子。看到“乡土”的字眼,会让我把它完全定性为乡村研究,但其实它是对中国乡村及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的剖析。全书表达的观点是乡土社会的中国是一个稳定的熟人社会。为了能够较好的把握书中内容,我把它简单的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乡土中国的社会特征、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乡土中国的社会治理。
了解一个国家先要了解其政治体制,了解一个社会当然也要了解其社会结构的构建,作为乡土社会最核心的东西,我想把它写在最前面。
谈到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用“差序格局”一词来概括乡土社会下的中国。他讲西方社会组织结构是“捆柴”样式的团体格局,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界限分明,责任分明;“差序格局”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投石水面后形成的波纹中心,波纹层层向外推开与他人产生关系,这就产生了社会关系,而每个同心圆波纹就是我们的亲属关系,这是由血缘关系来产生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发展实质上是私人关系的发展,作为以个人为中心的发散式发展关系,是十分容易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破坏关系的连接,这便需要强有力的纪律来管理,最好的方式便是约束波纹中心的个人,所以儒家搬出了“克己复礼”的说法。
在“差序格局”中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便是我们常说的家族关系,由于“差序格局”有着极强的伸缩性,所以这个“家族”既可以小到一个家庭也可以大到一个氏族。每一个“家族”是需要维持和发展的,需要一定生产效率来促使其绵延,“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男耕女织,各自搭配,纪律的出现保证了社会关系的维稳。“纪律排斥私情”,中国人的感情文化中的矜持和内敛与此有着很大关系。男女有着生理上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激发着双方的探求欲望,男女双方感情激动破坏以血缘基础而建立社会关系,这就是“浮士德文化”,而乡土社会追求稳定发展的特性,不容许有任何破坏这个社会秩序的精神和行为的出现,因此“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也登上了历史舞台。
乡土社会下的中国给人最直观的感受便是乡土性,中华民族就是泥土里长出来的,我们的历史仔细嗅来也有着乡土气息。过去几千年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我们都是从土里谋生的,农业社会基础下一个个王朝进行更替。农业社会的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稳定,乡土社会下人口不会产生太大的流动,而且人们聚村而居,这种有机的聚集行为形成了“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熟人社会。稳定的状态可以形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可以“生于斯,死于斯”,建立家业世代相传,可以有固定的农业税负和劳动力维持王朝的运转,因此形成一系列章法维稳差序格局的社会形态极其重要。
全书中提到最多的便是“克己复礼,推己及人”、“礼治”,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一直是维稳社会的正统思想,所以这一点就不足为奇了。在西方的团体格局社会中每个人、每个团体都有着明确的界限划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而在社会界限的模糊性的差序格局社会中,我们只能严于律己,“克己复礼”,并通过社会关系来“推己及人”。礼治成为了乡土社会中唯一的治理标准。社会的维稳需要礼治,礼治在稳定社会中才能生存。“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祖宗之法不可变”等俗语便说出了礼治的方法在于社会经验的传授,在于教化人们服从已有的道德和行为标准。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这种教化具有强制性的,是以抹杀人的思想和人性为基础的,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有这样一段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仁义道德”拒绝男女双方的接触,拒绝孩童有自己的判断,拒绝超前性的思想出现,“吃人”的字眼侵蚀普罗大众的思维,泯灭人的原始欲望。仁义道德就像一座围城将大众牢牢束缚其中,满足他们的欲望,拒绝他们的需求,维系着社会关系,维稳着社会架构。人的成长离不开最基本的乡土性以及熟人社会,中国和外国不一样,中国人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土社会中人是相互沟通彼此合作,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必须更好的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社会工作者作为外来者一旦和他们建立了熟人关系,则更容易和他们进行沟通更容易敞开心扉进行交流,社会工作者和村民快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是一种挑战,农村社会工作者必须把握乡土社会的特征,乡土社会的性质,从基础层面影响着农村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更应该用本土化的视角去开展工作,在吸收外国有利于中国国情的部分,必须进行本土化的发展,只有这样社会工作者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
作为已经习惯了现代文明的当代人,诚然无法想象这样一个社会为何会持续,几千年之久,但“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并且我们当今的社会有着些许遗风。在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以现代文明的角度看,“乡土中国”的环境也在慢慢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法治社会”取代“礼治社会”,社会的组织形式也随着土壤改变发生改变。
乡土本色——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乡土本色——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4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