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送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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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配送服务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肉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东莞市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街道决定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为保障实施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我街道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互相配合、企业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促进街道定点屠宰企业稳步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现肉品从屠宰场所到流通领域的无缝对接,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建立规范有序的肉品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布置要求,分步稳妥推进定点屠宰企业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从20xx年5月15日起,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在本辖区范围内,对其屠宰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生猪肉品实行统一冷链配送。辖区内上市销售的生猪肉品由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自行组织配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莞城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动监分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动监分所所长黎建雄兼任。
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由动监分所会同食药监、工商、公安、城管、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我街道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辖区内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上旬至20xx年2月29日)
加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实施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对于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为肉品配送推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与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签订肉品配送责任书,明确配送职责及工作要求。组织发动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配合市食品公司统一购置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辆及设施设备。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制定辖区肉品统一配送方案,明确配送路线等有关事宜,并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做好配送对接。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非管理人员、屠宰人员随意出入屠宰生产车间。
(三)试运行阶段(20xx年5月1日起)
从20xx年5月1日起,我街道初步试行生猪肉品统一配送工作,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求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四)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起)
从20xx年5月15日起,我街道全面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应使用经核准的“东莞市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专用车”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市外进入我街道销售的肉品,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要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五、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落实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我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一)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肉品配送相关协调工作;落实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的配送对接工作;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对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肉品冷链配送实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流通、加工、餐饮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肉品经营行为。督促肉品经营户采购定点屠宰企业合格上市的生猪肉品,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责任,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对无证照经营生猪肉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工商分局:负责市场开办者和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依照法定职责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四)城市综合管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农贸(肉菜)市场外无固定场所,诸如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生猪(牛、羊)及其产品占道经营行为。
(五)公安分局: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六)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负责做好生猪肉品出场质量及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配送质量符合相关冷藏要求,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障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实行冷链配送是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肉品统一冷链配送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我街道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涉及动监、食药监、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三)强化应急管理,保障稳定实施。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实施过程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执法检查,确保实施成效。市场监督管理是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巡查监督,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防止非统一冷链配送肉品进入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配送工作取得实效。
七、相关事项
牛、羊肉品依照本方案规定实行统一冷链配送。
食品配送服务方案 篇2
产品采购与仓储:建立稳定的供应商体系,确保食品来源的安全可靠,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设立专门的仓库进行存储,保持适宜的'储存条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质量检查。
订单处理系统:搭建线上平台或使用现有电商平台,实现用户在线下单,系统自动接单、分拣和结算功能。同时,可以开发后台管理系统,实时跟踪订单状态,预测销售趋势,以指导采购和库存管理。
物流配送:配置专业冷链物流设施,保证在配送过程中食品的新鲜度和品质不被破坏。制定合理的配送路线和时间表,提供定时达、快速达等多种配送方式供用户选择。对配送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商品保护、礼貌服务等。
客户服务:设置客服中心,解答用户咨询,处理退换货需求,收集反馈意见,持续优化服务体验。推出会员制度,提供积分兑换、优惠券赠送等增值服务,提高用户粘性。
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每一份商品都可以追踪到源头,一旦发生问题,能迅速定位并及时处理。
营销推广:结合线上线下资源,通过社交媒体、广告投放等方式进行品牌推广,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吸引新客户,同时维护好老客户关系。
合规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合法经营,并购买相应的保险,为可能出现的风险提供保障。
食品配送服务方案 篇3
为深入推进我市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打造“阳光食堂”,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食品安全,多方共赢”的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机制。
二、配送种类
学校食堂的粮面油(预包装)、鲜猪肉、冷冻食品(预包装)、副食品(调味品、预包装)、豆制品等5类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配送。
三、配送时间
每2学年一轮。
四、配送模式
(一)抱团配送
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继续统筹安排,把全市学校划分若干片块抱团区域;同时,继续推进180人或省三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食品配送,具体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监督落实,鸡山、海山等偏远学校继续实施学生食品定点采购。
(二)竞争配送
1.适度竞争。每一类入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申请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及量化评定后,按得分高低确认。
2.抱团采购。区域内片块抱团组长学校牵头所在片块成员学校,根据入围企业排名情况和服务承诺及质量等,确定食品配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五、企业要求
(一)准入程序
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规定和本地实际,对申请配送的企业进行初审。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服务师生”角度,集体择优确定配送企业。
(二)企业服务和责任
1.企业服务。
①提供服务期限每2学年为一轮;
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应保证服务质量、食品质量;
③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
④入围后自愿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2.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格、存在质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
3.企业责任。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引导企业将视频监控接入监管部门监控平台。不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①《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②《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③《售销记录台账制度》;
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⑤《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⑥《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⑦《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
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要定期自查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目录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后方配送。
(三)企业配送进退机制
1.由片块组长学校组织片块成员学校对片块内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投票测评(每学期两次,即1月中旬、4月底、6月底、11月初),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片块本期配送资格;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片块一个月配送资格。片块“满意度”测评结果要接受监督并送交市教育局备案汇总,整个区域满意率累计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整个区域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一个月配送资格。
2.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企业配送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第一时间停售该食品代理的除外)、企业存在违反承诺出现不符合前置征集条件(特殊情况除外且经报备并能够及时整改的)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等行为之一,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3.校企双方需在“玉环市教育局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登陆交易。以半学期为周期,同一周期超过一半配送企业有过相同配送的食品按均价计算,若价格指数排名最高且超过各企业配送平均价的一定比例(虚高)的企业,1个周期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连续2个周期出现,暂停1个月配送资格;连续3个周期出现,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一经发现价格存在恶意竞争的,直接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企业因自身原因或被强制退出配送的,由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布征集相对应的配送企业。
六、学校要求
(一)学校要按规定执行食品配送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源头安全可控及可溯,并在“玉环市学校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配送及定点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每批次采购的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食品检测报告;对采购索取的票据、清单、证照复印件要分门别类编号归档保存。
(三)学校要明确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采取退货等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做好记录,报送所在片块组长学校和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对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综合评定等的相应依据。同时,情节轻微,酌情扣除配送企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学校要制定食品配送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对食品供应有稳妥的应急办法,保证学生的食品供应不受影响。
七、配送价格
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校方与配送企业在平等公开基础上协商配送价格。协商的价格原则上同一区域实行同价同质配送,在市场零售价和市场批发价之间,结合物价变化和企业营业场所出售价格等,再参照以往企业承诺价格下浮率,确定配送结算价格。
食品配送服务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营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机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应用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符合我市市情的“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发挥政府部门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的引导、扶持和监管作用,为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抓两头、带中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形成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冷链物流产业体系。
创新驱动,提高效率。大力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供应链等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全面提高冷链物流行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推广标准,规范发展。加快推广和应用国家不断完善的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企业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普遍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显著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冷链物流体系的质量水平
1、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冷链物流的各类标准,发挥行业协会和骨干龙头企业作用,积极参与冷链物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交通局、农发局、商务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全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依托大型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逐步构建覆盖全市主要产销地区的全流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全市冷链物流园区和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布局。推动改造升级或新建适应市场需求的冷藏库、产地冷库、流通型冷库,推广应用多温层冷藏车等设施设备。鼓励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藏冷冻、流通加工冷链设施,推动商场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配备低温储藏设施。加强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完善低温快递服务网络,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推广冷链物流信息化技术和第三方冷链信息平台的应用,鼓励企业加强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收集、处理和发布冷链物流数据信息,加强对冷链物流大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交通局、农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冷链物流产品质量监管。将食品冷链过程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冷链农产品温湿度全程监控、全程追溯,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率先建设全程温控和可追溯系统。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严格实施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鲜度追溯、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经营者信息档案,鼓励使用安全、先进的防腐保鲜技术和方法,指导和规范产地预冷(冻),引导和支持发展冷链物流产品。加强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强销售、采购单位冷藏冷冻设施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温湿度规范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农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切实降低冷链物流企业运营成本
1、实现价格公平。实现冷链物流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冷库用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列入电力用户准入名单的冷链物流企业,可与发电企业协商签订直购电合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
2、减轻税费负担。落实税收优惠。冷链物流企业装备和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符合税法规定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冷链物流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过路过桥费、财产保险费时取得的合法有效抵扣凭证,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责任单位:国税局、南楼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地税局、南楼经济开发区地税局)
适当减免费用。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本市装运符合规定的冷鲜、冰鲜农产品运输车辆,确保高速通行费应免尽免。新购置冷链设备、仪器的验证费、检测费、校准费减半收取。(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发改局)
3、加强融资扶持。着力拓宽和畅通冷链物流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冷链物流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为冷链物流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牵头单位:金融办、发改局,配合单位:商务局、人民银行大石桥分行、营口银监分局大石桥办事处)
4、保障通行便利。进一步推动降低冷链物流企业的时间成本。按照通行便利、保障急需和控制总量的原则,完善和优化冷链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为农产品冷链运输配送车辆进城提供便利的通行和停靠条件,逐步放宽对轻微型冷藏配送货车的城市交通管制,允许其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标识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行驶,在不影响通行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就近实行定点、限时停放和作业。对正在执行冷链配送作业的车辆,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应以教育警告为主,在其消除违法状态后立即予以放行;存在较轻违法行为的,应按规定执行“三不”政策,即不当场罚款、不扣车、不卸载。科学合理规划和设置大型冷链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周边道路的车辆通行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公安局、路政局)
(三)有效扩大冷链产品供给能力
1、创新经营模式。大力推广先进的冷链物流发展理念和经营模式,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实现资源整合,促进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冷链物流发展,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品牌化发展,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冷链物流服务的一体化、网络化水平,扩大冷链物流食品的市场供给份额。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利用自有设施提供社会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冷链社区终端、“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生鲜生产基地+冷链物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商务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农发局、供销联社、邮政局)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自媒体等媒体,加大对冷链食品常识和优点的推广宣传力度,扩大和提高公众对选择冷链食品可以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和提升消费体验的认知度。引导公众消费理念转变,营造冷链食品的消费习惯环境氛围,扩大消费需求,带动提升冷链食品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用地规划。各开发区、镇街、有关部门要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布局方面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区、各镇街)
确保土地供应。加大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低温物流园区、专区、预冷和集配中心、冷藏运输、配送中心等项目的用地保障力度。对已纳入省重点项目的冷链物流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对用于为生产配套的冷链物流项目土地,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冷链物流企业,允许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首付50%,剩余款项1年内付清。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改造建设冷链设施,可按规定暂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物流仓储设施属于生产性建筑,不列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畴。(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人防办)
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冷链物流人才。鼓励校企合作,共同推进建设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开展冷藏加工企业的机房和设备管理、操作等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冷链物流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发展作为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市发改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